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户外大型换画广告画转轴装饰保护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26660阅读:64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户外大型换画广告画转轴装饰保护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广告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广告画转轴装饰保护结构。
背景技术
某些没很大必要安装箱体的换画广告,或某些不便安装箱体的换画广告,如户外大型的换画广告,由于没有箱体其广告画转轴如果裸露在外不仅容易损坏,而且不美观。专利号为200520057180.3的名为“自动翻盖广告架”的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内置广告画转轴的壳体,该壳体包括前壳、翻盖、护罩、尾座,其中翻盖通过铰链固定在尾座上,可回转一定的角度从而使壳体打开从而方便更换广告画,但是该壳体结构复杂,制作及装配工艺繁琐而且用料不节俭。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用料少且美观大方的广告画转轴装饰保护结构。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户外大型换画广告画转轴装饰保护结构,包括至少两条平行壳体及壳体的支撑体,壳体包括一横截面呈“C”形的外壳以及若干个分隔紧贴该外壳内壁固定的“C”形刚性支撑条,该壳体通过刚性支撑条固定在支撑体上,夕卜壳的长度与广告画转轴的长度相当,壳体与支撑体之间形成一可容纳转轴的空腔,该空腔包含一个位于外壳端头与支撑体之间的狭长缺口。进一步,壳体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刚性支撑条上的转轴支座。采用上述广告画转轴装饰保护结构,由于构成该结构的壳体仅包括截面形状相同且可固定在一起的外壳和刚性支撑条,结构简单,安装简便。另外外壳可采用较薄的轻质材料制成,刚性支撑条采用较厚重的材料,但用料少,减轻了整个壳体的重量并且节约了壳体的成本。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下方壳体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下方壳体的侧视结构图。图3是环形支座与支撑角铁条连接方法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2、3所示,一种户外大型换画广告画转轴装饰保护结构,包括两条水平且相对安装在墙面I上的壳体,图中仅示出下方壳体。壳体包括一横截面呈“C”形的由铝合金制成的外壳2,外壳的长度与广告画转轴3长度相当,在外壳的一端设置有向外翻折的唇边4,在外壳两端分别设置有三个沿外壳长度方向均匀分布的螺丝孔。该壳体还包括三个紧贴该外壳内壁固定的、与外壳形状相匹配的“C”形支撑角铁条5,支撑角铁条的一端设置有向内翻折的带螺丝孔的固定脚6,支撑角铁条通过该固定脚固定在外墙上。支撑角铁条两端与外壳螺丝孔位置的对应处设置有螺丝孔,支撑角铁条和外壳通过螺丝7固定在一起。该保护结构还包括一个环形支座,该环形支座由两个半圆形角铁环8构成,半圆形角铁环的两端均设置有第一凸耳9,其中一个第一凸耳的末端连接有与其垂直的第二凸耳10,两个半圆形角铁环通过第一凸耳固定在一起,通过第二凸耳固定在墙面上。支撑角铁条和半圆形支撑铁环均包含一主体边11和一起加强作用的立边12,安装时,半圆形支撑铁环的立边紧贴外壳中央的支撑角铁条的立边,并通过螺丝固定在一起。环形支座的内圆直径与广告画转轴的直径相当。该装饰保护结构在安装时,先将每个壳体的三个支撑角铁条固定在墙面上,然后将该两根广告画转轴的轴芯13通过带轴承的支座14固定在墙面上,广告画转轴上卷绕有两个广告画帘15,两个广告画帘之间间隔有一个环形支座厚度的距离。将环形支座固定在位于壳体中央的支撑角铁条上和墙面上,使两广告画转轴上两广告画帘的间隔部位刚好置于环形支座内。将外壳固定到支撑角铁条上,上方外壳的唇边朝下,下方外壳的唇边朝上。最后将广告画转轴与各自的可正反转电机连接起来,广告画帘从唇边与墙面之间形成的两个狭长缺口中进出壳体,在两个壳体之间的区域进行展示。
权利要求1.在一种户外大型换画广告画转轴装饰保护结构,包括至少两条平行壳体及壳体的支撑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一横截面呈“C”形的外壳以及若干个分隔的紧贴该外壳内壁固定的“C”形刚性支撑条,该壳体通过刚性支撑条固定在支撑体上,所述外壳的长度与所述广告画转轴的长度相当,所述壳体与支撑体之间形成一可容纳转轴的空腔,该空腔包含一个位于外壳端头与支撑体之间的狭长缺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饰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刚性支撑条上的转轴支座。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户外大型换画广告画转轴装饰保护结构,包括至少两条平行壳体及壳体的支撑体,壳体包括一横截面呈“C”形的外壳以及若干个分隔紧贴该外壳内壁固定的“C”形刚性支撑条,该壳体通过刚性支撑条固定在支撑体上,外壳的长度与广告画转轴的长度相当,壳体与支撑体之间形成一可容纳转轴的空腔,该空腔包含一个位于外壳端头与支撑体之间的狭长缺口;本实用新型不仅结构简单,而且美观大方。
文档编号G09F15/00GK202976736SQ201220732000
公开日2013年6月5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27日 优先权日2012年12月27日
发明者肖阳, 夏会霞 申请人:深圳市亿商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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