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门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476436阅读:412来源:国知局
机动车门锁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门锁,具有:至少一个塑料的壳体以及主要包括转动锁叉和锁定爪的锁定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在现有技术中存在多种这样的机动车门锁,例如可参考同类型的专利文献DE 102009 042 630 Al。在该文献中以分解图示出了机动车门锁。机动车门锁具有已经说明的、塑料的壳体以及额外还具有金属的锁盒,该锁盒用于支承主要包括转动锁叉和锁定爪的锁定装置。通常锁盒必须是金属的,才能一一即使特别是在事故中也一一吸收作用于锁定装置的力。这一点一般地被证明是成功的。
[0003]实际上,机动车门锁的锁定装置一般与例如机动车车身的B柱上的挡块相互作用。机动车门锁大多布置在机动车门的内侧。以这种方式总体上提供了一种机动车门锁。如在按照DE 10 2009 042 630 Al的现有技术中所描述并以附图显示地,塑料的壳体大多设计成两件式的并且具有封闭壳体的壳体罩。
[0004]因此,按照现有技术的机动车门锁通常配备有:上述的金属的锁盒;两件式的壳体,该壳体具有例如壳体下部件和壳体上部件;或者壳体本体或壳部与壳体罩。由此得到相对复杂和特别成本高昂的构造,该构造包括至少三个结构元件(锁盒、壳体下部件或壳体以及壳体上部件或壳体罩)。
[0005]此外,转动锁叉必须布置成用于在进入狭槽的区域中与挡块啮合,而该进入狭槽要求机动车门锁中的强制开口。污物以及湿气可能经过该开口侵入。尽管在该位置处通常使用密封件,然而这并不能阻止环境影响。对于与转动锁叉相互作用的锁定爪也是如此。对此本发明总体上作出补救。

【发明内容】

[0006]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改进这种机动车门锁,使功能性相对于此前的解决方案得到改进并且同时具有更简单且因此成本更有利的构造。
[0007]为了解决该技术问题,在本发明的范围内这种机动车门锁的突出之处在于,锁定爪支承在塑料的壳体内,而转动锁叉在外部支承在该壳体上。
[0008]在本发明的范围内,塑料的壳体因此用作主要的和承载的结构元件,也就替代了金属的锁盒以及至少壳体下部件和壳部,或者说将这两个结构元件组合在一起。这是因为塑料的壳体近似用作锁定爪和转动锁叉的支承板。在此,锁定爪支承在壳体内,而转动锁叉在本发明的范围内在外部支承在壳体上。
[0009]“转动锁叉在外部支承在该壳体上”考虑到了以下事实:转动锁叉以这种方式能够不困难地与挡块相互作用。同时由此提高了功能可靠性,因为仅转动锁叉被布置在外部区域并因此遭受湿气、污物等,而锁定爪受保护地布置在壳体内。
[0010]按照一有利的设计方案,锁定爪的卡锁臂穿过壳体中的开口用以与转动锁叉相互作用。锁定爪上的卡锁臂在此这样设计,使得一旦转动锁叉到达相应的预卡锁位置或主卡锁位置,则卡锁臂一般地落入转动锁叉的预卡锁缺口或主卡锁缺口中。在此,本发明总体上基于以下认识:这种在锁定爪或其卡锁臂与转动锁叉之间的卡锁的相互作用仅需要锁定爪的轻微运动。因此,可以将壳体中的、由锁定爪的卡锁臂穿过的开口保持得小且狭窄,也就是考虑到锁定爪的小的摆动运动。
[0011 ] 对此补充地还有利的是,用于卡锁臂的开口设计为狭槽口,该狭槽口的狭槽宽度匹配于锁定爪的材料厚度。狭槽口的狭槽长度匹配于锁定爪或卡锁臂相对于开口的最大调整行程。
[0012]一般地,锁定爪以能围绕一相应的轴转动的方式支承在一体形成在壳体上的锁定爪支承销上。锁定爪支承销和壳体大多在一公共的过程中制成。在此,该过程可以是注塑方法和/或金属压铸方法。原则上,锁定爪支承销也可以配备有嵌入的加强件。
[0013]通常地,锁定爪支承销设计为空心销并由塑料制成。由于锁定爪支承销一体形成在壳体上,所以大多采用同一种塑料来实现壳体和锁定爪支承销。由此,锁定爪支承销可以特别简单且成本有利地实现,即与壳体在同一生产步骤中、例如由所述的注塑方法实现。换言之,例如金属的、单独的锁定爪支承销以及其在壳体上或壳体中的安装则不是必要的。
[0014]通常地,转动锁叉被布置在用于挡块的进入狭槽的端侧。为此,转动锁叉大多支承在相应的转动锁叉支承销上。该转动锁叉支承销有利地被接纳在壳体的空心孔中。也就是,壳体的空心孔用作转动锁叉支承销的支承套,该转动锁叉支承销通常设计为钢钉、钢制销或一般设计为金属销。为了安装该转动锁叉支承销仅需要将有关的转动锁叉支承销插入壳体中的空心孔中,并在必要时固定或粘附在其上。
[0015]从壳体的基本构造出发,壳体通常配备有底板和限定进入狭槽的凸出部。也就是,凸出部相对于底板突出并限定上述的进入狭槽。在此,凸出部在下侧或在下方具有用于接纳转动锁叉支承销的空心孔。由锁定爪的卡锁臂穿过的开口布置在凸出部的区域上或下方或通常在该区域中。开口大多位于通常设计为棱柱形和楔形的凸出部的纵向棱边的下方。在此该纵向棱边是凸出部的锁定爪侧纵向棱边。
[0016]实际上,凸出部朝向横向棱边的方向楔形地收窄。凸出部的相对设置的横向棱边开放地构造,使得挡块能够通过该横向棱边进入凸出部中。在这个过程中,挡块遇到打开的转动锁叉,使该转动锁叉首先转移到预卡锁位置中、随后转移到主卡锁位置中。在此,锁定爪上的卡锁臂首先落入预卡锁缺口中,随后落入主(卡锁)缺口中。
[0017]用于限定进入狭槽的凸出部竖立在转动锁叉支承面上。转动锁叉支承面相对于锁定爪支承面抬起一与锁定爪的材料厚度相匹配的量。也就是,锁定爪支承面限定了壳体的底面。相对于该底面或锁定爪支承面,转动锁叉支承面在俯视的视角下被抬起或拉入,使得在从锁定爪支承面到转动锁叉支承面的过渡中观察到一棱边。用于锁定爪的卡锁臂的狭槽口位于该棱边中。此外,所述的棱边布置在凸出部的锁定爪侧纵向棱边的区域中。
[0018]除了所述壳体之外通常还实现有封闭壳体的壳体罩。在这种情况下,主要接纳锁定装置以及此外还接纳机动车门锁的其它杆或其它元件的壳体近似用作壳体下部件。而壳体罩实际上承担壳体上部件的功能。以这种方式,为了保持和支承根据本发明的机动车门锁的全部元件仅需要两个结构元件、即壳体和封闭壳体的壳体罩。原理上甚至可以考虑,利用仅一个唯一的结构元件工作。总之,本发明摒弃了额外的锁盒。
[0019]由此总体上减少了结构投入并可以显著节省成本。此外,这样构造的根据本发明的机动车门锁的重量相对于此前的实施方式明显降低,这在持续上升的车辆重量方面是明显值得期待的并且特别有利的。此外,根据本发明的机动车门锁或作为主要的结构元件的壳体可以特别简单且综合地制造,即大多在(唯一的)注塑方法中制造。在该制造过程中,另外的和此前单独制造的元件一一即至少是锁定爪支承销一一同时被一并实现。用于转动锁叉支承销的支承套大多也是如此,该支承套同样在所述的制造过程中被一并限定,特别是作为已经详细描述过的空心孔。由此,可以实现明显的成本节省并显著降低了机动车门锁的重量。本发明的主要优点便在于此。
【附图说明】
[0020]下面根据示出仅一个实施例的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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