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柱检测和矫正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71674阅读:307来源:国知局
凸柱检测和矫正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凸柱检测和矫正装置,属于检测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在焊接加工中,尤其是凸柱焊接后,都会出现如焊接后的凸柱掉落、凸柱空焊或凸柱焊歪的情况,现有技术中都是采用人工检查,将焊接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挑出来重工,此种方法浪费人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能自行检测凸柱是否空焊并矫正焊歪凸柱的凸柱检测和矫正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凸柱检测和矫正装置,包括弹簧夹头和容纳所述弹簧夹头的固定筒,其中,所述弹簧夹头至少设置成两瓣,所述弹簧夹头沿所述固定筒方向呈截面逐渐增大的锥形设置,所述弹簧夹头截面较小的一端伸入所述固定筒中,所述弹簧夹头上连接有第一气缸,所述第一气缸和所述弹簧夹头之间设置有检测拉杆,所述检测拉杆上设有拉力传感器,所述拉力传感器连接控制装置,控制装置通过判断拉力传感器的变化情况判定凸柱的焊接情况。

本实用新型采用气缸通过带动检测拉杆带动弹簧夹头运动,在此运动过程中,检测拉杆上的传感器将检测拉杆上拉力的变化传到控制装置,控制装置通过判定传感器传出的信号变化来判断凸柱是否空焊来代替人工检查,同时弹簧夹头和固定筒的设置使弹簧夹头夹持不同尺寸的凸柱时无需对弹簧夹头进行调节,更换不同尺寸的产品时免去调节设备的时间。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固定筒上设置有第二气缸,所述第二气缸带动所述固定筒和所述弹簧夹头整体上下移动,便于调整固定筒和弹簧夹头的整体位置。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弹簧夹头设置有四瓣,便于弹簧夹头夹持凸柱时使凸柱受力均匀。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弹簧夹头下方设置有工件夹持座,所述工件夹持座上设置有驱动夹持座上下运动的驱动机构;夹持座将工件固定,避免工件在被检查和矫正的过程中产生晃动,同时驱动机构控制夹持座上下运动调整工件的位置,便于弹簧夹头的夹持。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弹簧夹头和所述固定筒安装在支架上,所述支架底部设置有气缸平移底座,所述工件夹持座安装在气缸平移底座上。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凸柱检测和矫正装置的剖视图;

图2是图1中A部的局部放大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弹簧夹头夹紧工件时状态参考图。

图中:1、弹簧夹头;2、固定筒;3、第一气缸;4、工件夹持座;5、气缸平移底座;6、检测拉杆;7、第二气缸;8、工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1和图2对本实用新型一种凸柱检测和矫正装置的实施例进一步说明。

一种凸柱检测和矫正装置,包括弹簧夹头1和容纳所述弹簧夹头1的固定筒2,其中,所述弹簧夹头1至少设置成两瓣,所述弹簧夹头1沿所述固定筒2方向呈截面逐渐增大的锥形设置,所述弹簧夹头1截面较小的一端伸入所述固定筒2中,所述弹簧夹头1上连接有第一气缸3,第一气缸3驱动弹簧夹头1上下运动,所述第一气缸3和所述弹簧夹头1之间设置有检测拉杆6,所述检测拉杆6上设有拉力传感器,所述拉力传感器连接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通过判断所述传感器的变化情况判定凸柱的焊接情况。

第一气缸3驱动上述弹簧夹头1在固定筒2内伸缩运动,因弹簧夹头1沿所述固定筒2方向呈截面逐渐增大的锥形设置,当弹簧夹头1移到凸柱的位置时,第一气缸3带动弹簧夹头1向上运动,在固定筒2的挤压作用下弹簧夹头1收缩夹紧凸柱,并带动工件8向上运动,此时传感器将检测拉杆6上的拉力变化情况传给控制装置,控制装置通过分析拉力传感器传递信号的变化情况判断凸柱是否空焊。

优选的,所述固定筒2上设置有第二气缸7,所述第二气缸7带动所述固定筒2和所述弹簧夹头1整体上下移动。

优选的,所述弹簧夹头1下方设置有工件夹持座4,所述工件夹持座4上设置有驱动夹持座上下运动的驱动机构,上述驱动机构可以是气缸也可以是伺服,所述弹簧夹头1设置有四瓣;工件夹持座4夹紧工件8使质量合格的凸柱处于竖直向上的位置,气缸驱动上述弹簧夹头1在固定筒2内伸缩运动,因弹簧夹头1沿所述固定筒2方向呈截面逐渐增大的锥形设置,当弹簧夹头1移到凸柱的位置时,气缸带动弹簧夹头1向上运动,在固定筒2的挤压作用下弹簧夹头1收缩夹紧凸柱,弹簧夹头1从四周对凸柱进行挤压,在弹簧夹头1和夹持座的共同作用下将焊歪的凸柱调整到竖直方向,从而达到矫正焊接凸柱的目的;当弹簧夹头1带动工件8运动到图3中位置时,即工件8的上端面接触工作台,此时在工作台、弹簧夹头1和工件8本身的共同作用下,进一步矫正工件8上焊接的凸柱。

优选的,所述弹簧夹头1和所述固定筒2安装在支架上,所述支架底部设置有气缸平移底座,所述工件夹持座4安装在所述气缸平移底座5上。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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