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刹车盘内固定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16364阅读:325来源:国知局
一种刹车盘内固定夹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加工工件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刹车盘内固定夹具。



背景技术:

刹车盘是汽车中的重要零件,好的刹车盘制动稳定,没有噪音,不抖动,刹车盘的优点是制动力强,散热好促使热衰减不明显而保持持续的制动力,目前所以绝大多数的车前刹车都是盘刹,盘刹的缺点是定期更换刹车片和刹车盘,后续费用较高,在汽车的刹车系统中,刹车盘片是最关键的安全零件,刹车盘片的更换和驾驶习惯有非常大的关系,猛起步猛刹车是最费盘片的,盘刹影响制动力的因素是刹车盘的大小和刹车盘的类型,所以像涉及到安全的这话总零部件,需要在改装时谨慎小心,目前的刹车盘由于基准中心缺少气密孔,在前工程变形严重时工件无法检测报警,继续加工会造成时间,经济上的浪费,且基准接触面较宽,刹车盘在此工程加工时易变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刹车盘内固定夹具,方便生活中的使用,增加使用的安全性。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刹车盘内固定夹具,包括:夹具、基准、气密孔、下孔、上孔、中孔,所述基准中心设有气密孔,所述夹具外形为上小下大的圆柱台,所述夹具为中空的套筒,其内孔由下至上分为三个部分,所述下孔为一个大圆孔,其内径比刹车盘的内孔径略大,所述上孔直径略大于油缸压头凸出的直径,所述中孔的形状与油缸压头相同。

优选的,所述气密孔具体为三个。

优选的,所述夹具内孔的上部设有定位销。

优选的,所述夹具的制作材料为加入钛元素的低合金钢。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与现有技术相比,其优点在于增加了基准气密检测功能,前工程变形严重工件装上后气密报警,无法加工,增加加工的安全性,减少与工件的接触面积,防止加工过程中变形,降低不良率,提高了刀具寿命,节约成本,同时通过夹爪齿形结构的斜面顶住刹车盘上、下盘面的倒角面而实现对刹车盘的夹持,不受刹车盘下盘面精度的影响,夹具能吸收上下盘面的厚度差,有利于对上盘面加工厚度进行控制,以满足加工精度的要求。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图;

图中:1-夹具、2-基准、3-气密孔、4-下孔、5-上孔、6-中孔、7-定位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设计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如图1、图2 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刹车盘内固定夹具,包括:夹具1、基准2、气密孔3、下孔4、上孔5、中孔6,所述基准2中心设有气密孔3,所述夹具1外形为上小下大的圆柱台,所述夹具1为中空的套筒,其内孔由下至上分为三个部分,所述下孔4为一个大圆孔,其内径比刹车盘的内孔径略大,所述上孔5直径略大于油缸压头凸出的直径,所述中孔6的形状与油缸压头相同。

进一步地,所述气密孔3具体为三个,三个气密孔3能最大程度的减少夹具与工件的接触面积,防止加工过程中变形,降低不良率,提高刀具寿命,节约成本,且同时不至于气密孔3过多,导致接触面太低,影响加工。

进一步地,所述夹具1内孔的上部设有定位销7,防止夹具1在工作时移位,从而导致安全隐患,同时降低了工作难度。

进一步地,所述夹具1的制作材料为加入钛元素的低合金钢,合金元素可以细化晶粒,提高钢的力学性能,使钢具有强度高、塑韧性好、加工成形性和焊接性能好等特点。

本实用新型在于:基准2中心设有气密孔3,气密孔3具体为三个,增加了基准气密检测功能,前工程变形严重工件装上后气密报警,无法加工,增加加工的安全性,减少与工件的接触面积,防止加工过程中变形,降低不良率,提高了刀具寿命,节约成本,夹具1外形为上小下大的圆柱台,夹具1为中空的套筒,其内孔由下至上分为三个部分,下孔4为一个大圆孔,其内径比刹车盘的内孔径略大,上孔5直径略大于油缸压头凸出的直径,中孔6的形状与油缸压头相同,夹具1内孔的上部设有定位销7,防止夹具1在工作时移位,从而导致安全隐患,同时降低了工作难度,夹具1的制作材料为加入钛元素的低合金钢,合金元素可以细化晶粒,提高钢的力学性能,使钢具有强度高、塑韧性好、加工成形性和焊接性能好等特点。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