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LED灯故障测试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82695阅读:210来源:国知局
一种LED灯故障测试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LED故障检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LED灯故障测试装置。



背景技术:

万用表作为LED灯故障检测经常要用到的装置,现有的万用表表笔和电笔线随意不能整齐的收纳在万用表本体上,这样容易丢失电笔,不利于快速的进行工作,因此急需一种可以整齐的收纳电笔和电笔线的万用表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LED灯故障测试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LED灯故障测试装置,包括万用表本体,所述万用表本体的侧面垂直设有挡板,从所述挡板的一端到另一端侧面依次垂直连接有活动板、第一固定板、第二固定板,所述活动板与第一固定板之间设有若干个隔板,并且所述活动板与第一固定板之间的万用表本体的壳体上设有两个条形槽,每个所述条形槽的两端夹持有与活动板垂直的光杆,所述隔板的底面设有凸起板,所述凸起板上设有与光杆对应的通孔,并且光杆设有若干个弹簧,所述弹簧位于相邻的隔板之间、相邻的活动板和隔板之间、相邻的隔板和第一固定板之间,所述万用表本体上设有两个平行的滑槽,每个所述滑槽上设有可在其内滑动的滑板,两个所述滑板远离滑槽的一端之间连接有顶板,所述顶板的靠近万用表本体的表面连接有挤压板,所述活动板远离挡板的一端连接有曲面板,所述挤压板位于曲面板远离隔板的一侧,并且二者表面相接触,所述第一固定板、第二固定板之间设有放置电笔的放置槽。

优选的,活动板、第一固定板、第二固定板的长度相等,并且长度大于所述隔板的长度,所述隔板与挡板之间的最短距离大于五毫米。

优选的,所述挡板上设有插槽,所述顶板靠近挡板的一端旋转连接有可以穿过插槽的销板,所述挡板远离活动板的侧面设有定位销,所述销板上设有对应的销孔。

优选的,所述放置槽的内壁设有一层海绵。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LED灯故障测试装置,有益效果在于:该LED灯故障测试装置设置了可以整齐摆放电笔线的隔板和活动板,并且设置了可以放置电笔的放置槽,同时通过挤压板挤压活动板夹紧之间的电笔线,防止松动,同时顶板将电笔和电笔线盖住,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和防尘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LED灯故障测试装置的总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LED灯故障测试装置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LED灯故障测试装置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LED灯故障测试装置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中:万用表本体1、海绵2、滑槽3、第二固定板4、滑板5、挤压板6、顶板7、放置槽8、挡板9、活动板10、隔板11、条形槽12、光杆13、凸起板14、第一固定板15、弹簧16、曲面板17、插槽18、定位销19、销孔20、销板2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4,一种LED灯故障测试装置,包括万用表本体1,万用表本体1侧面垂直设有挡板9,从挡板9的一端到另一端侧面依次垂直连接有活动板10、第一固定板15、第二固定板4,活动板10与第一固定板15之间设有若干个隔板11,并且活动板10与第一固定板15之间的万用表本体1的壳体上设有两个条形槽12,每个条形槽12的两端夹持有与活动板10垂直的光杆13,隔板11的底面设有凸起板14,凸起板14上设有与光杆13对应的通孔,并且光杆13设有若干个弹簧16,弹簧16位于相邻的隔板11之间、相邻的活动板10和隔板11之间、相邻的隔板11和第一固定板15之间,万用表本体1上设有两个平行的滑槽3,每个滑槽3上设有可在其内滑动的滑板5,两个滑板5远离滑槽3的一端之间连接有顶板7,顶板7的靠近万用表本体1的表面连接有挤压板6,活动板10远离挡板9的一端连接有曲面板17,挤压板6位于曲面板17远离隔板11的一侧,并且二者表面相接触,第一固定板15、第二固定板4之间设有放置电笔的放置槽8。

活动板10、第一固定板15、第二固定板4的长度相等,并且长度大于隔板11的长度,隔板11与挡板9之间的最短距离大于五毫米,挡板9上设有插槽18,顶板7靠近挡板9的一端旋转连接有可以穿过插槽18的销板21,挡板9远离活动板15的侧面设有定位销19,销板21上设有对应的销孔20,放置槽8的内壁设有一层海绵2。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将电笔线通过隔板11的分隔可以整齐的排放在活动板10、第一固定板15之间,电笔放置在放置槽8内,推动顶板7挤压板6挤压活动板15从而夹紧位于活动板10和第一固定板15之间的电笔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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