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锁系统的控制方法和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238154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车锁系统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监测第一车门的第一把手请求开关是否被触发,所述第一车门为车辆驾驶位置一侧的车门或者为所述车辆的副驾驶位置一侧的车门;

当检测到所述第一把手请求开关被触发时,判断是否满足对所述第一车门的门锁进行操作的许可条件,所述许可条件包括通过蓝牙通信模块在预设范围内搜索到合法钥匙或者接收到的第一指纹通过验证,所述合法钥匙为与所述车辆匹配的车钥匙;

当确定所述满足所述许可条件时,根据第一车门的开关状态、所述第一车门的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辆的点火开关状态对所述第一车门的门锁的进行对应的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许可条件为所述在预设范围内搜索到合法钥匙,所述判断是否满足对所述第一车门的门锁进行操作的许可条件包括:

通过所述蓝牙通信模块检测所述第一车门的有效范围内是否存在车钥匙的蓝牙信号,所述第一车门的有效范围为所述第一车门周围预设距离内且所述蓝牙通信模块能够感应到的范围;

当在所述第一车门的有效范围内检测到车钥匙的蓝牙信号时,根据所述车钥匙的蓝牙信号中包含的车钥匙信息,确定所述车钥匙是否为所述合法钥匙;

当所述车钥匙为所述合法钥匙时,确定在所述第一车门的有效范围内存在所述合法钥匙,满足所述许可条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车门的有效范围包括所述第一车门外的有效范围和所述车辆内,所述确定在所述第一车门的有效范围内存在所述合法钥匙,满足所述许可条件,包括:

当确定在所述第一车门外的有效范围内存在所述合法钥匙,所述车辆内不存在所述合法钥匙时,确定满足所述许可条件;

当确定在所述第一车门外的有效范围内存在所述合法钥匙,所述车辆内存在所述合法钥匙时,且位于所述第一车门外的所述合法钥匙与位于所述车辆内的所述合法钥匙为不同钥匙时,确定满足所述许可条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许可条件为接收到的第一指纹通过验证,所述判断是否满足对所述第一车门的门锁进行操作的许可条件包括:

将通过位于所述第一车门上的指纹采集装置采集的所述第一指纹与预先存储的指纹样本进行对比;

当确定所述第一指纹与所述指纹样本匹配时,确定所述第一指纹通过验证,满足所述许可条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第一车门的开关状态、所述第一车门的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辆的点火开关状态对所述第一车门的门锁的进行对应的操作包括:

当所述第一车门的开关状态为关闭,所述第一车门的门锁状态为闭锁,所述车辆的点火开关状态为关闭时,将包括所述第一车门的至少一个车门的门锁状态设置为解锁;

当所述车辆的所有车门的开关状态为关闭,所述所有车门的门锁状态为解锁,所述车辆的点火开关状态为关闭时,将所有车门的门锁状态设置为闭锁;

当所述车辆的所有车门的开关状态为关闭,所述所有车门的门锁状态为解锁,所述车辆的点火开关状态为开启时,输出电源未关的提醒。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监测所述车辆的点火开关是否被触发;

当检测到所述点火开关被触发时,将通过位于所述车辆内部的指纹采集装置采集的第二指纹与预先设置的样本指纹进行对比;

当所述第二指纹与所述样本指纹匹配时,进行所述车辆的点火操作;

当所述第二指纹与所述样本指纹不匹配时,检测所述车辆内是否存在所述合法钥匙;

当所述车辆内存在所述合法钥匙时,进行所述车辆的点火操作。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车辆由至少一个车门打开转变为所有车门关闭,至少包括所述驾驶位置一侧的车门和所述副驾驶位置一侧的车门的多个车门闭锁的状态,且所述车辆的点火开关状态为关闭时,通过所述蓝牙通信模块获取所述合法钥匙相对于所述车辆的位置,所述合法钥匙相对于所述车辆的位置包括所述合法钥匙在所述车辆内或者在所述车辆外;

当所述合法钥匙在所述车辆内时,通过第一预设提醒方式输出所述合法钥匙在所述车辆内的提示,并将所述车辆的所有车门的门锁状态设置为解锁。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有车门关闭,所述车辆的点火开关状态为开启的情况下,当监测到有至少一个车门打开并转变为所有车门关闭时,确定所述合法钥匙是否在所述车辆内;

当所述合法钥匙在所述车辆内时,通过第二预设提醒方式输出所述合法钥匙在所述车辆内的提示;

当所述合法钥匙不在所述车辆内时,通过第三预设提醒方式输出所述合法钥匙不在所述车辆内的提示。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车辆的点火开关状态为开启时,监测所述车辆的所有车门的开关状态;

当所述车辆的任一车门的开关状态变为打开时开始计时;

当所述任一车门的打开时间每超过一个单位时间间隔时,通过所述蓝牙通信模块检测所述车辆内是否存在所述合法钥匙;

当所述车辆内不存在所述合法钥匙时,通过第三预设提醒方式输出所述合法钥匙不在所述车辆内的提示。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所述合法钥匙发送的低电压信息,所述低电压信息是在所述合法钥匙的电池电压低于电压阈值时发送的;

当接收到的同一合法钥匙发出的所述低电压信息的次数达到预设次数时,输出钥匙低电压提醒。

11.一种车锁系统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把手监测模块,用于监测第一车门的第一把手请求开关是否被触发,所述第一车门为车辆驾驶位置一侧的车门或者为所述车辆的副驾驶位置一侧的车门;

许可模块,用于当检测到所述第一把手请求开关被触发时,判断是否满足对所述第一车门的门锁进行操作的许可条件,所述许可条件包括通过蓝牙通信模块在预设范围内搜索到合法钥匙或者接收到的第一指纹通过验证,所述合法钥匙为与所述车辆匹配的车钥匙;

操作模块,用于当确定所述满足所述许可条件时,根据第一车门的开关状态、所述第一车门的门锁状态以及所述车辆的点火开关状态对所述第一车门的门锁的进行对应的操作。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许可条件为所述在预设范围内搜索到合法钥匙,所述条件许可模块,包括:

信号检测子模块,用于通过所述蓝牙通信模块检测所述第一车门的有效范围内是否存在车钥匙的蓝牙信号,所述第一车门的有效范围为所述第一车门周围预设距离内且所述蓝牙通信模块能够感应到的范围;

钥匙确认子模块,用于当在所述第一车门的有效范围内检测到车钥匙的蓝牙信号时,根据所述车钥匙的蓝牙信号中包含的车钥匙信息,确定所述车钥匙是否为所述合法钥匙;

许可确认子模块,用于当所述车钥匙为所述合法钥匙时,确定在所述第一车门的有效范围内存在所述合法钥匙,满足所述许可条件。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车门的有效范围包括所述第一车门外的有效范围和所述车辆内,所述许可确认子模块用于:

当确定在所述第一车门外的有效范围内存在所述合法钥匙,所述车辆内不存在所述合法钥匙时,确定满足所述许可条件;

当确定在所述第一车门外的有效范围内存在所述合法钥匙,所述车辆内存在所述合法钥匙时,且位于所述第一车门外的所述合法钥匙与位于所述车辆内的所述合法钥匙为不同钥匙时,确定满足所述许可条件。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许可条件为接收到的第一指纹通过验证,所述条件许可模块,包括:

指纹对比模块,用于将通过位于所述第一车门上的指纹采集装置采集的所述第一指纹与预先存储的指纹样本进行对比;

指纹确认模块,用于当确定所述第一指纹与所述指纹样本匹配时,确定所述第一指纹通过验证,满足所述许可条件。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模块,包括:

解锁子模块,用于当所述第一车门的开关状态为关闭,所述第一车门的门锁状态为闭锁,所述车辆的点火开关状态为关闭时,将包括所述第一车门的至少一个车门的门锁状态设置为解锁;

闭锁子模块,用于当所述车辆的所有车门的开关状态为关闭,所述所有车门的门锁状态为解锁,所述车辆的点火开关状态为关闭时,将所有车门的门锁状态设置为闭锁;

电源提醒子模块,用于当所述车辆的所有车门的开关状态为关闭,所述所有车门的门锁状态为解锁,所述车辆的点火开关状态为开启时,输出电源未关的提醒。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点火监测模块,用于监测所述车辆的点火开关是否被触发;

指纹采集模块,用于当检测到所述点火开关被触发时,将通过位于所述车辆内部的指纹采集装置采集的第二指纹与预先设置的样本指纹进行对比;

点火模块,用于当所述第二指纹与所述样本指纹匹配时,进行所述车辆的点火操作;

钥匙检测模块,用于当所述第二指纹与所述样本指纹不匹配时,检测所述车辆内是否存在所述合法钥匙;

所述点火模块,还用于当所述车辆内存在所述合法钥匙时,进行所述车辆的点火操作。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钥匙位置模块,用于当所述车辆由至少一个车门打开转变为所有车门关闭,至少包括所述驾驶位置一侧的车门和所述副驾驶位置一侧的车门的多个车门闭锁的状态,且所述车辆的点火开关状态为关闭时,通过所述蓝牙通信模块获取所述合法钥匙相对于所述车辆的位置,所述合法钥匙相对于所述车辆的位置包括所述合法钥匙在所述车辆内或者在所述车辆外;

钥匙提示模块,用于当所述合法钥匙在所述车辆内时,通过第一预设提醒方式输出所述合法钥匙在所述车辆内的提示,并将所述车辆的所有车门的门锁状态设置为解锁。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钥匙位置模块,还用于在所有车门关闭,所述车辆的点火开关状态为开启的情况下,当监测到有至少一个车门打开并转变为所有车门关闭时,确定所述合法钥匙是否在所述车辆内;

所述钥匙提示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合法钥匙在所述车辆内时,通过第二预设提醒方式输出所述合法钥匙在所述车辆内的提示;

所述钥匙提示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合法钥匙不在所述车辆内时,通过第三预设提醒方式输出所述合法钥匙不在所述车辆内的提示。

19.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车门监测模块,用于当所述车辆的点火开关状态为开启时,监测所述车辆的所有车门的开关状态;

计时模块,用于当所述车辆的任一车门的开关状态变为打开时开始计时;

所述钥匙检测模块,还用于当所述任一车门的打开时间每超过一个单位时间间隔时,通过所述蓝牙通信模块检测所述车辆内是否存在所述合法钥匙;

所述钥匙提示模块,还用于当所述车辆内不存在所述合法钥匙时,通过第三预设提醒方式输出所述合法钥匙不在所述车辆内的提示。

20.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信息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合法钥匙发送的低电压信息,所述低电压信息是在所述合法钥匙的电池电压低于电压阈值时发送的;

电压提醒模块,用于当接收到的同一合法钥匙发出的所述低电压信息的次数达到预设次数时,输出钥匙低电压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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