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装置,包括第一基底和第二基底,所述第一基底与所述第二基底之间设置有封框胶,所述封框胶邻近所述第一基底和第二基底的边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底与所述第二基底之间还设置有阻挡墙,所述阻挡墙位于所述封框胶邻近所述第一基底和第二基底的边缘的一侧,且所述阻挡墙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基底和所述第二基底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阻挡墙的高度与所述封框胶的高度相等。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阻挡墙包括阻挡层和密封层,所述阻挡层与密封层在垂直于所述第一基底与所述第二基底的方向层叠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阻挡层设置在所述第一基底上,且所述密封层与所述第二基底相连;或者,所述阻挡层设置在所述第二基底上,且所述密封层与所述第一基底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阻挡层材料为有机树脂。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层材料为压敏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阻挡墙为一个或多个,当所述阻挡墙为多个时,各所述阻挡墙依次设置在所述封框胶邻近所述第一基底和第二基底的边缘的一侧。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为OLED显示装置,所述OLED显示装置包括OLED结构和干燥层,所述OLED结构设置于所述第一基底的邻近所述第二基底的表面上,所述干燥层设置于所述第二基底的邻近所述第一基底的表面上,且与所述OLED结构相对应。
9.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为LCD显示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