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汽车副驾驶员脚部安全气囊,其特征在于,包括气袋、气体发生器和控制器,所述气袋设置在汽车副驾驶员脚部区域,所述气体发生器与所述气袋连通,所述控制器在汽车发生碰撞的状态下向所述气体发生器发出点火指令,所述气体发生器接收所述点火指令并向所述气袋充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副驾驶员脚部安全气囊,其特征在于,所述气袋设置在汽车副驾驶员脚部区域的地毯与隔热隔音垫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副驾驶员脚部安全气囊,其特征在于,所述气袋平铺放置在汽车副驾驶员脚部区域的地毯与隔热隔音垫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副驾驶员脚部安全气囊,其特征在于,在气袋充气状态下,所述气袋的前端厚度大于后端厚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副驾驶员脚部安全气囊,其特征在于,在气袋充气状态下,汽车副驾驶员脚部底面与汽车地板水平面之间的角度为35-40度。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汽车副驾驶员脚部安全气囊,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发生器设置在汽车副驾驶员脚部后方的隔热隔音垫上。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副驾驶员脚部安全气囊,其特征在于,在汽车副驾驶员脚部后方的隔热隔音垫上设有开口,所述气体发生器容置于所述开口中。
8.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汽车副驾驶员脚部安全气囊,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集成在汽车总控制器上。
9.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设有权利要求1至8任一所述的汽车副驾驶员脚部安全气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