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连接件,其特征在于,包括主连接板,所述主连接板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连接段、过渡连接段以及第二连接段,所述第一连接段用于与第一被连接件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段用于与第二被连接件连接,
且所述第一连接段以及所述过渡连接段
和/或
所述过渡连接段以及所述第二连接段呈非零夹角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连接板还包括辅助连接段,
所述辅助连接段包括依次相接的第一辅助段、第三辅助段以及第二辅助段,
所述第一连接段具有显示其厚度的两个第一端面,所述第二连接段具有显示其厚度的两个第二端面,所述过渡连接段具有显示其厚度的两个第三端面,两个所述第一端面分别连接有所述第一辅助段,两个所述第二端面分别连接有所述第二辅助段,两个所述第三端面分别连接有所述第三辅助段,
且所述第一辅助段与所述第一连接段、所述第二辅助段与所述第二连接段、所述第三辅助段与所述过渡连接段均呈非零夹角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段以及所述第二连接段的延伸方向相反。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连接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主加强板,所述主加强板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加强段、第二加强段以及第三加强段,
所述第一加强段位于所述第一连接段的下方,且能够支撑所述第一连接段,所述第三加强段与所述第二连接段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加强段上开设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连接段上开设有第二通孔,所述第一通孔与所述第二通孔同轴设置,所述第一通孔以及所述第二通孔用于紧固件穿过并能够与所述第一被连接件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连接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支撑柱,所述第一加强段通过所述支撑柱支撑所述第一连接段,且所述支撑柱开设有中心孔,所述中心孔与所述第一通孔同轴。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连接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辅助加强板,所述辅助加强板与两个所述第三辅助段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加强板包括一侧具有敞口的壳体以及延伸板,所述延伸板从所述敞口的边缘向外延伸,所述延伸板分别与两个所述第三辅助段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段还设置有排水孔。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连接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加强部,所述加强部设置在所述主连接板和/或所述主加强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