一种用于齿轮的自动化质量检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45124阅读:66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齿轮质量检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齿轮的自动化质量检测装置。



背景技术:

齿轮是指轮缘上有齿能连续啮合传递运动和动力的机械元件。齿轮在传动中的应用很早就出现了。19世纪末,展成切齿法的原理及利用此原理切齿的专用机床与刀具的相继出现,随着生产的发展,齿轮运转的平稳性受到重视。因此,齿轮制造的质量检测技术也随之得到发展。在目前,对于齿轮的检测指标一般都是尺寸、强度、以及缝隙,而尺寸和强度都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来完成,对于缝隙的检测,虽然也存在缝隙探测仪,但是由于需要人工来对齿轮进行探测,因此其自动化程度较低,难以满足现代化的大批量生产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齿轮的自动化质量检测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齿轮的自动化质量检测装置,包括支架,所述支架包括两个,支架的内侧开设有滑移槽,滑移槽内共同设有滑移柱,滑移柱上套设有第一滑移块和第二滑移块,所述第一滑移块和第二滑移块下侧固定设有第一缝隙探测仪和第二缝隙探测仪;两个所述支架之间设有输送装置,两个支架顶端设有安装架,安装架左端设有第一报警器,安装架右端设有第二报警器,所述安装架下侧中间处设有电动伸缩杆,电动伸缩杆的固定端与安装架固定连接,电动伸缩杆的自由端与滑移柱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效果是:所述输送装置包括两个支撑架、两个带轮、传送带和驱动电机,带轮分别与支撑架转动连接,传送带套设在两个带轮上,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其中一个带轮转动。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效果是:所述第一缝隙探测仪、第二缝隙探测仪、第一报警器、第二报警器和驱动电机均与控制装置电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效果是:所述控制装置为PLC控制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设置的两个缝隙探测仪能够使含有缝隙的齿轮全部剔除,其检测效果更佳,确保无含有缝隙的齿轮进入到成品中,保证了成品质量;本实用新型自动化程度较高,对齿轮缝隙的检测更加便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齿轮的自动化质量检测装置,包括支架1,所述支架1包括两个,支架1的内侧开设有滑移槽3,滑移槽3内共同设有滑移柱4,滑移柱4上套设有第一滑移块5和第二滑移块7,所述第一滑移块5和第二滑移块7下侧固定设有第一缝隙探测仪6和第二缝隙探测仪8,第一缝隙探测仪6和第二缝隙探测仪8用于对同一个齿轮进行先后缝隙探测,以确保无质量不合格的齿轮漏过;

两个所述支架1之间设有输送装置2,所述输送装置2包括两个支撑架24、两个带轮22、传送带23和驱动电机21,带轮22分别与支撑架24转动连接,传送带23套设在两个带轮22上,所述驱动电机24驱动其中一个带轮22转动;两个支架1顶端设有安装架10,安装架10左端设有第一报警器11,安装架10右端设有第二报警器12,所述安装架10下侧中间处设有电动伸缩杆9,电动伸缩杆9的固定端与安装架10固定连接,电动伸缩杆9的自由端与滑移柱4固定连接,电动伸缩杆9用调节滑移柱4在支架1上的高度,使得缝隙探测仪与齿轮之间的高度处于适合的状态;

所述第一缝隙探测仪6、第二缝隙探测仪8、第一报警器11、第二报警器11和驱动电机21均与控制装置电连接。

所述控制装置为PLC控制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是:将齿轮放置到传送带23上,启动驱动电机21,驱动电机21带动传送带23转动,从而传送带23上的齿轮从左至右运动,第一缝隙探测仪6和第二缝隙探测仪8对齿轮进行缝隙检测,设置有两个缝隙探测仪确保对齿轮的检测做到万无一失,当第一缝隙探测仪6检测到齿轮上的裂缝时,第一缝隙探测仪6将信号传递给控制装置,控制装置停止驱动电机21的运转,并使第一报警器11报警,提醒工作人员将第一缝隙探测仪6下方的齿轮剔除,驱动电机21设置的停止时间到达后,驱动电机21继续转动;同理,当第二报警器12报警时,工作人员将第二缝隙探测仪8下方的齿轮剔除。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