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车辆的空气动力学装置,所述空气动力学装置包括:
第一天线元件和第二天线元件,所述第一天线元件和所述第二天线元件布置成从所述空气动力学装置的表面伸出,
其中,所述第一天线元件和所述第二天线元件两者与第一轴线大致对准,并且所述第一天线元件和所述第二天线元件沿着与所述第一轴线垂直的第二轴线间隔开,
其中,所述空气动力学装置还包括布置成与所述第一天线元件和所述第二天线元件大致垂直的导电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天线元件和所述第二天线元件配置成以介于0.42m与0.05m之间的波长进行发射和/或接收。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所述第一轴线是纵向轴线,并且所述第二轴线是横向轴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所述纵向轴线是所述车辆的纵向轴线。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天线元件和所述第二天线元件为贴片天线。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每个贴片天线呈多边形形状;可选地,所述多边形形状为T形形状或L形形状。
7.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天线元件和所述第二天线元件间隔开以使所述第一天线元件和所述第二天线元件去相关。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天线元件和所述第二天线元件间隔开至少四分之一的波长。
9.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天线元件和所述第二天线元件沿着所述第二轴线间隔开至少1mm、10mm或50mm;可选地,所述天线元件沿着所述第二轴线间隔开小于200mm或小于150mm。
10.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天线元件和所述第二天线元件间隔开至少100mm。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天线元件和所述第二天线元件沿着所述第二轴线间隔开大约101mm。
12.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包括至少四个天线元件。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天线元件和所述第二天线元件各自包括一对天线元件。
14.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所述天线元件中的一个或更多个天线元件从所述空气动力学装置的上表面伸出。
15.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所述导电层布置为形成用于所述第一天线元件和所述第二天线元件的接地平面。
16.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所述导电层布置在所述空气动力学装置内。
17.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所述导电层布置在所述空气动力学装置的表面下方。
18.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天线元件和所述第二天线元件布置在一个或更多个天线罩内。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每个天线罩的上部是可移除的。
20.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所述空气动力学装置是扰流板。
21.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包括照明器件、清洗器件和擦拭器件中的一者或更多者。
22.一种车辆,所述车辆包括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空气动力学装置布置在所述车辆的后部处。
24.根据权利要求22或23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空气动力学装置布置成与所述车辆的顶部形成大致连续的表面。
25.一种用于车辆的天线阵列,所述天线阵列包括与第一轴线大致对准并且沿着第二轴线间隔开的多个天线元件,其中,所述第二轴线与所述第一轴线垂直,并且其中,所述天线阵列还包括布置成与所述天线元件大致垂直的导电层。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天线阵列,其中,所述第一轴线是所述车辆的纵向轴线,并且所述第二轴线是所述车辆的横向轴线。
27.根据权利要求25或26所述的天线阵列,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个天线元件是贴片天线。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天线阵列,其中,每个贴片天线呈多边形形状;可选地,所述多边形形状为T形形状或L形形状。
29.根据权利要求25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天线阵列,其中,所述天线元件间隔开以使所述天线去相关。
30.根据权利要求25至29所述的天线阵列,其中,所述天线元件间隔开至少四分之一的波长。
31.根据权利要求25至30所述的天线阵列,其中,所述天线元件间隔开至少1mm、10mm或50mm;可选地,所述天线元件间隔开小于200mm或小于150mm。
32.根据权利要求25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天线阵列,其中,所述天线元件间隔开至少100mm。
33.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天线阵列,其中,所述天线元件间隔开大约101mm。
34.根据权利要求25至33中任一项所述的天线阵列,包括与所述天线元件中的一个或更多个天线元件沿所述纵向轴线对准的一个或更多个另外的天线元件。
35.根据从属于权利要求26的权利要求34所述的天线阵列,其中,每个所述另外的天线元件沿所述纵向轴线与所述天线元件中的一个天线元件对准。
36.根据从属于权利要求26的权利要求34或权利要求35所述的天线阵列,包括沿所述纵向轴线对准的至少两个天线元件。
37.根据权利要求26或从属于权利要求26的权利要求27至36中任一项所述的天线阵列,其中,所述多个天线元件布置在多个天线鳍内,各天线鳍沿所述车辆的横向轴线间隔开。
38.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天线阵列,其中,所述多个天线鳍大致关于所述车辆的中心纵向轴线对称。
39.根据权利要求37或38所述的天线阵列,其中,每个天线鳍布置成封装多个天线元件。
40.根据权利要求27至39中任一项所述的天线阵列,其中,所述多个天线元件布置在空气动力学装置之上。
41.根据权利要求40所述的天线阵列,其中,所述多个天线元件布置成从所述空气动力学装置的上表面向上延伸。
42.根据权利要求40或41所述的天线阵列,其中,所述空气动力学装置是扰流板。
43.根据权利要求25至42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所述导电层布置为形成用于所述一个或更多个天线元件的接地平面。
44.根据从属于权利要求40、41或42时的权利要求43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其中,所述导电层布置在所述空气动力学装置内。
45.根据权利要求25至44中任一项所述的天线阵列,其中,所述多个天线元件用于安装在所述车辆的顶部之上。
46.一种车辆,所述车辆包括根据权利要求25至45中任一项所述的天线阵列。
47.一种基本上如本文中参照附图所述的空气动力学装置、天线阵列或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