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玻璃钢化炉上片台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00653阅读:637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玻璃钢化炉上片台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玻璃生产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汽车玻璃钢化炉上片台定位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工业生产汽车玻璃时要先对玻璃进行定位,现有技术生产过程中使用垂直定位及翻转方式上片,而该定位和上片方式具有诸多缺陷。由于产品的底部形状不规则导致产品定位困难,耗时长;定位器与印刷面接触时,会让黑边掉漆,影响成品率及外观质量;由于玻璃进炉节拍较快(间隔时间为14秒),小规格型号由于定位慢因此无法实施一炉多片生产,效率比较低。旧的技术方案存在较多缺陷,急需采用新的定位装置克服以上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汽车玻璃钢化炉上片台定位装置,定位较为方便,定位速度较快,提升产品的质量,并且可以一炉多片生产。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汽车玻璃钢化炉上片台定位装置,包括包括气缸、支撑平台、方通和定位柱;所述气缸固定于所述支撑平台下方,所述支撑平台为矩形钢板,水平设置于玻璃钢化炉上片台的传输辊道下方;所述方通设置于所述传输辊道上方与所述支撑平台的上部固定连接,所述定位柱固定于所述方通上。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平台下部与所述气缸的活塞杆顶端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方通位于所述两条传输辊道之间,且与所述传输辊道相平行。

进一步的,所述方通的材质为铝合金。

进一步的,所述定位柱的上部具有与所述方通相适配的凹槽,下部形状为锥形。

进一步的,所述定位柱材质为尼龙。

实施本实用新型的汽车玻璃钢化炉上片台定位装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通过使用新型的汽车玻璃钢化炉上片台定位装置,可以快速、方便的定位汽车玻璃,防止玻璃的印刷面与定位器接触掉漆造成外观质量问题,由于提高了定位效率还可以一炉多片生产,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汽车玻璃钢化炉上片台定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汽车玻璃钢化炉上片台定位装置使用时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汽车玻璃钢化炉上片台定位装置一炉多片生产时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至图3示出本实用新型汽车玻璃钢化炉上片台定位装置的一个优选实施例,其包括气缸1、支撑平台2、方通3和定位柱4;气缸1固定于支撑平台2下方,支撑平台2为矩形钢板,水平设置于玻璃钢化炉上片台的传输辊道5下方;方通3设置于传输辊道5上方与支撑平台2的上部固定连接,定位柱4固定于方通3上。气缸1用于提升和降落整个定位装置,支撑平台2用于连接气缸1与方通3,同时保持上升或降落过程中以及玻璃定位过程中整个定位装置的平稳,方通3用于承载定位柱4,可以使定位柱4在方通3上横向滑动定位生产玻璃,定位柱4用于玻璃的定位,传输辊道5用于传输玻璃。在玻璃加工过程中,定位柱4卡住玻璃外侧完成定位,气缸1将整个定位装置降落使玻璃与传输辊道5接触,将玻璃放置于辊道5上传输至下一工序,定位较为方便,且玻璃不会有较大摩擦力导致外观受损,此举还提高了定位效率,生产更为高效。

本实施例中支撑平台2下部与气缸1的活塞杆顶端固定连接。气缸1的运行可带动支撑平台2上下运动,完成玻璃生产过程的传送,方便定位。

本实施例中方通3位于两条传输辊道5之间,且与传输辊道5相平行,方通3的材质为铝合金。方通3平行设置于传输辊道5之间可以保证生产过程中方通3无阻碍的下降与上升,方便玻璃的定位,采用铝合金方通可以保证材料坚固可以承受玻璃的重量,整体结构又比较轻便。

本实施例中定位柱4的上部具有与方通3相适配的凹槽,下部形状为锥形,定位柱4材质为尼龙。定位柱4上部具有与方通3相适配的凹槽,可以卡在方通3的空隙间,锥形的下部与方通3抵接,需要推动定位柱4才可在方通3上移动,不受力时定位柱4固定于方通3上。生产时根据玻璃形状滑动定位柱4完成定位,方便且快速,提高了生产效率。采用尼龙材料的定位柱可以避免与玻璃接触时对玻璃外观造成划痕。

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汽车玻璃钢化炉上片台定位装置时,先控制气缸将整个定位装置升起,使方通和定位柱高于传输辊道,然后将要加工的玻璃放在方通上表面,根据玻璃形状滑动定位柱,调整定位柱的位置,这样即可方便快速的定位玻璃,再控制气缸将定位装置下降,将玻璃放置于传输辊道上,进入钢化炉进行下一道工序。由于提高了定位效率,还可以多片同时生产,将各个玻璃分别定位即可。

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汽车玻璃钢化炉上片台定位装置,可以快速、方便的定位汽车玻璃,防止玻璃的印刷面与定位器接触掉漆造成外观质量问题,由于提高了定位效率还可以一炉多片生产,提高了生产效率。

以上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汽车玻璃钢化炉上片台定位装置的较佳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可以作出许多变化,只要这些变化未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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