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机动车的把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01903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技术总结
用于机动车的把手装置(4)具有:门把手(5);至少一根操纵杆(15、16),该操纵杆以能围绕第一轴(14)枢转的方式支承;用于支承门把手(5)的托架(6);用于将门把手(5)与托架(6)联接起来的至少一根驱动杆(17、18),其中,该驱动杆(17、18)以能围绕第二轴(19)枢转的方式支承;布置在托架(6)处的用于支承操纵杆(15、16)的第一支承区段(10、11);布置在托架(6)处的用于支承第二轴(19)的第二支承区段(20、21);用于强制引导门把手(5)和/或操纵杆(15、16)的至少一个引导元件;用于使操纵杆(15、16)和/或驱动杆(17、18)运动的驱动器,特别是电动机;以及门锁,其与门把手(5)联接;其中,第一轴(14)以能移动的方式布置在第一支承区段中以及第二轴(19)在安装状态下方位固定地布置在第二支承区段中。

技术研发人员:马丁·波拉达;门苏尔·韦利查宁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胡夫·许尔斯贝克和福斯特有限及两合公司
技术研发日:2016.08.17
技术公布日: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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