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结构性着色的纳米结构的制作方法_5

文档序号:9932556阅读:来源:国知局
地,产品100可通过热压花形成,其中压花工具提供有纳米结构化的表面以使得压花生成塑料物体的纳米结构化的表面。用于制造产品100的工艺还包括用孤立的金属层103并且可能地用底部金属层104覆盖塑料物体的纳米结构化的表面以使得金属层103在大致400至750纳米的可视光谱范围的子范围中生成光的吸收。可视光谱范围可随着300-700纳米的范围而限定为不同。
[0115]有利地,可为单个单元并且包含诸如毫米尺寸化的结构和纳米结构化的表面的不同结构的产品可在单个步骤(例如,通过模具配置成产生毫米尺寸化的结构和纳米结构化的表面这两者的注塑成型)中生产。毫米尺寸化的结构可被设计为用于产品的功能性特征。由此,包括毫米尺寸化的结构和基板101的产品可由相同的单个塑料材料加金属层105并且可能地加保护层构成。
[0116]模具或压花工具可使用电镀制成以由硅主体或其他主体制成金属模具。典型地,镍或镍合金用于电镀工艺中以将金属层(例如200微米厚)施加到纳米结构化的硅主体上,以使得在硅主体上具有正象图案或负象图案的金属层被形成。
[0117]在纳米结构化的特征103的顶部上生成金属层103的工艺可使用例如物理气相沉积(PVD)(例如,电子束PVD,其中电子束用于将金属从固/液相蒸发为气相)进行。气体在纳米结构化的表面上浓缩作为薄膜并且用金属层覆盖纳米结构化的表面。在本工艺中,纳米结构102的顶表面和基础平面105这两者均提供有金属层。由于纳米结构102的陡峭边缘,因此金属基本上仅提供到纳米结构102的顶表面和基础平面105上,以使得金属层103变得从底部金属层105孤立。
[0118]因为纳米结构化的产品基本上仅包含基板的材料,因此产品100适于被回收利用。与基板的容量相比,源自金属层103、104的金属的体积含量非常小。可能的保护层120也构成相对小部分的基板材料。此外,保护层的材料可具有在不使基板材料的性质(即,对于制成纳米结构化的表面重要的性质)下降的情况下能够与基板材料混合的类型。
[0119]由此,虽然具有不同结构化着色的产品100被回收利用为用于新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的模制材料,新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可配置成与回收利用的产品100的先前着色独立地达成着色。
[0120]由此,制造纳米结构化的产品100的处理还可包括通过对整个先前模制的产品进行材料处理分类而从先前模制的产品获得模制材料的步骤。
[0121]相应地,(从回收利用的材料获得的)新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的基板可包含来自先前模制的产品的材料或由用的材料获得的)新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的基板可包含来自先前模制的产品的材料构成,其中,材料已通过对先前模制的整个产品进行材料处理分类获得,即,无需从先前模制的产品移除材料。回收利用可进行为使得新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仅包含或基本上仅包含来自回收利用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的基板材料。然而,回收利用也可进行为使得新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仅由一定百分比(例如,50%)的来自旧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的回收利用材料构成,而剩余材料为新的。
[0122]虽然已在附图和以上说明书中详细地示出并描述了本发明,但是这种示出和描述应考虑为示意性或示例性的、而不非约束性的,本发明不限于所公开的实施方式。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通过学习附图、公开和随附的权利要求书以实践要求保护的发明的方式理解和实现对于所公开的实施方式的其他变型。在权利要求书中,用词“包括(comprising)”不排除其他元件或步骤,并且不定冠词“一 (a)”或“一 (an)”不排除多个。事实上,记载于彼此不同的从属权利要求中的某些测量值并不指示这些测量值的组合不能够用于获得优点。权利要求书中的任何参考符号不应被解释为限制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具有结构性着色的表面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100),包括: -基板(101),包括纳米结构化的表面,其中所述纳米结构化的表面包括基础表面(105)和纳米尺寸化的结构特征(102),其中所述纳米尺寸化的结构特征(102)以周期性图案布置并且延伸入所述基础表面(105)或从所述基础表面(105)延伸出; -金属岛状物(103),设置在所述纳米尺寸化的结构特征上以使得每个金属岛状物远离与所述结构特征的纵向尺寸(111)相对应的所述基础表面; -金属层(104),覆盖所述基础平面(105);以及 -半透明保护层(120),覆盖所述基板和所述金属岛状物, 其中,所述结构特征的所述纵向尺寸处于30至80纳米的范围内,以及 其中,所述金属岛状物和金属层(104)由铝制成。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其中,所述纳米尺寸化的结构特征以周期性图案布置,以及其中,所述图案在至少一个方向上的间隔处于160至250纳米的范围内,如处于160至200纳米的范围内。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其中,所述纳米结构(102)的横截面宽度(112)处于50至150纳米的范围内。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其中,所述纳米尺寸化的结构特征的簇包括由第一尺寸参数特征化的第一结构特征(501)和由第二尺寸参数特征化的第二结构特征(502),其中,所述第一结构特征和所述第二结构特征以周期性或非周期性图案惨杂地布置。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其中,所述第一尺寸参数和所述第二尺寸参数为所述纳米尺寸化的结构特征的横截面宽度(511、512)。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其中,所述基板为聚合物。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其中,所述保护层包括散射颗粒和/或结构化的表面。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包括: -第一透明保护层,覆盖所述基板和所述金属岛状物;以及 -第二半透明保护层,包括散射颗粒和/或结构化的表面并且覆盖所述第一保护层, 或者包括: -第一半透明保护层,包括散射颗粒和/或结构化的表面并且覆盖所述基板和所述金属岛状物;以及 -第二透明保护层,覆盖所述第一保护层。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其中,所述基板包含来自根据权利要求1的先前制造的产品的材料,其中,所述材料已通过对所述先前制造的整个产品进行材料处理分类获得。10.—种用于制造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100)的处理,包括: -通过使用模具或压花工具、通过模制或压花由模制材料形成物体,其中,所述模具或所述压花工具的表面提供有纳米结构化的表面,其中所述纳米结构化的表面包括延伸入所述纳米结构化的表面的基础表面(105)或从所述纳米结构化的表面的基础表面(105)延伸出的、周期性布置的纳米尺寸化的结构特征(102)以使得所述形成生成所述纳米结构化的表面; -向所述纳米尺寸化的结构特征提供铝岛状物(103),以使得每个岛状物远离与所述结构特征的纵向尺寸(111)相对应的所述纳米结构化的表面的所述基础表面(105),其中所述纵向尺寸处于30纳米至80纳米的范围内; -用铝层(104)覆盖所述基础平面(105);以及 -用半透明保护层(120)覆盖所述基板和所述金属岛状物。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制造所述纳米结构化的产品的处理,还包括: -通过对整个产品进行材料分类处理而从先前模制的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获得所述模制材料。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具有结构性着色的表面的纳米结构化的产品。纳米结构化的产品包括具有纳米结构化的表面的基板,其中纳米结构化的表面具有延伸入基本或从基板延伸出的、以周期性图案布置的纳米尺寸化的柱或孔。纳米尺寸化的孔的底部或纳米尺寸化的柱的顶部提供有电孤立且远离纳米结构化的表面的基础表面的金属层。透明或半透明保护层覆盖基板和金属层。
【IPC分类】G02B5/18, G02B5/00
【公开号】CN105723252
【申请号】CN201480050871
【发明人】杰普·克劳森, 尼尔斯·阿斯格·莫滕森, 安德斯·克里斯滕森, 埃米尔·荷耶伦特·尼尔森, 克劳斯·杰普森, 亚历山大·布罗恩·克里斯琴森
【申请人】丹麦技术大学
【公开日】2016年6月29日
【申请日】2014年9月2日
【公告号】EP3042225A1, US20160202394, WO2015028037A1
当前第5页1 2 3 4 5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