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低温承压实验工装,具体地,涉及一种剩余液位传感器低温承压实验工装。
背景技术:
新型运载火箭倾向于采用无毒无污染的低温推进剂,如液氧液氢。为了验证所设计的剩余液位传感器能够在这种超低温、高压的环境中正常工作,必须针对该传感器设计一套安全的低温承压实验工装。
即通过这套实验工装,就能够在地面上既方便又安全地模拟传感器在储箱中的恶劣的工作环境,得到传感器测得的数据。通过比较实验数据和真实数据就可证明这种剩余液位传感器工作是否可靠。考虑到成本和安全问题,实验采用液氮作为浸泡介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剩余液位传感器低温承压实验工装。
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剩余液位传感器低温承压实验工装,包括实验筒、保温桶以及管路系统;
其中,所述实验筒设置在所述保温桶内侧;所述实验筒与所述保温桶之间形成间隙;
所述管路系统一方面连通液氮瓶,另一方面连通所述实验筒、所述间隙。
优选地,所述实验筒包括筒盖和筒身;所述筒盖和所述筒身之间通过法兰连接;
所述筒身与所述保温桶之间形成间隙;所述筒身的筒底焊有接管件;所述接管件与所述管路系统连通。
优选地,所述筒身内焊接有第一支撑架和第二支撑件;
所述第一支撑架和所述第二支撑件上设置有撑液位传感器。
优选地,所述筒盖上端设置有排气口、转接头和穿箱插座底座;
所述转接头上设置有安全阀;所述穿箱插座底座上设置有穿箱插座。
优选地,所述保温桶的侧壁上设置有限位所述筒身的抱箍;
所述保温桶的桶底上设置有定位块;所述筒身设置在所述定位块上。
优选地,所述管路系统包括第一管体、第二管体、三通接头、第一低温截止阀以及第二低温截止阀;
其中,所述第一管体的一端连接三通接头的第一接头,另一端连通所述间隙;所述第一管体上设置有第一低温截止阀;
所述第二管体的一端连接三通接头的第二接头,另一端连通所述接管件;所述第二管体上设置有第二低温截止阀;
所述三通接头的第三接头连通所述氮瓶。
优选地,所述保温桶采用钢板卷制而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能够验证剩余液位传感器能够在类似火箭储箱的超低温、高压环境下正常工作,确保剩余液位传感器工作的可靠性;
2、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布局合理,易于推广。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图2、图3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为实验筒;
2为保温桶;
3为管路系统;
4为筒盖;
5为筒身;
6为第一支撑架;
7为第二支撑架;
8为接管件;
9为安全阀;
10为穿箱插座;
11为抱箍;
12为定位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将有助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但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的是,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在本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剩余液位传感器低温承压实验工装,包括实验筒、保温桶以及管路系统;
其中,所述实验筒设置在所述保温桶内侧;所述实验筒与所述保温桶之间形成间隙;
所述管路系统一方面连通液氮瓶,另一方面连通所述实验筒、所述间隙。
所述实验筒包括筒盖和筒身;所述筒盖和所述筒身之间通过法兰连接;
所述筒身与所述保温桶之间形成间隙;所述筒身的筒底焊有接管件;所述接管件与所述管路系统连通。
所述筒身内焊接有第一支撑架和第二支撑件;所述第一支撑架和所述第二支撑件上设置有撑液位传感器。剩余液位传感器固定在筒壁上,通过穿箱插座传输液位数据。
所述筒盖上端设置有排气口、转接头和穿箱插座底座;所述转接头上设置有安全阀;所述穿箱插座底座上设置有穿箱插座。
所述保温桶的侧壁上设置有限位所述筒身的抱箍;所述保温桶的桶底上设置有定位块;所述筒身设置在所述定位块上。抱箍防止实验筒晃动;定位块置于保温桶底用于支持实验筒。
所述管路系统包括第一管体、第二管体、三通接头、第一低温截止阀以及第二低温截止阀;
其中,所述第一管体的一端连接三通接头的第一接头,另一端连通所述间隙;所述第一管体上设置有第一低温截止阀;
所述第二管体的一端连接三通接头的第二接头,另一端连通所述接管件;所述第二管体上设置有第二低温截止阀;
所述三通接头的第三接头连通所述氮瓶。
所述保温桶采用钢板卷制而成,外部包有低温杜瓦材料,保温桶上端留有管路支撑架。
当使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剩余液位传感器低温承压实验工装时,先打开连接保温桶的第一低温截止阀,液氮流入保温桶与实验筒之间的空隙;待保温桶内的实验筒的温度接近液氮后,打开连接实验筒的第二低温截止阀,液氮从筒底的接管件流入实验筒,即可以开始进行实验。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特定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做出各种变形或修改,这并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