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钴萃取槽反萃取钙段槽体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58294阅读:44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钴萃取槽反萃取钙段槽体装置,属于化工领域。



背景技术:

钴行业萃取法除钙镁,采用硫酸反萃除铜、锰、锌、钙、易生成硫酸钙沉淀,容易堵塞反萃槽,混合室和沉淀槽共六级)萃取法除钙镁工艺反萃铜、锰、锌、钙酸易生成硫酸钙沉淀,反萃4N硫酸从反萃段加入向前流动,负载有机相含钙、锌、铜、锰,由洗涤段进入反萃段,经过六级反萃槽体生成硫酸铜、锰、锌、钙,产生硫酸钙沉淀,将反萃槽堵塞,每生产3天就得进行一次停车清槽,影响正常生产,硫酸钙微溶于水,不溶于酸,也就是说加盐酸醋酸是不行的,可以加食用碱(Na2CO3),因为碳酸钙的溶解度比硫酸钙还小,是不溶于水,所以会发生反应CaSO4+Na2CO3=CaCO3(沉淀)+Na2SO4,得到的碳酸钙可以通过加盐酸的方式去除,因此设计了一种装置可以方便的去除钴萃取设备中的硫酸钙等沉淀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钴萃取槽反萃取钙段槽体装置,可以较为轻松的清理掉钴萃取设备中的硫酸钙,清理效果好,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钴萃取槽反萃取钙段槽体装置,包括钴萃取设备,所述钴萃取设备一侧连接有进液管,所述钴萃取设备另一侧连接有碳酸钙排污管,所述碳酸钙排污管上设置有控制阀门一,所述碳酸钙排污管一端连接有板式压滤机,所述板式压滤机一侧设置有排污管,所述排污管另一端连接有水泵,所述钴萃取设备一侧还设置有废液排出管,所述废液排出管上设置有控制阀门二。

进一步而言,所述进液管为铝合金管道,且内衬有UPVC材质。

进一步而言,所述钴萃取设备内部均涂有抗腐蚀涂层。

进一步而言,所述板式压滤机、水泵电性连接外部电源为其供电。

进一步而言,所述钴萃取设备与碳酸钙排污管、废液排出管之间均通过法兰连接。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一种钴萃取槽反萃取钙段槽体装置,通过先加入适宜浓度的食用碱溶液,将硫酸钙转化成碳酸钙,大部分的碳酸钙通过板式压滤机进行过滤回收,节能环保少部分残留在钴萃取设备内的残留物通过加入适合浓度的盐酸进行去除,通过特定的废液排出管排出,所述钴萃取设备与碳酸钙排污管、废液排出管之间均通过法兰连接,便于清理接口处的残留物,整套装置结构简单合理,可以较为轻松的清理掉钴萃取设备中的硫酸钙,清理效果好,避免钴生产的二次污染,提高钴盐的纯度,不影响生产,节能环保,节省了人力,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钴萃取槽反萃取钙段槽体装置结构图。

图中标号:1、钴萃取设备;2、进液管;3、碳酸钙排污管;4、控制阀门一;5、板式压滤机;6、废液排出管;7、控制阀门二;8、水泵;9、排污管。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钴萃取槽反萃取钙段槽体装置,包括钴萃取设备1,用于生产萃取钴,所述钴萃取设备1一侧连接有进液管2,用于清理液的进入,所述钴萃取设备1另一侧连接有碳酸钙排污管3,用于排出带有碳酸钙的浑浊液体,所述碳酸钙排污管3上设置有控制阀门一4,用于控制碳酸钙排污管3的开关,所述碳酸钙排污管3一端连接有板式压滤机5,用于回收污水中的碳酸钙,所述板式压滤机5一侧设置有排污管9,用于将污水排出,所述排污管9另一端连接有水泵8,提供了动力排污,所述钴萃取设备1一侧还设置有废液排出管6,所述废液排出管6上设置有控制阀门二7,用于排出废液。

更具体而言,所述进液管2为铝合金管道,且内衬有UPVC材质,所述钴萃取设备1内部均涂有抗腐蚀涂层,不会与食用碱溶液或者盐酸溶液发生反应,有效的保护了装置,所述板式压滤机5、水泵8电性连接外部电源为其供电,所述钴萃取设备1与碳酸钙排污管3、废液排出管6之间均通过法兰连接,便于清理接口处的残留物。

本实用新型改进于:一种钴萃取槽反萃取钙段槽体装置,通过先加入适宜浓度的食用碱溶液,将硫酸钙转化成碳酸钙,大部分的碳酸钙通过板式压滤机5进行过滤回收,节能环保,少部分残留在钴萃取设备1内的残留物通过加入适合浓度的盐酸进行去除,通过特定的废液排出管6排出,所述钴萃取设备1与碳酸钙排污管3、废液排出管6之间均通过法兰连接,便于清理接口处的残留物,整套装置结构简单合理,可以较为轻松的清理掉钴萃取设备中的硫酸钙,清理效果好,不影响生产,节省了人力,提高了生产效率。

以上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还能够对上述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和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凡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所作的任何显而易见的改进、替换或变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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