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压注浆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37700阅读:555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压注浆模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陶瓷制造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高压注浆模具。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请见图3至图5,高压注浆模具包括多孔树脂模、基板和螺栓,多孔树脂模浇注冷却完后设有通水通气钎孔及基板连接螺孔。此时,需要对多孔树脂模与基板贴合的那一面进行加工,以便铣出多孔树脂模通气路,将所有通水通气钎孔连通。一般来说,由于加工时的限制,铣出的多孔树脂模通气路会经过基板连接螺孔。同时,基板上设有通孔、基板与多孔树脂模贴合的面上设有通气路连接孔,基板侧面还设有进气孔,通气路连接孔与进气孔连通。用螺栓穿过通孔与基板连接螺孔螺接,从而将基板与多孔树脂模锁固。锁固后,基板上的通气路连接孔与多孔树脂模通气路连通。

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实际运用中,多孔树脂模的寿命远低于基板的寿命。每一件多孔树脂模与基板锁固前,都需要在多孔树脂模上加工多孔树脂模通气路,从而造成生产时间增加,劳动效率低下。再则,由于多孔树脂模通气路经过基板连接螺孔,因此螺栓连接基板与多孔树脂模时,经常会发生漏水漏气。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提供一种高压注浆模具,以减少生产时间,提高劳动效率,并进一步能防止螺栓漏水漏气。

为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高压注浆模具,包括多孔树脂模、基板和螺栓,所述的多孔树脂模设有通水通气钎孔及基板连接螺孔,所述的基板上设有通孔,所述的螺栓穿过通孔与基板连接螺孔螺接以锁固基板与多孔树脂模;基板在与多孔树脂模贴合的面上设有基板通气路,基板在侧面设有进气孔,进气孔与基板通气路连通;在基板与多孔树脂模锁固后,所述的基板通气路连通所有通水通气钎孔。

进一步地,基板上,所述的基板通气路与通孔错位。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取得的有益效果是:

1、将通气路设在基板上,使得在多孔树脂模换模时,无需再在多孔树脂模上铣出通水路,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了生产时间。

2、基板通气路与通孔错位,则可以防止锁固基板与多孔树脂模的螺栓不致漏水漏气。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浇注完背面加工过的多孔树脂模示意图;

图2为图1的C-C向剖视图;

图3为现有技术中铣完通气路的多孔树脂模俯视图;

图4为现有技术中基板的仰视图;

图5为图4的B-B向剖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基板的仰视图;

图7为图6的D-D向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多孔树脂模1在浇注并处理背面后,其背面呈现如图1所示的情况,其上包括通水通气钎孔2和基板连接螺孔3。图2为图1的C-C向剖视图。其中,5为基板连接片,其与螺栓是螺接关系。在浇注时即已经放入树脂浆中,并被固化在多孔树脂模内。

现有技术如图3至图5所示。对多孔树脂模1与基板6贴合的那一面进行加工,铣出多孔树脂模通气路4,将所有通水通气钎孔2连通。但在铣通气路4时,由于是现场加工,以通水通气钎孔2为基点,将彼此连通。因此,铣出的多孔树脂模通气路4也会经过基板连接螺孔3。

现有技术的基板6上开设有通孔7,在基板6与多孔树脂模1贴合的面上还设有通气路连接孔8,基板侧面还设有进气孔9。通气路连接孔8和进气孔9连通形成进气路10。

将多孔树脂模1与基板6通过螺栓锁固后,基板通气路连接孔8与多孔树脂模通气路 4连通,并通过进气路10连接进气孔9。

向模具通水通气时,水或气通过进气孔9,进入进气路10、多孔树脂模通气路4,进而进入通水通气钎孔2,再通过多孔树脂模1的微孔结构从型合面的表面溢出,达到通水通气效果。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如图1、图2、图6、图7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多孔树脂模1未铣出多孔树脂模通气路,而是在基板6上铣出基板通气路11。基板通气路11通过通气路连接孔8,并经进气路10连通基板6侧面的进气孔9。在铣出基板通气路11时,基板通气路11与通孔7错位。

螺栓穿过通孔7与多孔树脂模1的基板连接螺孔3螺接以锁固基板6与多孔树脂模。此时,基板通气路11连通所有通水通气钎孔2。

由于将通气路设在基板6上,使得在多孔树脂模1换模时,无需再在多孔树脂模1 上铣出通水路,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了生产时间。

基板通气路11与通孔7错位,则可以防止锁固基板6与多孔树脂模1的螺栓不致漏水漏气。

上述说明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但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上述实施例,且不应看作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公知或现有技术、知识所进行的改动也应视为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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