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背光源模块(3),包括背光板(30)和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板(30)包括:表盘背光区域(31)、液晶显示屏背光区域(32)以及光源区域(33),所述光源设置在所述光源区域(33)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源模块(3),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显示屏背光区域(32)上设置有滤光层。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源模块(3),其特征在于,所述表盘背光区域(31)上设置有滤光层,或不设置滤光层。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源模块(3),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通过粘贴或内置的方式设置在所述光源区域(33)的表面上或内部,所述光源与连接器(34)连接。
5.一种车辆仪表,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源模块(3)。
6.一种车辆仪表,包括表盘(1)、液晶显示屏(2)和背光源模块(3),其特征在于:所述表盘(1)包括透光区(110),所述背光源模块(3)包括背光板(30)和光源,所述背光板(30)包括:表盘背光区域(31),对应于所述表盘(1)的透光区(110)设置;液晶显示屏背光区域(32),对应于所述液晶显示屏(2)设置;以及,光源区域(33),所述光源设置在光源区域(33)上与连接器(34)连接。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仪表,其特征在于,所述表盘(1)的透光区(110)上印刷设置有可透光的或增透的印刷层,用以按需设置可视效果或透光度。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仪表,其特征在于,所述表盘背光区域(31)上设置有滤光层。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仪表,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显示屏背光区域(32)上设置有滤光层,或不设置滤光层。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仪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通过粘贴或内置的方式设置在所述光源区域(33)的表面上或内部,所述光源与连接器(34)连接。
11.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6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仪表。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是商用车、乘用车、两轮车以及三轮车中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