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扭的电气接线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3902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电气接线装置,所述电气接线装置构造为安装到或者布置在设备箱中,所述的电气接线装置进一步被构造为包括盖板,所述的盖板通过紧固螺钉附接到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装置包括:

装置壳体,所述的装置壳体包括具有用户可接近部的前盖,所述用户可接近部包括设置所述装置中部的盖螺纹孔,所述盖螺纹孔构造为接纳紧固螺钉,所述用户可接近部包括形成在其中的至少一组插座开口,所述的装置壳体还包括具有主要后表面的后主体;

导电的安装带,设置在所述前盖和所述后主体之间,所述安装带包括带中部和两个安装耳,所述两个安装耳设置在所述安装带的相对的端部上,所述安装耳构造为将所述装置安装或附接到所述设备箱,所述中部具有构造为接纳所述紧固螺钉的带上螺纹孔;

电路组件,包括至少一组电插座触头,所述电插座触头具有火线插座触头和零线插座触头,所述至少一组电插座触头能够通过所述至少一组插座开口接近;

至少一个保护门组件,设置在所述至少一组插座开口和所述至少一组电插座触头之间;以及

保护门稳定结构,包括联接到所述带中部的至少一个保护门稳定元件,所述至少一个保护门稳定元件设置在所述带上螺纹孔附近并且与所述后主体互连,以基本加强设置在用户可接近部和主要后表面之间的装置中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保护门稳定元件的端部能够经由形成在所述后主体的主要后表面上的凹口接近,每一个稳定元件包括一个连接凸出部分,所述的连接凸出部分构造为将稳定元件紧固到所述凹口的一部分,所述的连接凸起部分包括一个卡入元件,所述卡入元件构造成与形成于所述凹口内的对应部分配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一个保护门稳定元件延伸通过所述后主体以形成三维结构,该三维结构设置在所述用户可接近部与主要 后表面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保护门稳定元件与所述带中部一体形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门稳定结构包括形成在所述后主体中的多个柔性柱状构件,所述多个柔性柱状构件中的每一个均联接至对应的保护门稳定元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保护门稳定元件包括与所述带中部连接的至少一个第一支柱和至少一个第二支柱,所述至少一个第一支柱和至少一个第二支柱构造为与形成在所述后主体构件中的对应的通道配合,以在所述带上螺纹孔周围形成了基本稳定的加强阵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组插座开口包括设置在所述装置的相对端部的两组插座开口,使得所述的紧固螺钉设置在二者之间,并且所述至少一组电插座触头包括两组电插座触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带中部包括开孔结构,所述开孔结构被构造为容纳设置在所述用户可接近部上的用户接口元件。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保护门组件构造为当所述至少一个保护门组件与包括火线插片和零线插片的电插头接合时,在关闭位置和打开位置之间移动,在所述打开位置所述火线插片和所述零线插片被允许通过所述保护门组件并且与所述火线插座触头和零线插座触头配合,并且所述保护门组件构造为当与插入所述至少一组插座开口的一个开孔的外物接合时保持在所述关闭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门稳定结构包括所述紧固螺钉。

11.一种电气接线装置,包括:

装置壳体,所述装置壳体包括具有用户可接近部的前盖,所述用户可接近部包括形成在其中的至少一组插座开口,所述的装置壳体还包括具有主要后表面的后主体;

安装带,所述安装带设置在所述前盖和所述后主体之间,所述安装带包括带中部和设置在所述安装带的相对端部上的两个安装耳;

电路组件,所述电路组件包括至少一组电插座触头,每一组电插座触头包括火线插座触头和零线插座触头,所述至少一组电插座触头能够通过所述至少一组插座开口接近;和

稳定结构,所述稳定结构包括多个保护门稳定元件,所述保护门稳定元件联接到所述带中部并且设置为在所述带中部周围的大致平衡阵列,所述多个保护门稳定元件延伸通过所述后主体以形成三维加强结构,所述三维加强结构刚性互连所述用户可接近部和所述主要后表面。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带中部具有带上螺纹孔,所述的稳定元件的平衡阵列包括至少两个稳定元件,所述至少两个稳定元件与所述的带上螺纹孔对齐,并且相对于所述安装带的主纵向轴倾斜设置。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稳定元件的平衡阵列包括三个稳定元件或者四个稳定元件。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稳定元件的端部能够通过形成在所述后主体的主要后表面中的凹口接近。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稳定结构包括多个形成于所述后主体上的柔性柱状构件,所述多个柔性柱状构件中的每一个均联接至对应的稳定元件。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稳定元件包括与所述带中部连接的至少一个第一支柱和至少一个第二支柱,所述至少一个第一支柱和至少一个第二支柱构造为与形成于所述后主体构件上的对应通道配合,以形成基本平衡的加强阵列。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至少一个保护门组件,所述保护门组件设置在所述至少一组插座开口和所述至少一组电插座触头之间,并且所述至少一个保护门组件构造为:当所述的至少一个保护门组件与电插头接合时,所述至少一个保护门组件在关闭位置和打开位置之间移动。

18.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门稳定结构包括 形成于所述后主体中的多个柔性柱状构件,所述多个柔性柱状构件中的每一个均联接至对应的保护门稳定元件,所述保护门稳定元件包括设置在所述带中部的相对侧上的第一横向延伸支撑部和第二横向延伸支撑部,所述第一横向延伸支撑部和所述第二横向延伸支撑部构造为与所述多个柔性柱状构件中的对应柔性柱状构配合。

当前第2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