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增加骨密度作用的保健食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31948阅读:55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具有增加骨密度作用的保健食品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保健食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原料包括阿胶、驴骨粉的保健食品。
背景技术
骨密度,是骨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反映骨质疏松程度,预测骨折危险性的重要依据。人体骨矿物质含量与骨骼强度和内环境稳定密切相关,因而是评价人类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在生理状态下,人体骨骼中骨矿物质含量随年龄不同而异,因此人体骨矿含量的定量测定已成为现代医学的一个重要课题。骨矿的常规检测主要是通过对人体骨矿含量测定,直接获得骨矿物质(主要是钙)的准确含量,它对判断和研究骨骼生理、病理和人的衰老程度以及诊断全身各种疾病均有重要作用。正常人骨矿含量与性别、年龄密切相关。同年龄组不同性别有差异,女性低于男性。同一性别随年龄增长发生相应的变化,35-40岁以后骨矿含量出现逐渐下降趋势,女性尤为显著。年龄与性别是影响入骨矿含量的因素之一。婴儿至青春期骨矿物质含量随年龄增长而增加,且无明显性别差异。青春期之后,骨矿含量的增加男性较女性显著,30-40岁达到最高峰值。以后骨矿物质含量随年龄的增长逐渐下降,女性下降幅度较男性大。有资料记载对50-65岁妇女桡骨远端进行测量,每年骨矿物质含量下降率为0. 0118g/cm/year ;一个老年人其桡骨远端的骨矿含量比骨峰值下降了 39%左右。体重、身高和骨横径也是影响人骨矿含量的因素之一。男性和绝经期前的妇女骨矿含量与身高呈正相关,绝经前和绝经后的妇女骨矿物质含量与体重呈正相关。由于骨横径的个体差异,使同龄人群的骨矿含量变化较大。若以骨矿含量/骨横径(BMC/BW. g/cn^)对骨矿含量(BMC)进行修正,使同龄人正常曲线变异系数由12%降为9%,用多元回归法处理,将身高、体重、骨横径考虑在内,则变异系数降至6%,老年人的变异系数由20%降至10%,儿童降至8%。运动和饮食对人体骨矿含量的影响是相当大的。实际观测证明运动员桡骨及脊柱的骨矿含量明显高于对照组。 摄入钙相同的情况下,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比不活动的人可保持较高的骨骼健康状态。骨专家的研究表明高钙饮食的妇女其平均桡骨骨矿含量高于低钙饮食的妇女,活动量大而低钙饮食的妇女可保持较好的骨骼指数。所以注意饮食调整,多吃含钙量多的食物,适度体力劳动或运动,可以减少骨量丢失和骨折的危险性。对正常人不同年龄段骨矿含量检测,以了解人体骨骼发育、成长和衰老过程中的骨矿含量变化规律。如果年轻人骨矿含量尚未达到高峰值,应采取饮食、药物同时补钙,加强锻炼,使骨矿含量达到高峰值水平。老年人除药物饮食补钙外,适当活动和晒太阳,能使骨矿物质含量提高或不继续降低。综上所述,研究增加骨密度的产品,具有重要意义。

发明内容
基于上述原因,本发明人以现代医学理论为基础,结合临床应用,将阿胶与驴骨粉、驴骨胶原蛋白肽、骨碎补总黄酮等组合,得到新的保健食品原料,动物试验表明,本发明保健食品具有很好的增加骨密度药理作用。
本发明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的。—种具有增加骨密度作用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原料包括阿胶、驴骨粉或驴骨胶原蛋白肽。上述所述保健食品优选的原料包括阿胶1-10重量份,驴骨粉5-50重量份或驴骨胶原蛋白肽0. 1-2重量份。上述所述保健食品原料加入氨基葡萄糖硫酸盐、大豆异黄酮、骨碎补总黄酮中的一种或几种。上述所述保健食品优选原料为阿胶1-10重量份,驴骨胶原蛋白肽0. 1-2重量份, 骨碎补总黄酮0. 5-5重量份。上述所述保健食品优选原料为阿胶1-10重量份,驴骨胶原蛋白肽0. 1-2重量份, 大豆异黄酮0. 5-5重量份。上述所述保健食品优选原料为阿胶1-10重量份,驴骨胶原蛋白肽0. 1-2重量份, 骨碎补总黄酮和/或大豆异黄酮0. 5-5重量份。上述所述保健食品优选原料为阿胶1-10重量份,驴骨胶原蛋白肽0. 1-2重量份, 氨基葡萄糖硫酸盐0.1-1重量份上述所述的保健食品制备的口服制剂。上述所述口服制剂包括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丸剂。上述所述的骨碎补总黄酮或大豆异黄酮中黄酮含量大于等于50%小于100%。一、原料配方筛选试验1、预实验试验组别试验1组驴骨粉;试验2组驴骨胶原蛋白肽;试验3组阿胶5g,驴骨粉25g ;试验4组阿胶5g,驴骨胶原蛋白肽Ig ;试验方法4月龄雌性Wistar大鼠,体重280_300g,以35 μ g/kg苯巴比妥钠腹腔注射麻醉大鼠,固定腹部,以浸透乙醚的棉球放置于大鼠口鼻部维持麻醉。取最未肋骨下、 腋中线和距脊柱外侧约2cm交叉处打开腹腔,去除卵巢,将输卵管结扎。正常组则只打开腹腔后即缝合。各试验药物组灌胃给药,给药量为2g/kg,正常组给予生理盐水,给药3个月, 末次给药取血测定血清中钙、磷的浓度。表1大鼠血清中钙、磷的变化
组别动物数只钙 mg/ml磷 mg/ml正常组1058.23士 4.4150.42±4.97试验1组1041.23±3.11*39.26±3.51*试验2组1042.34士 3.23*42·16±3·51*试验3组46.73±3.94*44.35士 4.28*试验4组1046.49±4.07*43.21±4.07*
注与正常组比较*P < 0. 05。试验结论上述试验表明,阿胶分别与驴骨粉、驴骨胶原蛋白肽组合后,虽然能够改善大鼠的血清中钙、磷的浓度变化,但与正常组比较还是有显著性差异,说明上述组合物还需要进一步改善。2、原料配伍试验试验组别试验1组阿胶5g,驴骨粉25g ;试验2组阿胶5g,驴骨胶原蛋白肽Ig ;试验3组阿胶5g,驴骨胶原蛋白肽lg,骨碎补总黄酮3g (黄酮含量为66. 3% );试验4组阿胶5g,驴骨胶原蛋白肽Ig份,大豆异黄酮3g (黄酮含量为73. 4% )。试验5组阿胶5g,驴骨胶原蛋白肽Ig份,骨碎补总黄酮Ig(黄酮含量为 66.3% ),大豆异黄酮2g(黄酮含量为73. 4% )。试验6组阿胶5g,驴骨胶原蛋白肽lg,氨基葡萄糖硫酸盐0. 5g试验方法4月龄雌性Wistar大鼠,体重280_300g,以35 μ g/kg苯巴比妥钠腹腔注射麻醉大鼠,固定腹部,以浸透乙醚的棉球放置于大鼠口鼻部维持麻醉。取最未肋骨下、 腋中线和距脊柱外侧约2cm交叉处打开腹腔,去除卵巢,将输卵管结扎。正常组则只打开腹腔后即缝合。随机分组手术组和试验药物组;各试验药物组灌胃给药,给药量为2g/kg,给药3个月,正常组给予生理盐水,手术组组不给药,也只给与末次给药取血测定血清中钙、 磷的浓度;处死大鼠后取大鼠右股骨置于有机玻璃板上用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测量骨密度。试验结果见表2:表2大鼠血清中钙、磷的变化及骨密度
权利要求
1.一种具有增加骨密度作用的保健食品,其特征在于保健食品原料包括阿胶、驴骨粉或驴骨胶原蛋白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增加骨密度作用的保健食品,其中保健食品原料包括阿胶1-10重量份,驴骨粉5-50重量份或驴骨胶原蛋白肽0. 1-2重量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具有增加骨密度作用的保健食品,其中保健食品原料加入氨基葡萄糖硫酸盐、大豆异黄酮、骨碎补总黄酮中的一种或几种。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有增加骨密度作用的保健食品,其中保健食品原料为阿胶1-10重量份,驴骨胶原蛋白肽0. 1-2重量份,骨碎补总黄酮0. 5-5重量份。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有增加骨密度作用的保健食品,其中保健食品原料为阿胶1-10重量份,驴骨胶原蛋白肽0. 1-2重量份,大豆异黄酮0. 5-5重量份。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有增加骨密度作用的保健食品,其中保健食品原料为阿胶1-10重量份,驴骨胶原蛋白肽0. 1-2重量份,骨碎补总黄酮和/或大豆异黄酮 0. 5-5重量份。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有增加骨密度作用的保健食品,其中保健食品原料为阿胶1-10重量份,驴骨胶原蛋白肽0. 1-2重量份,氨基葡萄糖硫酸盐0. 1-1重量份。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保健食品制备的口服制剂。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保健食品制备的口服制剂,其中口服制剂包括片剂、胶囊剂、 颗粒剂、丸剂。
全文摘要
本发明属于保健食品技术领域,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具有增加骨密度作用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原料包括阿胶和驴骨粉或驴骨胶原蛋白肽,优选原料为阿胶、驴骨胶原蛋白肽、骨碎补总黄酮和/或氨基葡萄硫酸盐。本发明人以现代医学理论为基础,结合临床应用,将上述原料组成新的保健食品,动物试验表明,本发明原料在增加骨密度方面具有协同的药理作用。
文档编号A23L1/29GK102488195SQ20111036252
公开日2012年6月13日 申请日期2011年11月16日 优先权日2011年11月16日
发明者郭景龙 申请人:郭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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