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石墨烯的高柔性线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38746发布日期:2019-08-16 21:47阅读:406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石墨烯的高柔性线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线材技术领域,具体的涉及一种基于石墨烯的高柔性线材。



背景技术:

随着计算机硬件的飞速发展,外围设备日益增多,键盘、鼠标、调制解调器、打印机、扫描仪早已为人所知,以及各种电子日用品接踵而至,数码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播放器等等。这么多电子设备的出现,使得USB2.0、USB3.0、USB3.1、HDMI及DP数据线成为主要的数据传输和充电设备。

现有的USB2.0、USB3.0、USB3.1、HDMI及DP线材,基本都是采用导体、绝缘层、铝箔层、编织层、外被层相结合的结构,由于该技术方案制作出来的线材是靠铝箔层来达到屏蔽效果,但是由于材质的特性效果不佳,如果要增加屏蔽效果,只能增加铝箔层的厚度,但是线材的柔软性又会下降,整体的线材OD会变大。

鉴于此,实有必要提供一种基于石墨烯的高柔性线材以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基于石墨烯的高柔性线材,旨在实现增加导电性及屏蔽效果,减小线材OD。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基于石墨烯的高柔性线材,包括若干导体、绝缘层、石墨烯层及外被层;

每个导体外包裹有所述绝缘层,所述石墨烯层包裹在所有带有绝缘层的若干导体外,所述外被层包裹在所述石墨烯层外。

在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石墨烯层的厚度在0.01mm~0.07mm之间。

在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外被层为热塑性塑料PC、ABS、PVC或PS中的一种经挤出塑化而形成。

在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导体的数量至少为4根。

在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绝缘层为PET材料。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基于石墨烯的高柔性线材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用石墨希材质做成的石墨烯层替代了传统的铜或铝箔材质,增加了导电性及屏蔽效果,使线材变更具有柔韧性,石墨希材质比铜材质更薄,从而减小线材OD。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基于石墨烯的高柔性线材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基于石墨烯的高柔性线材100,运用于USB2.0、USB3.0、USB3.1、HDMI及DP线材。

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所述基于石墨烯的高柔性线材100包括若干导体10、绝缘层20、石墨烯层30及外被层40。

具体的,每个导体10外包裹有所述绝缘层20,所述石墨烯层30包裹在所有带有绝缘层20的若干导体10外,所述外被层40包裹在所述石墨烯层30外。

进一步地,所述石墨烯层30的厚度在0.01mm~0.07mm之间。

进一步地,所述外被层40为热塑性塑料PC、ABS、PVC或PS中的一种经挤出塑化而形成。

进一步地,所述导体10的数量至少为4根。

进一步地,所述绝缘层20为PET材料。

必须说明的是,通过用石墨希材质做成的石墨烯层30替代了传统的铜或铝箔材质,由于石墨希材质导电性能更好,屏蔽效果也远超于铜或铝箔材质,石墨希材质比铜材质更柔软,使线材变得更软,石墨希材质比铜材质更薄,能让线材OD做得更小。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基于石墨烯的高柔性线材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用石墨希材质做成的石墨烯层替代了传统的铜或铝箔材质,增加了导电性及屏蔽效果,使线材变更具有柔韧性,石墨希材质比铜材质更薄,从而减小线材OD。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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