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薇菜清洗去杂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08938阅读:39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煮薇菜加工设备,具体是一种薇菜清洗去杂机。



背景技术:

水煮薇菜经挑捡工序后,是长短不一的,在按一定的尺寸切断后,必然留有碎屑和尺寸较短的废品。这些碎屑和废品是不能混入成品的,必须要将其从成品中予以清除。人工方法效率过低,无法适用工业化生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薇菜清洗去杂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薇菜清洗去杂机,包括操作台架、操作台、流水槽、齿轮、循环水箱、进水槽、水泵、自来水管,所述操作台架上焊接操作台,所述操作台呈长方体板状,所述操作台的右端开设流水槽,所述流水槽呈长方体槽状,所述流水槽的开口端的底面呈下坡状,所述流水槽相对开口端的一端悬空固定进水槽,所述进水槽的底面密布出水孔,所述进水槽的底面设有入水口,所述流水槽的开口端设有齿轮,所述齿轮分布着若干棘爪,棘爪与水槽之间存在间隙,所述齿轮由电机带动,所述齿轮在电机的带动下逆时针转动,所述操作台在流水槽的正下方设有循环水箱,所述循环水箱的一端伸出操作台,所述循环水箱内设有一层网筛,所述循环水箱内放有循环水,所述循环水箱的底部通过自来水管与自来水水龙头连接,所述循环水箱的一侧设有水泵。

优选地,所述操作台的后端设有挡板,所述挡板与操作台长边的长度相等。

优选地,所述流水槽的槽长100cm,宽30cm,深15cm。

优选地,所述齿轮外径为30cm,所述齿轮上的棘爪有十二排,每排六个,六个棘爪圆周均匀排列在齿轮上。

优选地,所述入水口呈中空梯形板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循环水箱内的循环水打入流水槽,在水流作用下,水煮薇菜自动流向齿轮,齿轮上的棘爪在旋转过程中,不断将水槽中较长的水煮沸薇菜挑起,旋转送至成品输送带,由于棘爪与水槽之间有一定的间隙,碎屑在此流入下方循环水箱,碎屑被网筛阻挡,而水漏下,如此完成了一个循环,本实用新型可以将杂质及不符合规格的原料筛选出来,工作效率高,节省了生产成本,水可以循环利用,节约能源,同时结构新颖、加工简便、使用方便、适合工业化生产。

附图说明

图1为薇菜清洗去杂机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薇菜清洗去杂机,包括操作台架2、操作台1、流水槽3、齿轮4、循环水箱5、进水槽6、水泵7、自来水管8,所述操作台架2上焊接操作台1,所述操作台1呈长方体板状,所述操作台1的后端设有挡板11,所述挡板11与操作台1长边的长度相等。所述操作台1的右端开设流水槽3,所述流水槽3呈长方体槽状,所述流水槽3的开口端的底面呈下坡状,所述流水槽3相对开口端的一端悬空固定进水槽6,所述进水槽6的底面密布出水孔,所述进水槽6的底面设有入水口61,所述入水口61呈中空梯形板状,所述流水槽3的开口端设有齿轮4,所述齿轮4分布着若干棘爪41,棘爪61与水槽6之间存在间隙,所述齿轮4由电机带动,所述齿轮4在电机的带动下逆时针转动,所述操作台1在流水槽3的正下方设有循环水箱5,所述循环水箱5的一端伸出操作台1,所述循环水箱5内放有循环水,所述循环水箱5的底部通过自来水管8与自来水水龙头连接,所述循环水箱5的一侧设有水泵7。

所述流水槽3的槽长100cm,宽30cm,深15cm。

所述齿轮4外径为30cm,所述齿轮4上的棘爪41有十二排,每排六个,六个棘爪41圆周均匀排列在齿轮4上。

所述循环水箱5内设有一层网筛。

工作原理:循环水箱5内的循环水通过水泵7打入进水槽6,循环水经过进水槽6底面的出水孔进入流水槽3,泡好且按规定要求切断后的水煮薇菜传送到流水槽3靠近进水槽6处,在水流作用下,水煮薇菜自动流向齿轮4,齿轮4在电机的带动下匀速旋转,棘爪41在旋转过程中,不断将水槽6中较长的水煮沸薇菜挑起,旋转送至成品输送带,由于棘爪61与水槽6之间有一定的间隙,碎屑在此流入下方循环水箱5,碎屑被网筛阻挡,而水漏下,如此完成了一个循环,循环水箱5中的水和碎屑每日清换。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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