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集成片的分离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10200阅读:241来源:国知局
用于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集成片的分离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分离装置,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集成片的分离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所有空调行业的换热器的换热管,不管是圆管、扁管,多数采用有屑切割和无屑切割机。单根管或多根管一次性切断,而切断后,内径或内孔均会出现或多或少的内翻现象和失圆现象,影响流量。内径或内孔有毛刺,且内径和内孔的截面积会变小几丝或几十丝不等,有的采用清洁剂清洗屑,有的要清理毛刺,或扩口。而多数采用圆管不是微通道管,普通用的换热管一般在∮5以上。即使内翻几丝或几十丝,对流量影响亦不明显。微型微通道的扁管,由于孔数多,孔径在1mm左右,即使内孔截面积内翻几丝或几十丝,对流量影响亦不是很大。

然而,对于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换热器采用的金属圆管,由于其内径的直径在0.1~0.6mm(100~600微米)之间。管子的截面积小,即使失圆或内翻直径<0.01mm或几丝,对流量的影响非常明显。0.1~0.6mm小的内径,不易去毛刺,不易扩口,而采用锋利的刀片一次性切断,会产生阴阳面,即刀锋的两端口,一端内径失圆或内翻不明显,另一端内径失圆或内翻较明显。

且大多分离装置没有缓冲装置,容易造成被加工的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的弯曲、变形和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能够在不损坏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的情况下高效、准确、稳定的分离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集成片的分离装置。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设计的一种用于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集成片的分离装置,所述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集成片包括两根以上支架和多根相互平行排列的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所述支架用于支撑容纳所述的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所述支架与所述金属圆管交叉组合之后铆压集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分离装置包括相对错位设置的第一模具和第二模具,所述第一模具用于托住所述的集成片,第二模具用于向集成片所在的位置运动,并且将所述的集成片挤压一定的距离后才停止运动,将已经铆压成型的微型微通道金属集成片进行分离。这种结构的特点在于通过第一模具和第二模具能同时分离多根相互平行排列的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且能设置对集成片的挤压距离。

为了进一步提高装置的稳定性所述分离装置还包括第三模具,所述第三模具与第二模具正对设置,所述第三模具用弹簧支撑,所述第三模具用于托住所述的集成片,采用的弹簧支撑对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起到了保护作用。

进一步的,所述的分离是在所述的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上进行,分离点位于两根支架之间。

作为优选所述挤压距离在1-2毫米之间。

进一步的,所述的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集成片中相邻的两根圆管之间的距离在0.7毫米至2毫米之间,所述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4)的内径在0.1毫米至0.6毫米之间,外径在1毫米之下。

更进一步的,所述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是微型微通道金属圆铜管

要说明的是,所述的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集成片是用于风冷型空调器换热器的,该种换热器也可以称为无翅片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换热器。在风冷应用领域,也可以称为微型微通道风冷型光管换热器或者无翅片微型微通道风冷型金属圆管换热器。

本实用新型所设计的用于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集成片的分离装置,通过采用第一模具、可移动的第二模具,以多组夹持切割的形式,在同一时间内对多根互相平行排列组成的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集成片进行分离,还设有缓冲装置的弹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实施例1中第一模具和第二模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实施例1中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集成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实施例1

如图1至2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集成片的分离装置,包括相对错位设置的第一模具1和第二模具2,所述第一模具1用于托住所述的集成片,第二模具2用于向集成片所在的位置运动,并且将所述的集成片挤压一定的距离后才停止运动,将已经铆压成型的微型微通道金属集成片进行分离。

所述的分离装置还包括第三模具3,所述第三模具3与第二模具2正对设置,所述第三模具3用弹簧支撑,所述第三模具3用于托住所述的集成片。

所述的挤压距离在1-2毫米之间。

如图3所示,所述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集成片包括两根以上支架5和多根相互平行排列的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4,所述支架5用于支撑容纳所述的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4,所述支架5与所述金属圆管交叉组合之后铆压集成。

所述的分离是在所述的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4上进行,分离点位于两根支架5之间。

所述的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集成片中相邻的两根圆管之间的距离在0.7毫米至2毫米之间。

所述微型微通道金属圆管4是微型微通道金属圆铜管。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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