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计算机CPU散热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04965发布日期:2019-01-22 22:06阅读:429来源:国知局
一种计算机CPU散热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计算机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计算机CPU散热器。



背景技术:

在长期的使用实践中,教师人员长时间使用CPU散热装置过程中,普通CPU散热只使用一块散热片和一个散热风扇进行散热无法增加,并且散热风扇与散热块有螺丝连接需要大量时间装卸,不方便教师人员操作使用和降低教学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教师人员长时间使用CPU散热装置过程中,教师人员可以随时增加和拆卸散热块和散热风扇,并且教师人员无需使用螺丝即可将散热风扇与散热块连接和拆卸,方便教师人员操作使用和弹簧教学效率,其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计算机CPU散热器,它包括散热风扇1、散热铝板2、活动插柱3、弹簧立柱4、轨道滑槽5、轨道滑块6、固定通孔7,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风扇1下顶端表面插装有散热铝板2,所述散热铝板2侧顶端表面上方边缘前后处插装有活动插柱3,所述散热铝板2左侧顶端表面下边缘前后对称各固定连接有弹簧立柱4,所述散热铝板2前顶端表面左侧边缘中间处固定连接有轨道滑槽5,所述散热铝板2前顶端表面右侧边缘处中间处固定连接有轨道滑块6,所述轨道滑槽5和轨道滑块6侧顶端表面上方边缘中间处设有固定通孔7,散热风扇1有固定块1-1、扇叶1-2和插块1-3组成,所述固定块1-1上顶端表面中间处内部插装有扇叶1-2,所述固定块1-1下顶端表面左右边缘处各固定连接有插块1-3,所述活动插柱3由卡柱3-1、卡槽3-2和卡板3-3组成,所述卡柱3-1上顶端表面前边缘处各设有卡槽3-2,所述卡柱3-1前顶端表面左右圆心处各固定连接有卡板3-3,所述卡柱3-1呈凹型形状,所述卡柱3-1穿透所述散热铝板2和插块1-3,所述弹簧立柱4由卡环4-1、弹簧4-2和支板4-3组成,所述卡环4-1侧顶端表面下方中间处固定连接有弹簧4-2,所述弹簧4-2下顶端表面固定连接有支板4-3,所述卡环4-1插装在所述卡槽3-2内,并且所述卡环4-1内部直径大于所述卡板3-3外直径,所述支板4-3固定连接在所述散热铝板2侧表面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为了解决教师人员长时间使用CPU散热装置过程中,教师人员可以随时增加和拆卸散热块和散热风扇,并且教师人员无需使用螺丝即可将散热风扇与散热块连接和拆卸,方便教师人员操作使用和弹簧教学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散热风扇1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活动插柱3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弹簧立柱4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图2图3图4所述一种计算机CPU散热器,它包括散热风扇1、散热铝板2、活动插柱3、弹簧立柱4、轨道滑槽5、轨道滑块6、固定通孔7,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风扇1下顶端表面插装有散热铝板2,所述散热铝板2侧顶端表面上方边缘前后处插装有活动插柱3,所述散热铝板2左侧顶端表面下边缘前后对称各固定连接有弹簧立柱4,所述散热铝板2前顶端表面左侧边缘中间处固定连接有轨道滑槽5,所述散热铝板2前顶端表面右侧边缘处中间处固定连接有轨道滑块6,所述轨道滑槽5和轨道滑块6侧顶端表面上方边缘中间处设有固定通孔7,散热风扇1有固定块1-1、扇叶1-2和插块1-3组成,所述固定块1-1上顶端表面中间处内部插装有扇叶1-2,所述固定块1-1下顶端表面左右边缘处各固定连接有插块1-3,所述活动插柱3由卡柱3-1、卡槽3-2和卡板3-3组成,所述卡柱3-1上顶端表面前边缘处各设有卡槽3-2,所述卡柱3-1前顶端表面左右圆心处各固定连接有卡板3-3,所述卡柱3-1呈凹型形状,所述卡柱3-1穿透所述散热铝板2和插块1-3,所述弹簧立柱4由卡环4-1、弹簧4-2和支板4-3组成,所述卡环4-1侧顶端表面下方中间处固定连接有弹簧4-2,所述弹簧4-2下顶端表面固定连接有支板4-3,所述卡环4-1插装在所述卡槽3-2内,并且所述卡环4-1内部直径大于所述卡板3-3外直径,所述支板4-3固定连接在所述散热铝板2侧表面上。

使用时,首先将散热风扇1上的固定块1-1防止在散热铝板2上方,同时固定块1-1下方的插块1-3插入散热铝板2上表面,然后将固定插柱3上的卡柱3-1穿透散热铝板2同时将插块1-3固定在散热铝板2内部,然后拉动弹簧立柱4上的卡环4-1,并且将卡环4-1插在卡柱3-1上同时放入卡槽3-2内,在增加散热铝板2时将第二块带有散热风扇1的散热铝板2上的轨道滑块6插入第一块散热铝板2上的轨道滑槽5内,同时第二块散热铝板2上的轨道滑槽5插在第一块散热铝板2上的轨道滑块6上,然后使用想用销子插入固定通孔7内固定,最后启动散热风扇1即可进行CPU散热。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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