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导风系统的车灯及具有该车灯的汽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10552阅读:197来源:国知局
具有导风系统的车灯及具有该车灯的汽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配件,特别涉及一种用于汽车车灯的导风系统及具有该车灯导风系统的汽车。



背景技术:

发光二极管(LED)的光源以其优越的性能已在汽车车辆中得到广泛的应用。然而,大功率的LED在发光的同时会产生较高的热量,LED本身不能耐受过高的温度。特别是LED模组经常会由于其在车灯中安装空间的限制,导致了散热铝块的面积不够进而产生模组中LED周边过热的问题。由此,设计了一种可引导具有较低温度的环境空气来对LED模组进行热交换以使得LED温度得以有效降低的导风装置。然而,这样的导风装置的进风口具有外翻的折边而无法使整个导风装置出模,由此,需要设计一种新型结构的导风装置以避免拆件而增加工序与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技术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一种具有导风系统的车灯及具有该车灯的汽车,可有效避免由于导风装置的进风口具有外翻的折边而无法使整个导风装置出模。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导风系统的车灯,其包括具有LED模组的车灯、为所述LED模组提供散热用空气流的导风装置,所述导风装置包括进风口、出风口以及连通所述进风和出风口以供空气流动的风道,所述风道之外壁连接所述进风口并在其端部形成有一外翻的折边;还包括翻转结构,其由所述的包含有折边的风道之外壁形成,且朝着所述风道之径向而枢转。

优选地,所述翻转结构包括翻转区域、翻转轴和固定区域,所述翻转区域包括所述的折边,其沿着所述翻转轴朝着或者背离所述固定区域旋转,所述固定区域固定于所述风道之外周壁。

优选地,在所述翻转区域之外缘设有卡合部,而在所述固定区域内设有与所述卡合部相配合的卡接部。

优选地,所述翻转区域内沿朝着所述固定区域旋转的方向上设有限位突起,而在所述固定区域内设有与所述限位突起相配合的限位凹槽。

本实用新型还公开了一种汽车,包括上述的具有车灯的导风系统。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将具有折边的部分设计呈翻转结构,在注塑前,将该翻转结构打开,在注塑后,将该翻转结构合起并加以固定,这样可避免将具有折边的部分进行拆装以完成注塑工艺,从而可有效降低加工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符合本实用新型一优选实施例中具有导风系统的车灯的翻转结构合起的示意图。

图2为符合本实用新型一优选实施例中具有导风系统的车灯的翻转结构打开的示意图。

图3为符合本实用新型一优选实施例中具有导风系统的车灯的翻转过程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0 导风装置

21 风道 22 进风口 23 出风口

30 翻转结构

31 翻转区域

311 卡合部 312 限位突起 313 折边

32 翻转轴

33 固定区域

331 卡接部 332 限位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的优点。

参阅图1,示出了符合本实用新型一优选实施例车灯导风系统的结构示意图。该实施例中,车灯散热系统包括有形成汽车车灯整体轮廓的车灯本体,其内设有LED模组,为所述LED模组提供散热用空气流的导风装置10,该导风装置10包括进风口、出风口以及呈中空的腔体,腔体形成可供空气流动的风道21,该风道连通所述进风口22与出风口23。风道21之外周壁沿轴向延伸在进风口22之端部形成有一开口,该开口进一步包括有一外翻的折边313。由于该折边313的存在,在注塑工艺中,无法使得导风装置整体出模。本实施例中,将包含有该折边313的风道21之外周壁设计成可呈朝着风道21之径向而枢转的翻转结构。

请同时结合图2,翻转结构包括翻转区域31、翻转轴32和固定区域33,其中,翻转区域31包括了所述的折边313,其沿着所述翻转轴32朝着或者背离所述固定区域旋转33,而固定区域33固定于风道21之外周壁。

在翻转区域31之外缘设有卡合部311,而在固定区域33内设有与所述卡合部311相配合的卡接部331,当翻转结构合起,卡合部311即与卡合部311相扣合而固定而使得翻转区域31无法翻转。

进一步地,在翻转区域31内沿朝着所述固定区域33旋转的方向上设有限位突起312,而在固定区域33内设有与所述限位突起312相配合的限位凹槽332。当翻转结构合起,限位突起312即落入限位凹槽332中而使得翻转区域31无法在固定区域33上发生位移。

请同时结合图3,在注塑前,将该翻转结构打开,在注塑后,将该翻转结构沿着图示旋转方向合起并加以通过卡合部311与卡接部331之间、限位突起312与限位凹槽332之间的配合而加以固定,这样可避免将具有折边的部分进行拆装以完成注塑工艺。

本实用新型还要求保护一种汽车,上述任一实施例中的车灯导风系统安装于该车辆上。

应当注意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有较佳的实施性,且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该领域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变更或修饰为等同的有效实施例,但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变化及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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