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光源单元,其特征在于,
具备:
多个光源模组;
一个至多个连结部件;以及
罩,收容由上述一个至多个连结部件连结的上述多个光源模组;
上述多个光源模组分别具有基板和安装在上述基板的一面上的多个固体发光元件;
上述基板具有一个至多个插通孔;
上述一个至多个插通孔在上述基板的厚度方向上贯通,设在由上述一个至多个连结部件将相邻的两个上述基板连结的连结方向的端部;
上述罩形成为长尺寸的框状,并且形成为:上述连结方向沿着上述罩的长边方向,由上述一个至多个连结部件连结的上述多个光源模组在上述罩的上述长边方向上排列而被收容;
上述一个至多个连结部件具有:
主部,形成为板状;以及
一对爪部,从上述主部的一面突出;
上述一对爪部一对一地插通在设于上述相邻的两个基板上的上述插通孔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单元,其特征在于,
上述罩具备:
底壁,在内面形成有第1凸部;以及
周壁,在内面形成有第2凸部;
上述多个光源模组分别被保持在上述第1凸部与上述第2凸部之间,并收容在上述罩的内部,以使得上述基板的上述一面即第1面的相反面即第2面与上述底壁相面对。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单元,其特征在于,
上述一个至多个连结部件的上述主部被收容在上述底壁与上述基板之间;
上述一对爪部从上述基板的上述第2面朝向上述第1面而插通在上述插通孔中。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单元,其特征在于,
上述一对爪部形成为板状,并形成为:在上述一个至多个连结部件被收容在上述罩中的状态下,上述一对爪部的各自的厚度方向与上述罩的短边方向为相同方向。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单元,其特征在于,
上述一对爪部形成为板状,并形成为:在上述一个至多个连结部件被收容在上述罩中的状态下,上述一对爪部的各自的厚度方向与上述罩的短边方向为相同方向。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单元,其特征在于,
上述一对爪部形成为板状,并形成为:在上述一个至多个连结部件被收容在上述罩中的状态下,上述一对爪部的各自的厚度方向与上述罩的上述长边方向为相同方向。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单元,其特征在于,
上述一对爪部形成为板状,并形成为:在上述一个至多个连结部件被收容在上述罩中的状态下,上述一对爪部的各自的厚度方向与上述罩的上述长边方向为相同方向。
8.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源单元,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多个基板的各自上,等间隔地配置有上述多个固体发光元件;
安装在上述相邻的两个基板中的第1基板的一端上的第1固体发光元件、与安装在第2基板上的上述多个固体发光元件中的安装在距上述第1基板的上述一端最近的位置上的第2固体发光元件之间的距离,比安装在上述第1基板上的固体发光元件之间的距离短。
9.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源单元,其特征在于,
上述一个至多个连结部件分别在上述一对爪部之间具备反射部;
上述反射部构成为:在上述相邻的两个基板之间从上述基板的上述一面侧朝向上述固体发光元件的照射方向突出。
10.一种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具备:
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源单元;以及
器具主体,保持上述光源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