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治具,尤其涉及一种垫片检测治具。
背景技术:
在现有的工件装配中,某些装置的衔接往往需要依托于垫片,但是因为制造工艺的不同,垫片的规格也不尽相同。并且,常用的垫片比较小,传统的检测均是以肉眼为主,辅助测量参数,效率较慢,且容易出现漏检。
并且,现有的检测治具无法做到检测数值的快速比对,存在一定的参数误差。同时,单一的治具很难适应不同的垫片测量,相互之间无法协调操作,造成了检测成本的上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以上问题,提供一种垫片检测治具。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垫片检测治具,包括有产品收纳槽,其中:所述产品收纳槽的后端设置有引导杆,所述引导杆通过弹性装置连接有无油衬套,所述无油衬套上安装有辅助导杆,所述无油衬套的外围设置有外套桶,所述引导杆上设置有辅助定位装置与感应装置,所述外套桶的尾端设置有牵拉调整装置。
进一步地,上述的垫片检测治具,其中,所述弹性装置为弹簧,所述弹簧内穿设有辅助导杆。
更进一步地,上述的垫片检测治具,其中,所述辅助导杆为圆柱形引导杆。
更进一步地,上述的垫片检测治具,其中,所述辅助定位装置为销钉。
更进一步地,上述的垫片检测治具,其中,所述感应装置包括有触碰开关,所述触碰开关上连接有感应器。
更进一步地,上述的垫片检测治具,其中,所述感应器上设置有数据通讯接口。
更进一步地,上述的垫片检测治具,其中,所述牵拉调整装置为拉环,所述拉环包括有拉环本体,所述拉环本体上设置有连接杆,所述外套桶的尾端设置有衔接孔,所述连接杆与衔接孔相连。
再进一步地,上述的垫片检测治具,其中,所述产品收纳槽的前端设置有校验标准块,所述校验标准块上设置有垫片预留槽。
采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优点如下:
1、拥有引导杆,保证位移导向准确,不会出现垂直方向的测量误差。
2、拥有弹性装置,实现检测期间的自动回弹,便于快速二次检测。
3、采用销钉进行辅助定位,保证感应装置获取的数值直接且准确,没有传递误差。
4、采用触碰开关,操作便利,符合流水线的快速检测需要。
5、拥有拉环,便于拉扯调节测量。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优点和特点,将通过下面优先实施例的非限制性说明进行图示和解释,这些实施例是参照附图仅作为例子给出的。
附图说明
图1是垫片检测治具的构造示意图。
图中各附图标记的含义如下:
1 产品收纳槽 2 引导杆
3 无油衬套 4 辅助导杆
5 外套桶 6 辅助定位装置
7 弹簧 8 触碰开关
9 感应器 10 数据通讯接口
11 牵拉调整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的垫片检测治具,包括有产品收纳槽1,其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为了进行较为精确的检测,且可根据产品的型号进行微调,采用产品收纳槽1的后端设置有引导杆2,引导杆2通过弹性装置连接有无油衬套3,无油衬套3上安装有辅助导杆4。同时,为了满足抽拉式的调节,在无油衬套3的外围设置有外套桶5,引导杆2上设置有辅助定位装置6与感应装置。再者,为了便于使用者控制抽拉力度,在外套桶5的尾端设置有牵拉调整装置11。
结合本实用新型一较佳的实施方式来看,考虑到能够拥有较佳的弹性效果,弹性装置为弹簧7,弹簧7内穿设有辅助导杆4。这样,在实际实施的时候,能够依托于辅助导杆4对弹簧7进行一定的位移引导。考虑到弹簧7压缩、释放的位移顺利,采用的辅助导杆4为圆柱形引导杆2,减少不必要的摩擦。
进一步来看,为了保证辅助定位装置6的承载连接稳定,不会轻易松脱,辅助定位装置6为销钉。同时,为了在测量的时候获取较佳的数值,及时检出不良品,感应装置包括有触碰开关8,触碰开关8上连接有感应器9。当然,为了及时配合流水线制造的需要,实现数据的传输与快速比对,本实用新型在感应器9上设置有数据通讯接口10。
再进一步来看,考虑到使用者的操作便利,可以及时配合外连设备进行间隙调整,采用的牵拉调整装置11为拉环。具体来说,拉环包括有拉环本体,拉环本体上设置有连接杆,外套桶5的尾端设置有衔接孔,连接杆与衔接孔相连。这样,给拉环本体施加的外界应力可直接作用到外套桶5上。同时,为了满足快速检测,拥有一个检测参考,在产品收纳槽1的前端设置有校验标准块,校验标准块上设置有垫片预留槽。这样,在实际使用的时候,若垫片本身无法与垫片预留槽相匹配,则可直接说明垫片存在异常,无需对其精度或是匹配程度进行检测。
通过上述的文字表述并结合附图可以看出,采用本实用新型后有如下优点:
1、拥有引导杆,保证位移导向准确,不会出现垂直方向的测量误差。
2、拥有弹性装置,实现检测期间的自动回弹,便于快速二次检测。
3、采用销钉进行辅助定位,保证感应装置获取的数值直接且准确,没有传递误差。
4、采用触碰开关,操作便利,符合流水线的快速检测需要。
5、拥有拉环,便于拉扯调节测量。
当然,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应用范例,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任何限制。除上述实施例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有其它实施方式。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