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_6

文档序号:8267614阅读:来源:国知局
后,该照明装置停止输出该照明光线。
17.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当该开关处于该关闭状态持续一第三时间长度之后,再处于该启动状态时,该照明装置停止于下一周期中的该第二预设启动时间来临时输出该照明光线;抑或,当该开关处于该关闭状态持续该第三时间长度之后,再处于该启动状态时,该照明装置停止于该环境亮度低于对应于该第二预设启动时间的该环境亮度时,输出该照明光线;抑或,当该开关处于该关闭状态持续该第三时间长度之后,再处于该启动状态时,该照明装置停止于该环境亮度低于对应于该第二预设启动时间的该环境亮度时输出该照明光线。
18.一种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侦测该照明装置的一开关是否处于一启动状态; 于一预设启动时间或一环境亮度低于一预设亮度时,使该照明装置输出一照明光线,且持续一第一时间长度;其中,于该照明装置持续输出该照明光线的期间,该照明装置的一人体感应模块停止运作; 于经过该第一时间长度之后,该照明装置停止输出该照明光线;以及 因应一照明控制参数,使该照明装置输出该照明光线,且持续一第二时间长度;其中该第二时间长度小于该第一时间长度。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照明控制参数是该人体感应模块侦测到该人体进入该感应范围内,以及,判断一目前时间与一预设防盗时间符合,中的至少一者,而于该第二时间长度的期间,该人体感应模块持续侦测该人体。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于该人体感应模块持续侦测该人体的期间,该光感测元件持续侦测该环境亮度且判断该环境亮度是否高于或等于该预设亮度;其中,当判断该环境亮度高于或等于该预设亮度时,该人体感应模块停止侦测该人体;而当判断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时,该人体感应模块持续侦测该人体,且该光感应元件继续侦测该环境亮度。
21.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当该开关经由进行一开关切换动作后而再处于该启动状态时,该照明装置进行以下步骤: 利用该照明装置的一光感应元件侦测而获得该环境亮度,且判断该环境亮度是否低于该预设亮度; 于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时,利用该人体感应模块侦测该人体是否进入该感应范围;以及 于判断该人体进入该感应范围内时,使该照明装置输出该照明光线,且持续该第一时间长度;其中,于该照明装置持续输出该照明光线的期间,该人体感应模块停止侦测该人体。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照明控制方法,于经过该第一时间长度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该照明装置停止输出该照明光线;该人体感应模块开始侦测该人体,且判断该人体是否进入该感应范围内;以及 于该人体感应模块侦测到该人体进入该感应范围内时,使该照明装置输出该照明光线,且持续该第二时间长度;其中 于该第二时间长度的期间,且该人体感应模块持续侦测到该人体进入该感应范围内时,该照明装置持续输出该照明光线,且持续该第二时间长度; 于该第二时间长度的期间,且于该感应模块未侦测到该人体进入该感应范围内时,于经过该第二时间长度之后,该照明装置停止输出该照明光线,且该人体感应模块继续侦测该人体。
23.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照明控制方法,于经过该第一时间长度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该照明装置停止输出该照明光线; 于一预设防盗时间使该照明装置输出该照明光线,且持续一第二时间长度;以及 于经过该第二时间长度之后,该照明装置停止输出该照明光线。
24.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当该开关处于该关闭状态持续一第三时间长度之后,再处于启动状态时,该人体感应模块停止侦测该人体,且该照明装置于该第一预设启动时间或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时,输出该照明光线。
25.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照明控制方法还包括藉由一控制器,以使该开关处于该启动状态或一关闭状态中的任一者;其中,当该控制器的一第一模式钮被触发时,判断该开关处于该启动状态,且该照明装置处于一第一运作模式;抑或 当该控制器的一第二模式钮被触发时,判断该开关处于该启动状态,且该照明装置处于一第二运作模式。
26.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当照明装置处于该第一运作模式时,该照明装置输出该照明光线,且持续该第一时间长度;其中,于该照明装置持续输出该照明光线的期间,该人体感应模块停止侦测该人体。
27.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当照明装置处于该第二运作模式时,该照明控制方法进行以下步骤: 利用该光感应元件侦测而获得该环境亮度,且判断该环境亮度是否低于该预设亮度; 于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时,利用该人体感应模块侦测该人体是否进入该感应范围;以及 于判断该人体进入该感应范围内时,使该照明装置输出该照明光线,且持续该第一时间长度;其中,于该照明装置持续输出该照明光线的期间,该人体感应模块停止侦测该人体。
28.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照明控制方法还包括于该控制器的一时间设定栏中输入该预设启动时间,使该照明装置于对应于任一时间周期的该预设启动时间来临时,输出该照明光线,且持续该第一时间长度;其中,于该照明装置持续输出该照明光线的期间,该人体感应模块停止侦测该人体。
29.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照明控制方法还包括于该控制器的一亮度设定栏中输入一预设亮度,使该照明装置于判断该环境亮度低于该环境亮度时,输出该照明光线,且持续该第一时间长度;其中,于该照明装置持续输出该照明光线的期间,该人体感应模块停止侦测该人体。
30.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照明控制方法还包括触发该控制器的一亮度记忆钮,使该照明装置记录该亮度记忆钮被触发时的该环境亮度,且于任一时间周期中的该环境亮度低于被记录的该环境亮度时,输出该照明光线,且持续该第一时间长度;其中,于该照明装置持续输出该照明光线的期间,该人体感应模块停止侦测该人体。
31.一种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因应一照明控制参数,使该照明装置于一夜晚时段或该夜晚时段之前的一黄昏时段输出一照明光线,且该照明装置的一人体感应模块于该夜晚时段停止侦测一人体是否进入该人体感应模块的一感应范围内;以及 于该夜晚时段之后的一深夜时段至一黎明时段的期间,使该照明装置于该人体感应模块侦测到该人体进入该感应范围内时,输出该照明光线。
32.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照明控制方法,于该照明装置于该夜晚时段或该黄昏时段输出该照明光线之前,还包括以下步骤: 利用该照明装置的一光感应元件侦测而获得一环境亮度,且判断该环境亮度是否低于一预设亮度;以及 于该黄昏时段驱动该人体感应模块,以侦测该人体是否进入该感应范围内;其中,当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时,判断由一白天时段进入该黄昏时段而驱动该人体感应模块,而该照明控制参数是判断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且该人体感应模块侦测到该人体进入该感应范围内。
33.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照明控制方法,于该照明装置于该夜晚时段或该黄昏时段输出该照明光线之前,还包括以下步骤:利用该照明装置的一光感应元件侦测而获得一环境亮度,且判断该环境亮度是否低于一预设亮度;其中,该照明控制参数是判断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
34.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照明控制方法,于该照明装置于该夜晚时段或该黄昏时段输出该照明光线之前,还包括以下步骤:设定于该夜晚时段或该黄昏时段中的一第一预设启动时间,其中该照明控制参数是判断一目前时间与该第一预设启动时间相符。
35.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于该黎明时段之后的一白天时段期间,该人体感应模块停止侦测该人体进入该感应范围内,且使该照明装置不输出该照明光线;其中,当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时,判断由该白天时段进入该黄昏时段来临时驱动该人体感应模块。
36.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照明控制方法,于该照明装置于该夜晚时段或该黄昏时段输出该照明光线之前,还包括以下步骤:判断该照明装置的一开关处于一启动状态或一关闭状态中的任一者;其中 当该开关经由进行一开关切换动作后而再处于该启动状态时,该照明控制参数由判断一环境亮度低于一预设亮度,且该人体感应模块侦测到该人体进入该感应范围内,变更为判断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抑或 该照明控制参数由判断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且该人体感应模块侦测到该人体进入该感应范围内,变更为判断一目前时间与一第一预设启动时间相符;抑或 该照明控制参数由判断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变更为判断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且该人体感应模块侦测到该人体进入该感应范围内;抑或 该照明控制参数由判断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变更为判断该目前时间与该第一预设启动时间相符;抑或 该照明控制参数由判断该目前时间与该第一预设启动时间相符,变更为判断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且该人体感应模块侦测到该人体进入该感应范围内;抑或 该照明控制参数由判断该目前时间与该第一预设启动时间相符,变更为判断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
37.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照明控制方法,于该照明装置于该夜晚时段或该黄昏时段输出该照明光线之前,还包括:藉由一控制器,以使该开关处于该启动状态或一关闭状态中的任一者;其中,当该控制器的一第一模式钮被触发时,判断该开关处于该启动状态,且该照明装置处于一第一运作模式;抑或 当该控制器的一第二模式钮被触发时,判断该开关处于该启动状态,且该照明装置处于一第二运作模式。
38.如权利要求37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当该照明装置处于该第一运作模式时,进行以下步骤: 利用该照明装置的一光感应元件侦测而获得一环境亮度,且判断一环境亮度是否低于一预设亮度; 于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时,利用该人体感应模块侦测该人体是否进入该感应范围;其中该照明控制参数是判断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且该人体感应模块侦测到该人体进入该感应范围内;以及 于判断符合该照明控制参数时,使该照明装置于该夜晚时段输出该照明光线,且该人体感应模块于该夜晚时段停止侦测该人体。
39.如权利要求37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当照明装置处于该第二运作模式时,进行以下步骤:于判断符合该照明控制参数时,使该照明装置于该夜晚时段或该黄昏时段输出该照明光线,且该人体感应模块于该夜晚时段停止侦测该人体;其中,该照明控制参数是判断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或该照明控制参数是判断一目前时间与一第一预设启动时间相符。
40.如权利要求39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照明控制方法还包括于该控制器的一时间设定栏中输入该第一预设启动时间,使该照明装置于对应于任一时间周期的该第一预设启动时间来临时,输出该照明光线,且持续该第一时间长度;其中,于该照明装置持续输出该照明光线的期间,该人体感应模块停止侦测该人体。
41.如权利要求37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当该照明装置处于该第一运作模式,且该控制器的该第二模式钮被触发时,该照明控制方法还包括利用该照明装置的一定时器记录该第二模式钮被触发的一第二预设启动时间,或利用该光感应元件获得对应于该第二预设启动时间的该环境亮度且记录对应于该第二预设启动时间的该环境亮度。
42.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照明控制方法,于该开关经由进行一开关切换动作后而再处于该启动状态时,还包括利用该照明装置的一定时器记录一第二预设启动时间,或利用该光感应元件获得对应于该第二预设启动时间的该环境亮度且记录对应于该第二预设启动时间的该环境亮度。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其包括侦测该照明装置的一开关是否处于一启动状态;于该开关处于该启动状态时,利用该照明装置的一光感应元件侦测而获得一环境亮度,且判断该环境亮度是否低于一预设亮度;于该环境亮度低于该预设亮度时,利用该照明装置的一人体感应模块侦测一人体是否进入该人体感应模块的一感应范围;以及于判断该人体进入该感应范围内时,使该照明装置输出一照明光线,且持续一第一时间长度;其中,于该照明装置持续输出该照明光线的期间,该人体感应模块停止侦测该人体。本发明照明装置的照明控制方法不但控制准确性高,亦具有显著的省电功效。
【IPC分类】H05B37-02
【公开号】CN104582112
【申请号】CN201310504944
【发明人】陈明允
【申请人】东莞巨扬电器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4月29日
【申请日】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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