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中药制备烟道专用防尘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90764阅读:290来源:国知局
一种中药制备烟道专用防尘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中药制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中药制备烟道专用防尘装置。



背景技术:

公知的,在制造重要的过程中需要用到烟道,烟道可以将在制药过程中产生的烟雾,但是烟道是设置在煎熬设备的上方,烟道在长时间使用之后会产生很多杂质,这些杂质在风机停止之后很容易落入煎熬设备内,从而使得制药药物的卫生达不到要求,从而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困扰。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背景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中药制备烟道专用防尘装置,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烟道内设置内烟道,烟道的侧开口处设置盛灰槽,以此来达到收集和处理烟道内灰尘的目的。

为了实现所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中药制备烟道专用防尘装置,包括烟道、盛灰槽、内烟道、卡片和侧开口,在烟道内设有内烟道,烟道和内烟道上均设有侧开口,烟道上的侧开口与内烟道上的侧开口相对应,在烟道和内烟道的侧开口内设有盛灰槽,盛灰槽上设有手柄,所述内烟道的内壁上设有卡片,盛灰槽的底部与卡片相连接,所述内烟道由第一内烟道和第二内烟道构成,第一内烟道和第二内烟道相连接,第二内烟道在盛灰槽的上方,第二内烟道的顶部与第一内烟道相连接。

所述烟道为棱柱型或圆柱型的空心结构,在烟道的外侧面上设有侧开口。

所述第二内烟道底部开口的面积小于盛灰槽顶部开口的面积,第二内烟道的底部开口与盛灰槽顶部的开口相对应,第二内烟道顶部与第一内烟道的底部相连接。

所述盛灰槽为凹槽型结构,盛灰槽的上部面为凹槽型结构,盛灰槽的外侧面上设有手柄,盛灰槽的底部的一端设有支撑板,盛灰槽通过支撑板与第二内烟道内壁上的卡片相连接。

所述盛灰槽的底部设有底板,底板为斜坡状结构。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中药制备烟道专用防尘装置,包括烟道、盛灰槽、内烟道、卡片和侧开口,通过在烟道内设置内烟道,烟道的侧开口处设置盛灰槽,以此来达到收集和处理烟道内灰尘的目的;本实用新型实用性强,使用和安装起来都比较简单,不但可以很好的收集烟道内的灰尘,而且极大的提高了制药设备的卫生,从而极大的方便了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内烟道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盛灰槽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烟道;2、手柄;3、盛灰槽;4、第一内烟道;5、第二内烟道;6、卡片;7、侧开口;8、底板;9、支撑板。

【具体实施方式】

通过下面的实施例可以详细的解释本实用新型,公开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旨在保护本实用新型范围内的一切技术改进。

结合附图1~3所述的一种中药制备烟道专用防尘装置,包括烟道1、盛灰槽3、内烟道、卡片6和侧开口7,在烟道1内设有内烟道,烟道1和内烟道上均设有侧开口7,烟道1上的侧开口7与内烟道上的侧开口7相对应,在烟道1和内烟道的侧开口7内设有盛灰槽3,盛灰槽3上设有手柄2,所述内烟道的内壁上设有卡片6,盛灰槽3的底部与卡片6相连接,所述内烟道由第一内烟道4和第二内烟道5构成,第一内烟道4和第二内烟道5相连接,第二内烟道5在盛灰槽3的上方,第二内烟道5的顶部与第一内烟道4相连接。

所述烟道1为棱柱型或圆柱型的空心结构,在烟道1的外侧面上设有侧开口7。

所述第二内烟道5底部开口的面积小于盛灰槽3顶部开口的面积,第二内烟道5的底部开口与盛灰槽3顶部的开口相对应,第二内烟道5顶部与第一内烟道4的底部相连接。

所述盛灰槽3为凹槽型结构,盛灰槽3的上部面为凹槽型结构,盛灰槽3的外侧面上设有手柄,盛灰槽3的底部的一端设有支撑板9,盛灰槽3通过支撑板9与第二内烟道5内壁上的卡片6相连接。

所述盛灰槽9的底部设有底板8,底板8为斜坡状结构。

实施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中药制备烟道专用防尘装置,在使用的时候,先将烟道1内的盛灰槽3从烟道1内拉出来,这样烟道1就可以正常的工作了,当烟道1的工作要结束的时候就可以将盛灰槽3从烟道的侧开口7处插入到烟道1内部了,盛灰槽3的另一端与内烟道内壁上的卡片6相连接,这时就可以将烟道1内的风机关闭,由于内烟道的第二内烟道5底部的开口小于盛灰槽3顶部开口的面积,这样从内烟道下来的灰就会落入到盛灰槽3内了,从而达到收集烟道1内灰的效果了,收集一段时间之后,就可以将盛灰槽3从烟道1内拉出来,由于盛灰槽3内的底板8是斜坡状的结构,这样落入盛灰槽3内的灰尘就会很容易的集中到盛灰槽3的一端,这样就便于灰尘的处理了,极大的方便了工作人员的工作。

本实用新型未详述部分为现有技术,尽管结合优选实施方案具体展示和介绍了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该技术方案方法和途径很多,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变化,均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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