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装部件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50265阅读:9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外装部件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设置于车辆上的外装部件的外装部件结构。
背景技术
现在以下这种结构已经为人们所熟知,即在车辆的前部设置有前格栅,把这种前格栅作为在夜间等情况下发光的部件(例如,參考专利文献I)。这种前格栅的部件主体由透明树脂形成,其表面插入有金属色调加饰片。并且,在该金属色调加饰片的一部分上设置有狭縫。由此,就形成从该前格栅的后部照射出的光经由所述狭缝,来使该部分发光的结构。
另外,以下这种结构已经也为人们所熟知,即在车前外板的表面蒸镀金属微粒,并在该车前外板的背面设置标示体,使从后方照射的光经由所述标示体并透过所述车前外板(例如,參考专利文献2)。在这些现有技术中,由于表面以金属色构成,因此,使用部分被限定在前格栅和车前外板等。另ー方面,已知ー种加饰成型品,该加饰成型品在具有透光性的成型品表面设置遮光层,在该遮光层上部分地设置开ロ部以形成透光部,并通过基体片覆盖该开ロ部(例如,參考专利文献3)。由此,构成为能够使来自背侧光源的光经由所述透光部而透过,由于该表面顔色由所述基体片所決定,因此,也可以在没有金属色的部分。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I日本特开2008-105566号公报专利文献2日本特开2008-105556号公报专利文献3日本特开2001-347539号公报但是,这种以往产品,通过在具有透光性的基体片的背面设置颜色较深的不透明的遮光层,从而使具有透光性的基体片表面呈现出该基体片的颜色和所述遮光层的颜色所合成的颜色。因此,该结构虽然在単独使用时没有问题,但在与其他部件组合使用时,就会产生色差明显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为解决这种以往的课题而做出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在与其他部件使用时美化外观的外装部件结构。为解决所述课题,本发明权利要求I的外装部件结构为一种能够连续地安装在车辆侧部件上的外装部件的外装部件结构,其中所述外装部件的部件主体由具有透明性的树脂构成,该部件主体的表面上设置有与所述车辆侧部件同色并具有透光性的表面侧涂装层,并且,在所述部件主体的背面上的除标示形成部以外的部分设置有背面层,该背面层层叠于所述背面并包括与所述表面侧涂装层同色或同色调的背面侧涂装层,另外,在所述外装部件的背侧设置有对所述标示形成部进行照明的光源単元。也就是,该外装部件的部件主体由具有透明性的树脂构成,在其表面上,设置有与车辆侧部件同色且具有透光性的表面侧涂装层,所述车辆侧部件与该外装部件连续地安装。在此,这种具有透光性的表面层可以由一般的车体颜色的涂料构成。此时,所述车辆侧部件一般由不透明的基材构成,设置有与该车辆侧部件同色的所述表面侧涂装层的所述外装部件由具有透明性的树脂构成。因此,在这种状态下,所述车辆侧部件的表面顔色和所述外装部件的表面顔色之间就会产生差別。于是,在所述部件主体的背面设置有背面层,该背面层具有在所述部件主体的所述背面上层叠的背面侧涂装层。并且,该背面侧涂装层以与所述表面侧涂装层同色或同色调的方式构成。因此,在所述外装部件的表面上所呈现出的表面顔色与所述车辆侧部件的 表面颜色为同色。因此,与在具有透光性的所述部件主体的背面直接设置颜色较深的不透明的遮光层的情况相比,能够消除在具有透光性的所述表面侧涂装层的表面上呈现出由该表面侧涂装层的颜色和所述遮光层的颜色所合成的顔色的不良情況。另ー方面,所述背面层设置在除标示形成部以外的部分,在该外装部件的背侧,设置有对标示形成部进行照明的光源単元。因此,来自该光源単元的光一方面被所述背面层的所述遮光层遮蔽,另ー方面经由具有透明性的所述部件主体和具有透光性的所述表面侧涂装层而透射到该外装部件的表面。由此,所述标示形成部所构成的标示就会以发光状态呈现在该外装部件的表面。另外,在权利要求2的外装部件结构中,形成于所述部件主体的所述背面的所述背面侧涂装层上层叠有具有遮光性的遮光层。也就是,该外装部件的部件主体由具有透明性的树脂构成,在其表面上,设置有与车辆侧部件同色且具有透光性的表面侧涂装层,所述车辆侧部件与该外装部件连续地安装。在此,这种具有透光性的表面层可以由一般的车体颜色的涂料构成。此时,所述车辆侧部件一般由不透明的基材构成,设置有与该车辆侧部件同色的所述表面侧涂装层的所述外装部件由具有透明性的树脂构成。因此,在这种状态下,所述车辆侧部件的表面顔色和所述外装部件的表面顔色之间就会产生差別。于是,在所述部件主体的背面设置有背面层,该背面层具有在所述部件主体的所述背面层叠的背面侧涂装层。并且,该背面侧涂装层以与所述表面侧涂装层同色或同色调的方式构成。因此,在所述外装部件的表面上所呈现出的表面顔色与所述车辆侧部件的表面颜色为同色。另外,所述背面侧涂装层上层叠有具有遮光性的遮光层,可防止来自背面的光透过。由此,能够得到与所述车辆侧部件相同地,也就是与将所述表面侧涂装层设置于不透明的基材的情况相同的效果,从而使该外装部件的表面顔色和所述车辆侧部件的表面颜色维持为冋色。此时,在所述部件主体和所述遮光层之间设置有与所述表面侧涂装层同色或同色调的所述背面侧涂装层。因此,与在具有透光性的所述部件主体的背面直接设置颜色较深的不透明的遮光层的情况相比,能够消除在具有透光性的所述表面侧涂装层的表面上呈现出由该表面侧涂装层的颜色和所述遮光层的颜色所合成的顔色的不良情況。另ー方面,所述背面层设置在除标示形成部以外的部分,在该外装部件的背侧,设置有对标示形成部进行照明的光源単元。因此,来自该光源単元的光一方面被所述背面层的所述遮光层遮蔽,另ー方面经由具有透明性的所述部件主体和具有透光性的所述表面侧涂装层而透射到该外装部件的表面。由此,所述标示形成部所构成的标示就会以发光状态呈现在该外装部件的表面。并且,在权利要求3的外装部件结构中,所述部件主体和所述光源単元的光源之间配置有有色膜片。也就是,在所述光源単元未亮灯时,可能会经由所述标示形成部透视到内部。 因此,通过在所述部件主体和所述光源単元的光源之间配置有色膜片,可以防止经由所述标示形成部而透视内部。如上所述,对于本发明的权利要求I的外装部件结构,在部件主体的表面上设置与车辆侧部件同色的表面侧涂装层,并通过层叠于所述背面的背面侧涂装层构成该部件主体背面的背面层,且使该背面侧涂装层与所述表面侧涂装层同色或同色调,由此,能够将所述外装部件的表面顔色设置为与所述车辆侧部件的表面颜色相同的顔色。因此,能够消除以往的那种在具有透光性的基体片的背面上设置颜色较深的不透明的遮光层而呈现出由基体片颜色和遮光层颜色所合成的顔色的明显色差的不良情况,从而能够美化外观。因此,在连续地安装于车辆侧部件的外装部件中,能够防止在其连续部分产生色差。由此,能够维持所述车辆侧部件和所述外装部件的外观上的连续性,从而能够改善外观品质。并且,所述背面层设置在除标示形成部以外的部分,在该外装部件的背侧,设置有对标示形成部进行照明的光源単元。因此,来自该光源単元的光就能够经由具有透明性的所述部件主体和具有透光性的所述表面侧涂装层而透射到该外装部件的表面。由此,能够在该外装部件的表面上将所述标示形成部所构成的标示以发光状态而呈现出来,从而能够消除所述的不良情况并提高外观设计性。另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2的外装部件结构中,在部件主体的表面上设置与车辆侧部件同色的表面侧涂装层,并通过层叠于所述背面的背面侧涂装层和层叠于该背面侧涂装层的遮光层构成该部件主体背面的背面层,并且使所述背面侧涂装层与所述表面侧涂装层同色或同色调,由此,能够将所述外装部件的表面顔色设置为与所述车辆侧部件的表面颜色相同的顔色。因此,能够消除以往的在具有透光性的基体片的背面上设置颜色较深的不透明的遮光层而呈现出由基体片颜色和遮光层颜色所合成的顔色的明显色差的不良情况,从而能够美化外观。因此,在连续地安装于车辆侧部件的外装部件中,能够防止在其连续部分产生色差。由此,能够维持所述车辆侧部件和所述外装部件的外观上的连续性,从而能够改善外观品质。此时,所述车辆侧部件一般由不透明的基材构成,并且,设置有与该车辆侧部件同色的表面侧涂装层的所述外装部件由具有透明性的树脂构成。但是,在该外装部件的背面设置有具有遮光性的遮光层,从而能够防止来自背面的光透过。因此,由于能够得到和在不透明基材上设置所述表面侧涂装层的情况相同的效果,即能够排除背面侧的明暗状态对表面的影响,从而能够将该外装部件的表面颜色维持为与所述车辆侧部件的表面颜色相同的顔色。并且,所述背面层被设置在除标示形成部以外的部分,在该外装部件的背侧,设置有对标示形成部进行照明的光源単元。因此,来自该光源単元的光一方面被所述背面层的所述遮光层遮蔽,另ー方面经由具有透明性的所述部件主体和具有透光性的所述表面侧涂装层而透射到该外装部件的 表面。由此,能够在该外装部件的表面上将所述标示形成部所构成的标示以发光状态呈现出来,从而能够消除所述的不良情况并提高外观设计性。并且,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3的外装部件结构中,因为所述部件主体和所述光源単元的光源之间配置有有色膜片,所以即使在所述光源单元为未亮灯时,也能够切实地防止经由所述标示形成部而透视到内部。因此,与从所述标示形成部能观察到所述光源単元的情况相比,能够进一歩改善外观品质。


图I为表示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的示意图,其中(a)为表示使用状态的立体图,(b)为(a)的沿A-A线的剖视图。图2为图I中箭头所不的B部的放大图,其中(a)为表不売灯时的图,(b)为表不未亮灯时的图。附图标记说明I前保护装置(外装部件)12前保险杠(车辆侧部件)41部件主体42 表面43表面侧涂装层51 背面52标示形成部53背面层61背面侧涂装层62遮光层71光源单元72 光源
81有色膜片102 标示
具体实施例方式以下,根据

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图I为表示具有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外装部件结构的外装部件的视图,作为外装部件的ー个示例,表示出了前保护装置I。也就是说,前保险杠12作为车辆侧部件设置在车辆11的车辆前方F,所述前保护装置I作为外装部件设置在该前保险杠12的下部。如图I中的(a)所示,该前保护装置I被设定为与所述前保险杠12相适应的长度,并且如图I中的(b)所示,该前保护装置I在车辆后方R侧的开ロ的剖面形状为コ字形。 该前保护装置I的上缘部以重叠的状态配置在形成于所述前保险杠12上的阶梯部21上,并且与前保险杠12的表面处于同一面上。由此,构成外装部件的所述前保护装置I被连续地安装在构成车辆侧部件的所述前保险杠12上,所述前保护装置I在该状态下固定于所述前保险杠12及车体上从而形成为一体。所述前保险杠12由有色且不透明的一般树脂部件构成,在其表面上使用与所述车辆11对应的颜色来实施涂装,以形成保险杠涂装层31。如图2所示,所述前保护装置I的部件主体41由具有透明性的树脂成型而成,并能够使光透过。在该部件主体41的表面42上使用与所述前保险杠12相同的顔色来涂装,使用一般车体颜色的涂料在整个面的范围内设置与所述前保险杠12同色且具有透光性的表面侧涂装层43。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表面侧涂装层43由与形成所述保险杠涂装层31的涂料相同的汽车涂料形成。另外,在所述部件主体41的背面51上设置有标示形成部52,该标示形成部52用于形成由预先设定的文字、形状或图像等组成的标示,背面层53设置在除标示形成部52以外的整个面上。该背面层53包括层叠于所述部件主体41的背面51上的背面侧涂装层61和层叠于该背面侧涂装层61上的遮光层62,例如,可以在对所述标示形成部52进行遮蔽的状态下,依次进行用于形成所述背面侧涂装层61的涂装和用于形成所述遮光层62的涂装。在本实施方式中,与所述表面侧涂装层43相同,所述背面侧涂装层61也由与形成所述保险杠涂装层31的涂料相同的汽车涂料形成。所述背面侧涂装层61以与所述表面侧涂装层43同色或同色调的方式形成,在本实施方式中,与所述表面侧涂装层43同样地,所述背面侧涂装层61涂装为与所述前保险杠12相同的顔色。另外,所述遮光层62使用具有遮光性的涂料涂装形成,例如使用黑色涂料涂装。在本实施方式中,对通过涂装而形成所述遮光层62的情形进行了说明,但并不仅限于此,也可以通过在所述背面侧涂装层61上层叠遮光膜片从而形成所述遮光层62。 在所述前保护装置I的背侧,设置有对所述标示形成部5进行照明的光源単元71。该光源単元71包括设置于所述标示形成部52的背侧的面发光式的光源72,在该光源72和所述遮光层62之间通过黒色壁部73的包围,来防止光进入到内部。在所述部件主体41和所述光源単元71的所述光源72之间,配置有有色膜片81。由此,在所述标示形成部52和所述光源72之间夹装有所述有色膜片81,从而能够防止光从所述标示形成部52进入到所述光源72并能够防止通过所述标示形成部52而透视到内部,也就是,能够防止所述光源72被观察到。在涉及到以上结构的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中,构成外装部件的前保护装置I的部件主体41由具有透明性的树脂构成,在其表面42上设置有与作为车辆侧部件的前保险杠12同色且具有透光性的表面侧涂装层43,车辆侧部件连续地安装有所述前保护装置I。此时,所述前保险杠12由不透明的树脂基材构成,另ー方面,所述前保护装置I由具有透明性的树脂构成,所述前保护装置I设置有与该前保险杠12同色的所述表面涂装层43。因此,在该状态下,所述前保险杠12的表面顔色和所述前保护装置I的表面顔色之间会产生偏差。
于是,在所述部件主体41的背面51设置有背面层53,该背面层53具有在所述部件主体41的所述背面51上层叠的背面侧涂装层61。并且,该背面侧涂装层61以与所述表面侧涂装层43同色或同色调的方式构成。因此,在所述前保护装置I的表面上所呈现出的表面顔色与所述前保险杠12的表面颜色为同色。另外,所述背面侧涂装层61上层叠有具有遮光性的遮光层62,可防止来自部件主体41背侧的光透过。由此,能够与所述前保险杠12相同地得到与将所述表面涂装层43设置于不透明基材的情况相同的效果,从而使该前保护装置I的表面顔色和所述前保险杠12的表面顔色维持为同色。此时,在所述部件主体41和所述遮光层62之间设置有与所述表面侧涂装层43同色或同色调的所述背面侧涂装层61。因此,与在具有透光性的所述部件主体41的背面51直接设置颜色较深的不透明的遮光层62的情况相比,能够消除在具有透光性的所述表面侧涂装层43的表面上呈现出该表面侧涂装层43的顔色和所述遮光层62的顔色的合成颜色这种不良情況。这样,在所述部件主体41的表面42上设置与前保险杠12同色的所述表面侧涂装层43,并通过层叠于所述部件主体41背面51的背面侧涂装层61和层叠于该背面侧涂装层61的所述遮光层62构成该部件主体41背面51的背面层53,且使所述背面侧涂装层61与所述表面侧涂装层43同色或同色调,由此,能够将所述前保护装置I的表面顔色设置为与所述前保险杠12的表面颜色相同的顔色。因此,能够消除以往的在具有透光性的基体片的背面上设置颜色较深的不透明的遮光层的那种呈现出由基体片的颜色和遮光层的颜色所合成的顔色的色差明显的不良情况,从而能够美化外观。因此,连续地安装于所述前保险杠12的所述前保护装置1,能够防止在其连续部分产生色差。由此,能够维持所述前保险杠12和所述前保护装置I的外观上的连续性,从而能够改善外观品质。此时,所述前保险杠12由不透明的树脂基材构成,另ー方面,所述前保护装置I由具有透明性的树脂构成,所述前保护装置I设置有与该前保险杠12同色的所述表面侧涂装层43。但是,在该前保护装置I的背面51设置有具有遮光性的所述遮光层62,从而可防止来自背面的光透过。因此,由于能够得到和在不透明的基材上设置所述表面侧涂装层43的情况相同的效果,即能够排除背面侧的明暗状态对表面的影响,从而能够将该前保护装置I的表面顔色维持为与所述前保险杠12的表面颜色相同的顔色。并且,所述背面层53设置在除标示形成部以外的部分,在该前保护装置I的背侧,设置有对标示形成部52进行照明的光源単元71。因此,来自该光源单兀71的光101 —方面被所述背面层53的所述遮光层62遮蔽,另ー方面经由具有透明性的所述部件主体41和具有透光性的所述表面侧涂装层43而透射到该前保护装置I的表面。由此,能够在该前保护装置I的表面上将所述标示形成部52所构成的标示102以发光状态而呈现出来,从而能够消除所述的不良情况并提高外观设计性。
另ー方面,在所述光源単元71未亮灯时,可能会通过所述标示形成部52而透视到内部。因此,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部件主体41和所述光源単元71的所述光源72之间配置有有色膜片81。由此,即使在所述光源単元71为未亮灯时,也能够切实地防止经由所述标示形成部52而透视到内部。因此,与可以从所述标示形成部52观察到所述光源単元71内部的光源72的情况相比,能够进ー步改善外观品质。虽然在本实施方式中对在所述背面侧涂装层61上层叠遮光层62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是并不仅限于此。也就是,也可以不根据与车体颜色相对应的所述背面侧涂装层61的顔色来设置所述遮光层62。
权利要求
1.一种连续地安装在车辆侧部件上的外装部件的外装部件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装部件的部件主体由具有透明性的树脂构成,该部件主体的表面上设置有与所述车辆侧部件同色并具有透光性的表面侧涂装层,并且,在所述部件主体的背面上的除标示形成部以外的部分设置有背面层,该背面层层叠于所述背面并且包括与所述表面侧涂装层同色或同色调的背面侧涂装层, 另外,在所述外装部件的背侧设置有对所述标示形成部进行照明的光源单元。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外装部件结构,其特征在于,形成于所述部件主体的所述背面的所述背面侧涂装层上层叠有具有遮光性的遮光层。
3.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外装部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部件主体和所述光源单元的光源之间配置有有色膜片。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外装部件结构,该外装部件结构能够消除与其他部件一起使用时的不良情况。前保护装置(1)的部件主体(41)由透明树脂构成,表面(42)上设置有与前保险杠(12)同色并具有透光性的表面侧涂装层(43)。在部件主体(41)的背面(51)上设定有标示形成部(52),除标示形成部以外的部分设置有背面层(53)。背面层(53)包括层叠于部件主体(41)的背面(51)的背面侧涂装层(61)和层叠于背面侧涂装层(61)的遮光层(62),背面侧涂装层(61)以与表面侧涂装层(43)相同的颜色或相同的色调形成。在前保护装置(1)的背侧设有光源单元(71),对标示形成部(52)进行照明。
文档编号B60R13/00GK102729915SQ20121007651
公开日2012年10月17日 申请日期2012年3月21日 优先权日2011年3月31日
发明者山浦京子, 岩波 修, 矢口 明広, 石桥 庆宪, 砂川和美, 远藤 俊介, 韩齐伟 申请人:株式会社奥泰科日本, 株式会社発尔特克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