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601892阅读:191来源:国知局
车身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车身以及一种包括该车身的车辆。尤其是,所述车身用于具有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背景技术】
[0002]对车身结构,必须考虑不同的碰撞情况。在侧向碰撞时重要的是,车身相对刚性地作出反应,从而使大部分能量在碰撞对方的保险杠系统中得以耗散。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是,给出一种车身,其在制造经济的情况下不仅是轻型构造的而且尤其是对于侧向碰撞足够稳定。
[0004]所述目的的解决方案通过权利要求1或3的特征得以实现。从属权利要求的主题包含了本发明的一些优选发展设计。
[0005]因此,本发明通过这样一种车身而实现,其包括两个沿车辆纵向延伸的门槛和至少一个支架。所述支架沿车辆横向在两个门槛之间并且因而基本上平行于水平方向延伸。该车身尤其是用于具有四个车轮的机动车。按照本发明,设有至少一个加固所述车身的由硬泡沫组成的泡沫成形件,该泡沫成形件在车身的侧面结构中设置在所述支架的高度上。
[0006]尤其是,在车辆两侧面上均设有至少一个所述泡沫成形件。
[0007]通过所述至少一个泡沫成形件,车身沿车辆横向得以加固。由此实现了:在侧向碰撞时大部分能量在碰撞对方中得以耗散。泡沫的使用允许实现非常柔性/灵活的设计结构,因为对于几乎所有的空腔都可以制造对应的泡沫成形件。同时,泡沫是相对轻型构造的,从而可以在未显著提升重量的情况下提高车身的刚度。
[0008]按照本发明,按照权利要求1规定:除了泡沫成形件,还有门槛的一部分和支架的一部分是以硬化的泡沫填充的。
[0009]优选的是,沿车辆横向观察,具有泡沫的部分和泡沫成形件对齐。由此产生一种通过泡沫成形件、门槛中的泡沫和支架中的泡沫的传力路径。
[0010]此外按照本发明,按照权利要求3规定:至少一个所述门槛包括多个型材件,其中,这些型材件在支架的高度上至少部分地以硬化的泡沫填充。为此,尤其是将泡沫喷射或注入到所述门槛中并且随后将其硬化。相应门槛的一个区域沿车辆横向与支架对齐。正是该区域优选以泡沫填充,从而在侧向碰撞中,传力路径通过门槛内以泡沫填充的区域直接导入到支架中。尤其是,门槛呈管状地构成。所说概念“管状”应理解为具有极其不同的横截面的车身结构,所述车身结构不仅可以一件式地也可以作为多壳构造而成。
[0011]备选或附加地规定:支架构成一型材件并且尤其是呈管状地设计。所述支架优选至少部分地以硬化的泡沫填充。通过该泡沫,支架得以加固。这样加固的支架能够实现沿车辆横向非常刚性的车身。
[0012]优选规定:所述至少一个泡沫成形件设置在车身的门中。
[0013]完全可能的是,在车辆侧面上也将多个泡沫成形件设置在不同的位置上。
[0014]在支架和/或门槛中泡沫的使用允许实现非常柔性/灵活的设计结构,因为泡沫可以喷射到几乎所有的空腔中。
[0015]因此,优选在车辆的两侧上分别设有两个以泡沫填充的区域和一个泡沫成形件。泡沫成形件、门槛的以泡沫填充的区域和支架的以泡沫填充的区域在沿车辆横向观察时对齐。由此可以实现一种从泡沫成形件经由门槛到支架中的连续的传力路径。
[0016]支架的两个端侧的端部分别优选贴靠在门槛的内侧上,从而在这里并不产生当侧向碰撞时可能变形的自由空间。
[0017]此外优选规定:支架中的泡沫延伸直至支架的端侧的端部。由此,支架的直接连接于门槛上的区域是以泡沫填充的。在车辆的中间区域内可能的是:支架不以泡沫填充。
[0018]支架的位置优选高于车身的底板。尤其是,整个支架都设置得比底板更高。在此,支架优选在后排座椅下延伸。保险杠相对较高的碰撞对方(例如小型载货车或皮卡)在侧向碰撞时主要是在底板上方撞击车身。因此优选规定:至少部分地以泡沫填充的支架设置在底板上方,从而传力路径尽可能垂直地从碰撞对方延展到支架中。
[0019]尤其是规定:所述支架是车身的所谓的“踵板(Fersenblech) ”。该踵板是这样一种支架,它沿车辆横向显著高于底板地伸展。按照通常的专业表达方式,使用了术语概念“踵板”。当然在本发明的范围内设定:该踵板不仅可由金属(例如以壳式结构方式)而且可由纤维增强的塑料制成。
[0020]这样,优选规定:所述至少一个支架亦即尤其是踵板和/或门槛由纤维增强的塑料或以(金属)板壳结构方式制成。在此也设定:车身的一些部件以板壳结构方式制成,而其他组成部分以纤维增强的塑料制成。作为纤维增强的塑料,尤其是使用玻璃纤维增强的塑料或者碳纤维增强的塑料。
[0021]支架中和/或门槛中的泡沫和/或泡沫成形件优选由膨胀聚丙烯(EPP)或聚氨酯(PU)制成。在此也设定:支架中或门槛中的泡沫填充物或者泡沫成形件由不同的材料组成。
[0022]本发明此外包括一种具有上文所述车身的车辆。在车身范围内所描述的从属权利要求和有利的构造设计相应有利地使用于该车辆。
【附图说明】
[0023]本发明的其他细节、特征和优点由后续的说明和附图得出。图中示出:
[0024]图1依据一种实施例的按照本发明的车身的剖面侧视图;
[0025]图2依据该实施例的按照本发明的车身的示意性简化的剖面侧视图;
[0026]图3在图2中表示的剖面A-A ;以及
[0027]图4依据该实施例的按照本发明的车身的剖面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8]下文借助图1至4来说明车身1的实施例。
[0029]图1示出了车身1的剖面侧视图。在图2中示意性简化示出了剖面图。定义了车辆纵向8。该车辆纵向8对应于所属车辆的行驶方向。车辆横向12垂直于车辆纵向8延伸(参看图4) ο
[0030]车身1包括一支架2,该支架沿车辆横向12延伸。此外设置有顶框3、前风挡框7和侧框4。沿车辆纵向8观察在支架2后面设有用于接纳后排座椅的凹部5。车身1的下部终端形成了底板6。
[0031]在图2中表示出剖面Α-Α。对应的剖面图在图3中示出。图3示出了作为车身1的其他组成部分的门槛9。当然,在车身1的两侧上分别延伸有一个门槛9。侧向在相应门槛之外,在车身1中设置有泡沫成形件10。该泡沫成形件10处于在相应门槛9的外侧和车身1的侧框4之间的自由空间中。
[0032]此外图3中的剖面Α-Α示出:支架2的端侧的端部13贴靠在相应门槛9的内侧上。
[0033]支架2是车身1中所谓的“踵板”。该踵板远远地处于底板6的上方。大致在构成为踵板的支架2的高度上,在图4中所示的碰撞对方14当侧向碰撞时撞击到车身1。在这里,尤其是涉及其保险杠系统相对较高的碰撞对方14。正是在该碰撞情况中期望的是:车身1尽可能少地变形并且使碰撞能量在碰撞对方14中耗散。因此,按照本发明规定:除了泡沫成形件10,还有门槛9的一部分和支架2的一部分是以硬化的泡沫11填充的。如尤其是图3示出的那样,沿车辆横向12观察,具有泡沫11的部分和泡沫成形件10对齐。由此便产生一种通过泡沫成形件10、门槛9中泡沫11和支架2中泡沫11的传力路径。
[0034]泡沫11和泡沫成形件10优选由PU泡沫或ΕΡΡ泡沫制成。对于车身1的不同组成部分,要么是选择板壳结构方式,要么是选择纤维增强的塑料。通过用泡沫11对支架2和门槛9加固,可以在这里很好地使用纤维增强塑料,因为基于刚性设计之故不会发生纤维增强塑料部分的断裂。
[0035]附图标记列表
[0036]1 车身
[0037]2支架(踵板)
[0038]3 顶框
[0039]4 侧框
[0040]5用于后排座椅的凹部[0041 ] 6 底板
[0042]7前风挡框
[0043]8车辆纵向
[0044]9 门滥
[0045]10泡沫成形件
[0046]11硬化的泡沫
[0047]12车辆横向
[0048]13端侧的端部
[0049]14碰撞对方
【主权项】
1.车身(1),优选用于机动车的车身,其包括 -两个沿车辆纵向⑶延伸的门槛(9), -至少一个支架(2),所述支架沿车辆横向(12)在两个门槛(9)之间延伸,以及-至少一个加固所述车身(1)的泡沫成形件(10),该泡沫成形件在车身的侧面结构中设置在所述支架(2)的高度上, 其中,除了所述泡沫成形件(10),还有所述门槛(9)的一部分和所述支架(2)的一部分是以硬化的泡沫(11)填充的。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身, 其特征在于,沿车辆横向(12)观察,具有泡沫(11)的所述部分和所述泡沫成形件(10)对齐。3.车身(1),优选用于机动车的车身,其包括 -两个沿车辆纵向⑶延伸的门槛(9), -至少一个支架(2),所述支架沿车辆横向(12)在两个门槛(9)之间延伸,以及-至少一个加固所述车身(1)的泡沫成形件(10),该泡沫成形件在车身的侧面结构中设置在所述支架(2)的高度上,其中,至少一个所述门槛(9)包括多个型材件, 其中,至少一个所述门槛(9)包括多个型材件,这些型材件在所述支架(2)的高度上至少部分地以硬化的泡沫(11)填充,和/或所述支架(2)构成一型材件并且至少部分地以硬化的泡沫(11)填充。4.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任一项所述的车身,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泡沫成形件(10)设置在所述车身⑴的门中。5.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任一项所述的车身,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的两个端侧的端部(13)分别贴靠在相应门槛(9)的内侧上。6.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身,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中的泡沫(11)延伸直至端侧的端部(13)。7.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任一项所述的车身,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高于所述车身(1)的底板(6)设置,并且优选在后排座椅下延伸。8.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任一项所述的车身,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构成为踵板。9.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任一项所述的车身,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支架(2)和/或所述门槛(9)由纤维增强的塑料制成或以板壳结构方式制成。10.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任一项所述的车身,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11)和/或所述泡沫成形件(10)由膨胀聚丙烯(EPP)或聚氨酯(PU)制成。11.车辆,其包括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任一项所述的车身(1)。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车身(1),优选用于具有四个车轮的机动车,其包括:两个沿车辆纵向(8)延伸的门槛(9);至少一个支架(2),所述支架沿车辆横向(12)在两个门槛(9)之间延伸;以及至少一个加固所述车身(1)的泡沫成形件(10),该泡沫成形件在车身的侧面结构中设置在所述支架的高度上。
【IPC分类】B62D29/00, B62D25/20
【公开号】CN105358412
【申请号】CN201480037547
【发明人】T·霍格尔, A·丹内, F·迪舍米德, L·戈尔迪恩, M·贡达, M·赖斯伯克, S·乌尔里希, T·魏斯
【申请人】宝马股份公司
【公开日】2016年2月24日
【申请日】2014年7月2日
【公告号】DE102013213112A1, EP3016838A1, US20160107693, WO2015000977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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