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口腔护理器具,包括:
头部,所述头部沿着纵向轴线延伸并且具有刷毛承载表面、与所述刷毛承载表面相对的后表面以及在所述刷毛承载表面与所述后表面之间延伸的侧表面;
中心刷毛簇,所述中心刷毛簇从所述刷毛承载表面的中心部分延伸,所述中心刷毛簇终止于圆顶远侧表面;以及
多个外周刷毛簇,所述多个外周刷毛簇被布置成周向地环绕所述中心刷毛簇,所述多个外周刷毛簇中的每一个都包括朝向所述中心刷毛簇向下倾斜的倾斜远侧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中心刷毛簇由具有第一根直径的多个第一刷毛形成,并且所述多个外周刷毛簇中的每一个由具有第二根直径的多个第二刷毛形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第一根直径小于所述第二根直径。
4.根据权利要求2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第一刷毛和所述第二刷毛是锥形刷毛。
5.根据权利要求2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第一刷毛或所述第二刷毛中的一个是锥形刷毛,并且所述第一刷毛或所述第二刷毛中的另一个是端部圆化刷毛。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外周刷毛簇中的每一个都紧邻所述中心刷毛簇并且紧邻所述刷毛承载表面的外周。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中心刷毛簇的圆顶远侧表面在纵向侧轮廓和横向侧轮廓中均为凸形的。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中心刷毛簇的圆顶远侧表面是不具有中心开口的不间断表面。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中心刷毛簇沿着中心簇轴线延伸,所述中心刷毛簇的圆顶远侧表面具有沿着所述中心簇轴线定位的顶点。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中心簇轴线定位在所述头部的纵向轴线和所述头部的横向轴线的相交处。
11.根据权利要求9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中心刷毛簇具有限定所述中心簇轴线的侧壁,所述中心刷毛簇的侧壁基本上垂直于所述刷毛承载表面。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中心刷毛簇具有椭圆形横向横截面轮廓,所述椭圆形横向横截面轮廓具有长轴和短轴,所述长轴沿着所述头部的纵向轴线延伸。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还包括
所述中心刷毛簇具有侧壁,所述侧壁与所述圆顶远侧表面相交以形成所述圆顶远侧表面的外边缘,所述中心刷毛簇在所述圆顶远侧表面的外边缘处具有第一高度;
所述多个外周刷毛簇中的每一个都包括内侧壁和与所述内侧壁相对的外侧壁,所述内侧壁与所述倾斜远侧表面相交以形成所述倾斜远侧表面的内边缘,所述外侧壁与所述倾斜远侧表面相交以形成所述倾斜远侧表面的外边缘;
所述多个外周刷毛簇中的每一个在所述内边缘处具有第二高度,并且在所述外边缘处具有第三高度;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高度小于所述第一高度,并且所述第一高度小于所述第三高度。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中心刷毛簇在所述圆顶远侧表面的顶点处具有最大高度,所述最大高度大于所述第二高度并且小于所述第三高度。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还包括
所述中心刷毛簇具有侧壁,所述侧壁与所述圆顶远侧表面相交以形成所述圆顶远侧表面的外边缘,所述中心刷毛簇在所述圆顶远侧表面的外边缘处具有第一高度;
所述多个外周刷毛簇中的每一个都包括内侧壁和与所述内侧壁相对的外侧壁,所述内侧壁与所述倾斜远侧表面相交以形成所述倾斜远侧表面的内边缘,所述外侧壁与所述倾斜远侧表面相交以形成所述倾斜远侧表面的外边缘;
所述多个外周刷毛簇中的每一个在所述内边缘处具有第二高度,并且在所述外边缘处具有第三高度;并且
其中,所述第一高度小于所述第二高度,并且所述第二高度小于所述第三高度。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中心刷毛簇在所述圆顶远侧表面的顶点处具有最大高度,所述最大高度大于所述第二高度并且小于所述第三高度。
17.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还包括:
所述多个外周刷毛簇中的每一个都包括内侧壁和与所述内侧壁相对的外侧壁,所述外侧壁与所述倾斜远侧表面相交以形成所述倾斜远侧表面的外边缘;
所述多个外周刷毛簇中的每一个在所述内边缘处具有第二高度,并且在所述外边缘处具有第三高度;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高度小于所述第三高度。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多个外周刷毛簇中的每一个都包括凸形第一侧侧壁和与所述凸形第一侧侧壁相对的凹形第二侧侧壁,所述凸形第一侧侧壁和所述凹形第二侧侧壁中的每一个在所述内侧壁与所述外侧壁之间延伸。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对于所述多个外周刷毛簇中的每一个,所述凸形第一侧侧壁与所述多个外周刷毛簇中的相邻外周刷毛簇的凹形第二侧壁相对。
20.根据权利要求1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中心刷毛簇的横向横截面积占所述刷毛承载表面的总表面积的5%与15%之间。
21.根据权利要求1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多个外周刷毛簇中的每一个占所述刷毛承载表面的总表面积的9%以下。
22.根据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口腔护理器具的牙齿清洁元件场由所述中心刷毛簇和所述多个外周刷毛簇组成。
23.根据权利要求22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存在不超过十个所述外周刷毛簇。
24.根据权利要求1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中心刷毛簇和所述多个外周刷毛簇中没有一个单个刷毛簇占所述刷毛承载表面的总表面积的9%以上。
25.根据权利要求1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中心刷毛簇和所述多个外周刷毛簇共同占所述刷毛承载表面的总表面积的至少50%。
26.根据权利要求1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多个外周刷毛簇包括具有第一横向横截面轮廓的第一外周刷毛簇、具有第二横向横截面轮廓的第二外周刷毛簇、具有第三横向横截面轮廓的第三外周刷毛簇、具有第四横向横截面轮廓的第四外周刷毛簇、具有所述第一横向横截面轮廓的第五外周刷毛簇、具有所述第二横向横截面轮廓的第六外周刷毛簇、具有所述第三横向横截面轮廓的第七外周刷毛簇以及具有所述第四横向横截面轮廓的第八外周刷毛簇;并且其中所述多个外周刷毛簇以所述第一外周刷毛簇、所述第二外周刷毛簇、所述第三外周刷毛簇、所述第四外周刷毛簇、所述第五外周刷毛簇、所述第六外周刷毛簇、所述第七外周刷毛簇和所述第八外周刷毛簇的顺时针次序围绕所述中心刷毛簇周向地布置。
27.根据权利要求1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不存在垂直于所述头部的前表面和后表面并且穿过所述纵向轴线的第一侧上的相邻外周刷毛簇之间的间隙和所述纵向轴线的第二侧上的相邻外周刷毛簇之间的间隙但不与所述外周刷毛簇中的至少一个相交的平面。
28.根据权利要求1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垂直于所述头部的前表面和后表面的穿过位于所述纵向轴线的一侧上的相邻外周刷毛簇之间的间隙但不与位于所述纵向轴线的所述一侧上的相邻外周刷毛簇相交的任何平面与所述中心刷毛簇和所述纵向轴线的另一侧上的一个外周刷毛簇相交。
29.根据权利要求1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外周刷毛簇中的相邻外周刷毛簇由弓形间隙间隔开。
30.一种口腔护理器具,包括:
头部,所述头部沿着纵向轴线延伸并且具有前表面、与所述前表面相对的后表面以及在所述前表面与所述后表面之间延伸的侧表面,所述前表面具有总表面积(tsa);
从所述前表面延伸的牙齿清洁元件场,所述牙齿清洁元件场由x个牙齿清洁元件组成,所述x个牙齿清洁元件共同占据总清洁元件区域(tcea);
其中
z在0.04至0.065的范围内。
31.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x个牙齿清洁元件由多个刷毛簇组成。
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多个刷毛簇由从所述前表面的中心部分延伸的中心刷毛簇和布置成周向地环绕所述中心刷毛簇的多个外周刷毛簇组成。
33.根据权利要求30至32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z在0.05至0.062的范围内。
34.根据权利要求30至33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x在5至15的范围内。
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x在5至10的范围内。
36.根据权利要求30至35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牙齿清洁元件中的每一个都占所述tsa的9%以下。
37.根据权利要求30至35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所述牙齿清洁元件中的每一个都占所述tsa的5%与25%之间。
38.根据权利要求30至37中任一项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
39.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口腔护理器具,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