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镜片加工用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16200阅读:160来源:国知局
一种镜片加工用夹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镜片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镜片加工用夹具。



背景技术:

镜片主要应用于各类相机上,需要很高的光洁度,对磨损程度要求较高。而镜片生产过程中,由于塑料模具结构限制无法避免的产生废料,而废料必须去除,且剪切镜片需要在剪钳有一定的工作温度,这就需要在去除废料剪切镜片的过程中,既保证效率又要不能磨损破坏镜片。

目前镜片剪切工作以人工为主,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容易磨损镜片的缺点。且由于剪钳需要一定的工作温度,所以人工手工的工作无法满足镜片剪切效率与质量的要求。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渐渐使用机器对镜片进行自动化剪切,但是现有技术中使用的夹具一般是矩形的夹槽,而一般的镜片均为圆形,矩形的夹槽夹持圆形镜片容易导致在加工过程中镜片移动,降低了加工的精度和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能有效提高镜片加工稳定性,提高加工效率以及镜片加工质量的一种镜片加工用夹具。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镜片加工用夹具,包括第一夹爪和与第一夹爪对称布置的第二夹爪,所述第一夹爪和第二夹爪均包括夹持部和安装部,所述夹持部开设有圆弧夹槽,所述安装部开设有安装孔。

其中,所述安装部设置有安装槽,该安装槽内设有若干个安装孔。

优选的,所述安装孔为螺纹孔。

优选的,所述圆弧夹槽的直径为3.2~6.5mm。

其中,所述圆弧夹槽包括第一圆弧夹槽和第二圆弧夹槽,所述第一圆弧夹槽的直径为3.2~4.7mm,所述第二圆弧夹槽的直径为4.7~6.5mm,所述第一圆弧槽和第二圆弧槽的轴线重合。。

其中,所述第一圆弧夹槽和第二圆弧夹槽的轴线与夹持部内侧的端面所在平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为0.18~0.22mm。

其中,所述夹持部和安装部的连接处设置有倒圆角。

优选的,所述夹持部的宽度为4.3~4.9mm。

优选的,所述第一夹爪和第二夹爪均由PVC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一种镜片加工用夹具,包括第一夹爪和与第一夹爪对称布置的第二夹爪,第一夹爪和第二夹爪均包括夹持部和安装部,夹持部开设有圆弧夹槽,安装部开设有安装孔,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能有效夹持镜片进行加工,防止镜片在加工过程中移动,圆弧夹槽与圆形镜片之间的契合度更高,进一步提高镜片加工的稳定性和质量,提高镜片加工精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镜片加工用夹具,包括第一夹爪1和与第一夹爪1对称布置的第二夹爪2,第一夹爪1和第二夹爪2均包括夹持部3和安装部4,夹持部3开设有圆弧夹槽31,安装部4开设有安装孔41。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能有效夹持镜片进行加工,防止镜片在加工过程中移动,圆弧夹槽31与圆形镜片之间的契合度更高,进一步提高镜片加工的稳定性和质量,提高镜片加工精度。

安装部4设置有安装槽42,螺钉安装于安装槽42稳定性更高,该安装槽42内设有两个螺纹孔,方便将夹具安装到剪片机,且通过两个螺纹孔进行固定,能有效限制夹具的旋转自动度,提高夹具的夹片稳定性。

圆弧夹槽的直径为5.2mm。

第一圆弧夹槽311和第二圆弧夹槽312的轴线与夹持部3内侧的端面所在平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为0.2mm,使第一夹爪1和第二夹爪2合拢时,能使镜片的边沿与圆弧夹槽31之间紧密接触,提高夹取的稳定性。

夹持部3和安装部4的连接处设置有倒圆角,提高夹持部3在夹取镜片加工时受到弯折力的抗弯折性能,防止夹持部3与安装部4之间产生断裂。

夹持部3的宽度为4.6mm,在节省夹具生产成本的同时,提高夹持部3的抗弯折性能。

第一夹爪1和第二夹爪2均由PVC材料制成,减少加工时第一夹爪1和第二夹爪2对镜片的损伤,提高镜片加工良品率,且PVC材料比金属成本较低,进一步降低了成本投入,PVC材料的夹爪有效减少剪片机刀片的损耗,降低了采购成本,提升了生产效率。

实施例2:

如图2所示,圆弧夹槽31包括第一圆弧夹槽311和第二圆弧夹槽312,第一圆弧夹槽311的直径为5.2mm,第二圆弧夹槽312的直径为4.8mm,第一圆弧槽311和第二圆弧槽312的轴线重合,能夹取不同尺寸的镜片,提高夹具的可利用率,无须每种规格镜片对应使用一套夹具,降低了生产成本,且夹取不同规格的两种镜片时,无须更换夹具,节省了更换夹具的时间,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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