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车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309801阅读:178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车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自行车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新型车架。
【背景技术】
[0002]自行车是传统的交通代步工具。近些年来,随着人们能源以及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以及骑行文化的盛行,公路车和山地车等高端自行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成为人们户外出行的交通工具首选。
[0003]自行车体积小、便于移动的特点导致自行车容易被盗。尤其是高端公路车或者山地车这种价格昂贵、轻便的自行车类型,一旦丢失,则会给用户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现有公路车或者山地车上没有防盗定位系统。在个别车型上,虽然具有防盗定位结构,但是防盗定位结构易被破坏,丧失定位效果。另外,这种定位结构暴露在车体外部,影响车体美观。

【发明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具有定位功能,且定位结构防损的新型车架。
[0005]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型车架,包括立管、上管和下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立管的内侧底部固定有托板,所述托板上放置有壳体,所述壳体与所述立管之间具有缝隙,所述壳体内安装有电池和与电池电连接的无线定位模块,所述立管的下部一侧具有通孔,所述立管的下部外侧安装有锁体,所述锁体具有顶端可以顶压所述壳体侧面的锁舌,所述锁舌穿过所述通孔伸入所述立管内侧。
[0006]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如下技术措施:
[0007]所述壳体为圆柱体,所述壳体的外圆周面上具有螺纹卡齿部。
[0008]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0009]本实用新型的车架上集成安装无线定位模块,可以对被盗自行车进行定位。本新型中定位用的主要部件电池和无线定位模块被锁体固定,且位于车架上难以触及的部位中,不易被破坏,可以充分发挥其防盗作用。
【附图说明】
[0010]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中:1、立管;2、上管;3、下管;4、托板;5、壳体;5-1、螺纹卡齿部;6、电池;7、无线定位模块;8、锁体;8-1、锁舌。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
【发明内容】
、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0013]请参阅图1,一种新型车架,包括立管1、上管2和下管3。立管1、上管2和下管3焊接构成三角形框架。
[0014]所述立管I的内侧底部固定有托板4,本实施例中,托板4焊接在立管I的内侧。所述托板4上放置有壳体5,壳体5直接从立管I的上端放入立管I中。所述壳体5与所述立管I之间具有缝隙,以便于壳体5顺利坠入立管I底部。所述壳体5内安装有电池6和与电池6电连接的无线定位模块7。无线定位模块7可以与移动通信终端(如手机)进行数据互联,以此对丢失的自行车进行精准定位。无线定位模块7为现有技术。
[0015]所述立管I的下部一侧具有通孔,所述立管I的下部外侧安装有锁体8,所述锁体8具有顶端可以顶压所述壳体5侧面的锁舌8-1,所述锁舌8-1穿过所述通孔伸入所述立管I内侧。锁体8的作用是用于将壳体5锁紧在立管I的内侧下部。
[0016]为了使锁体8的锁舌8-1可靠卡紧壳体5,所述壳体5的外圆周面上具有螺纹卡齿部5-1。本实施例中,壳体5为圆柱体。
【主权项】
1.一种新型车架,包括立管(I)、上管(2)和下管(3),其特征在于:所述立管(I)的内侧底部固定有托板(4),所述托板(4)上放置有壳体(5),所述壳体(5)与所述立管(I)之间具有缝隙,所述壳体(5)内安装有电池(6)和与电池(6)电连接的无线定位模块(7),所述立管(I)的下部一侧具有通孔,所述立管(I)的下部外侧安装有锁体(8),所述锁体(8)具有顶端可以顶压所述壳体(5)侧面的锁舌(8-1),所述锁舌(8-1)穿过所述通孔伸入所述立管(I)内侧。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车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5)为圆柱体,所述壳体(5)的外圆周面上具有螺纹卡齿部(5-1)。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型车架,包括立管、上管和下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立管的内侧底部固定有托板,所述托板上放置有壳体,所述壳体与所述立管之间具有缝隙,所述壳体内安装有电池和与电池电连接的无线定位模块,所述立管的下部一侧具有通孔,所述立管的下部外侧安装有锁体,所述锁体具有顶端可以顶压所述壳体侧面的锁舌,所述锁舌穿过所述通孔伸入所述立管内侧。本实用新型的车架上集成安装无线定位模块,可以对被盗自行车进行定位。本新型中定位用的主要部件电池和无线定位模块被锁体固定,且位于车架上难以触及的部位中,不易被破坏,可以充分发挥其防盗作用。
【IPC分类】B62K19/40
【公开号】CN205220952
【申请号】CN201520901602
【发明人】刘镇
【申请人】天津市天鹿自行车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5月11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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