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扭扭车的转动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28264阅读:38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扭扭车的转动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扭扭车领域,特指一种新型的电动扭扭车的转动机构。



背景技术:

扭扭车是近年来新型的产业,由于其娱乐性高,操作简单,可做代步,老少皆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喜爱。传统扭扭车包括顶盖、内盖和底盖,而由于内盖都是通过限位轴来实现限制内盖的相对转动范围的,所以其中一个内盖上必须成型有限位孔来和限位轴配合实现限转,这样就导致两个内盖结构的不同,因此就需要不同的模具的来生产,从而提高了制造成本,并且结构较复杂,并且由于扭扭车体积的限制,限位轴一般较细,在长时间的使用下容易损坏,对使用者造成危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制造方便,安全可靠,降低制造成本的新型的电动扭扭车的转动机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电动扭扭车的转动机构,在左、右两个底盖的内端均设置有限转套固定座,两个限转套固定座上均固定连接有限转套,一轴套的两端分别伸入对应的限转套内并分别与对应的限转套连接,轴套的至少一端转动安装在对应的限转套内,所述两个限转套的相向端均相向延伸并成型有限转块,两个限转块间形成转动间隙,两个限转套转到设定的最大转角时,两个限转块相抵并限制限转套继续往原转动方向旋转。

所述轴套的一端与对应的限转套固定连接,轴套另一端套有衬套,衬套安装在对应的限转套内,所述轴套上套有衬套的一端成型有凹槽,凹槽内设有卡 簧,卡簧抵在衬套的外端面并限制衬套的轴向运动。

所述轴套的两端分别套有衬套,两个衬套分别安装在对应的限转套内,所述轴套的两端成型有凹槽,两个凹槽内均设有卡簧,两个卡簧分别抵在对应的衬套的外端面上并限制其轴向运动。

所述限转套通过螺丝固定在限转套固定座上。

所述两个衬套间设有垫圈,所述垫圈套在轴套上。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突出且有益的技术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通过限位套和底盖直接固定连接的设计,取消了传统内盖的设计,并且限位套在现实生产中优先选择制作成形状相同的,所以可以实现两个限位套相同的设计,从而使两个底盖的结构相同,即可通过同一套模具来实现生产,降低了制造成本,由于结构变得更为简单,所以结构更稳定更安全可靠。

2、本实用新型限转套上限转块的设计,使得能通过限转块间的转动间隙实现两个限转套的相互转动,但是同时有限制了其转动角度,这样的设计结构简单,结构更加稳定。

3、本实用新型轴套一端与内盖固定连接,从而使得比传统扭扭车的转动机构减少了一个轴承,从而在不影响产品性能的情况下降低了制造成本。

4、本实用新型通过挡圈的设计,避免了衬套与衬套间的直接接触,使衬套的磨损减少,使两个轴套的接触面不容易由于磨损产生间隙而晃动,提高了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5、本实用新型通过轴套一端一限转套固定连接的设计,从而减少了一个衬套和一个卡簧的使用,节省了制造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电动扭扭车的转动机构的结构示意图之一。

图2是图1的A处放大图。

图3是电动扭扭车的转动机构的结构示意图之二。

图4是轴套和卡簧的配合结构示意图。

1-左底盖;2-右底盖;3-限转套;4-轴套;5-限转块;6-转动间隙;7-衬套;8-凹槽;;9-卡簧;10-螺丝;11-螺丝孔;12-垫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一种电动扭扭车的转动机构,在左、右两个底盖1、2的内端均设置有限转套固定座,两个限转套固定座上均固定连接有限转套3,一轴套4的两端分别伸入对应的限转套3内并分别与对应的限转套3连接,轴套4的至少一端转动安装在对应的限转套3内,所述两个限转套3的相向端均相向延伸并成型有限转块5,两个限转块5间形成转动间隙6,两个限转套3转到设定的最大转角时,两个限转块5相抵并限制限转套3继续往原转动方向旋转,优选的,所述转动间隙6可以让两个限转套3相对转动15度左右。

所述轴套4的一端与对应的限转套3固定连接,轴套4另一端套有衬套7,衬套7安装在对应的限转套3内,所述轴套4上套有衬套7的一端成型有凹槽8,凹槽8内设有卡簧9,卡簧9抵在衬套7的外端面并限制衬套7的轴向运动。

所述轴套4的两端分别套有衬套7,两个衬套7分别安装在对应的限转套3内,所述轴套4的两端成型有凹槽8,两个凹槽8内均设有卡簧9,两个卡簧9分别抵在对应的衬套7的外端面上并限制其轴向运动。

所述限转套3通过螺丝10固定在限转套固定座上。

所述两个衬套7间设有垫圈12,所述垫圈12套在轴套4上。

本实用新型有结构简单,制造方便,安全可靠,降低制造成本的特点。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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