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法院收付款及财务自动化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921262阅读:536来源:国知局
一种法院收付款及财务自动化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法院收付款及财务自动化管理系统,包括:承办庭操作终端、承办庭支付终端、承办庭打印终端、财务操作终端、财务支付终端、单据扫描终端、数据库服务器;所述承办庭支付终端、承办庭打印终端分别与承办庭操作终端连接;所述财务支付终端、单据扫描终端分别与财务操作终端连接;所述承办庭操作终端、财务操作终端分别与数据库服务器连接。本实用新型方便实用、有效提供工作效率。
【专利说明】
一种法院收付款及财务自动化管理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财务管理系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法院的收付款及财务自动化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0002]人民法院大量案件涉及诉讼费预收、结算、案款收(付)、罚没、上诉费代收等工作,数据量庞大,涉及庭室及工作人员众多,现金、银行卡转账、汇款、扣划等结算方式不一,开单、分类、分庭、汇总、记账、对账、清资、报表等工作繁杂而又要求细致准确,每年数万份单据的数据处理,需要有关部门和人员付出大量的精力和劳动,特别是收款员常常加班加点,日清月结,在月底结账、庭室对账时,更是时间紧任务重,还常常忙中出错,需要反复汇总核对,消耗大量的人力、精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工作的繁杂,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入账不及时,过付周期长,当事人意见多、负面社会影响大。

【发明内容】

[0003]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适用于法院的方便、实用、准确、提高工作效率的收付款及财务自动化管理系统。
[000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法院收付款及财务自动化管理系统,包括:承办庭操作终端、承办庭支付终端、承办庭打印终端、财务操作终端、财务支付终端、单据扫描终端、数据库服务器;
[0005]所述承办庭支付终端、承办庭打印终端分别与承办庭操作终端连接;
[0006]所述财务支付终端、单据扫描终端分别与财务操作终端连接;
[0007]所述承办庭操作终端、财务操作终端分别与数据库服务器连接。
[0008]进一步地,所述承办庭支付终端为POS机。
[0009]进一步地,所述财务支付终端为POS机。
[0010]进一步地,还包括:财务打印终端;所述财务打印终端与财务操作终端连接。
[0011]进一步地,承办庭操作终端为计算机、智能手机或PAD。
[0012]进一步地,财务操作终端为计算机。
[0013]进一步地,承办庭操作终端、财务操作终端分别通过网络与数据库服务器无线连接。
[001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法院收付款及财务自动化管理系统,当事人通过承办庭支付终端或财务支付终端进行支付,支付信息输出给承办庭操作终端或财务操作终端,承办庭操作终端和财务终端对案号、单号、到账数据等处理,并将所有财务数据传至数据库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统一存储管理全部数据,实现到账数据等的自动共享。承办庭可根据共享的到账数据及时开具相关单据进行结算,避免到账数据的长期大量积压或因结算不及时造成的当事人不满,同时极大地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到账核对工作。财务人员通过单据扫描终端扫描承办庭开具的单据,调取电子数据进行结算,并将财务数据计入账簿,实现了当日票据的当日结算,同时财务数据来自开单结算数据,自动财务处理数据准确、及时、高效、省力,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和财务人员,提供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00?5]图1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以下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方式。
[0017]如图1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法院收付款及财务自动化管理系统,包括:承办庭操作终端7、承办庭支付终端6、承办庭打印终端8、财务操作终端3、财务支付终端2、单据扫描终端5、数据库服务器I。承办庭支付终端6、承办庭打印终端8分别与承办庭操作终端7连接;财务支付终端2、单据扫描终端5分别与财务操作终端3连接;承办庭操作终端7、财务操作终端3分别与数据库服务器I连接。其中,承办庭操作终端7、财务操作终端3可分别通过网络与数据库服务器I无线连接。
[0018]每个承办庭均可设置承办庭操作终端7,每个承办庭操作终端7均连接一承办庭打印终端8、一承办庭支付终端6以及数据库服务器I。
[0019]承办庭支付终端6和财务支付终端2均可为POS机,方便当事人付款。承办庭操作终端7可以为计算机、智能手机或PAD。财务操作终端3因处理数据较繁杂,可采用计算机。财务操作终端3还连接有财务打印终端4,以打印票据或报表等。
[0020]数据库服务器I统一存储管理全部数据,实现数据共享。承办庭操作终端7按类别、案号、单号等进行开单打印,开单时系统自动提取相关数据(如自动提取汇款扣划到账数据、自动提取案款收入数据、自动计算尚未过付案款余额等),核对相关数据来源,自动核对正误,避免开单错误,同时大大提高开单效率。承办庭开具的单据可设置条形码或二维码等,当事人持单结算,财务人员通过财务扫描终端扫描单据,在财务操作终端3上调取出该单据的电子数据,确认后结算即可,实现当日单据当日结算。财务数据来源于开单结算数据,因此自动财务处理数据准确、及时、高效、省力。当事人除使用财务支付终端2进行支付夕卜,还可使用现金、汇款、支票等付款方式,方便当事人。财务结算完成后,自动进入账簿,并将数据传至数据库服务器I,将财务数据共享,方便承办庭开单,并方便后续的月底结账、统计查询等处理。
[0021]另外,承办庭可根据到账数据及时开具相关单据进行结算,避免到账数据的长期大量积压和因结算不及时造成的当事人的不满,同时极大地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到账核对工作。
[0022]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法院收付款及财务自动化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承办庭操作终端、承办庭支付终端、承办庭打印终端、财务操作终端、财务支付终端、单据扫描终端、数据库服务器; 所述承办庭支付终端、承办庭打印终端分别与承办庭操作终端连接; 所述财务支付终端、单据扫描终端分别与财务操作终端连接; 所述承办庭操作终端、财务操作终端分别与数据库服务器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院收付款及财务自动化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承办庭支付终端为POS机。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院收付款及财务自动化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财务支付终端为POS机。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法院收付款及财务自动化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财务打印终端;所述财务打印终端与财务操作终端连接。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法院收付款及财务自动化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承办庭操作终端为计算机、智能手机或PAD。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法院收付款及财务自动化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财务操作终端为计算机。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法院收付款及财务自动化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承办庭操作终端、财务操作终端分别通过网络与服务器无线连接。
【文档编号】G06Q10/10GK205608789SQ201620398072
【公开日】2016年9月28日
【申请日】2016年5月5日
【发明人】孙长青, 杜登军
【申请人】孙长青, 杜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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