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防震无人机脚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58102阅读:283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防震无人机脚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新型防震无人机脚架。



背景技术:

无人机是利用无线遥控设备和程序控制的不载人的飞机,在军用和民用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无人机的种类繁多,广泛在航拍、检测、搜救、安保、资源勘查、农业等方面采用。无人机主要包括固定翼无人机、扑翼无人机和多旋翼无人机等,其中多旋翼无人机由于操作简单,可靠性高,对升降场地要求低,所以在各个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应用。多旋翼无人机一般要设有脚架,在无人机落地时脚架先落地,但是无人机落地时会产生较大的冲击,会对无人机的寿命和可靠性产生很大的影响。但是现有的多旋翼无人机脚架不能很好地对冲击力产生一个缓冲。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情况,为克服现有技术之缺陷,本实用新型之目的就是提供一种新型防震无人机脚架,有很好的缓冲效果,在无人机落地时,对无人机起到一个很好的保护作用。

其解决方案是,一种新型防震无人机脚架,包括安装在多旋翼无人机下部的安装板,所述安装板两相对侧的底部对称安装有向外侧同时向下方倾斜的斜杆,两所述的斜杆下部均固定安装有缓冲机构,两所述的缓冲机构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内通过齿轮轴转动安装有齿轮,齿轮轴上套装有发条,发条一端与齿轮轴连接,其另一端与壳体连接,齿轮啮合连接有竖向的齿条,所述齿条上下两端均伸出壳体且与壳体上下滑动连接,所述,齿条的下端部固定连接有竖杆,竖杆上端与齿条固定连接,且下端连接有纵杆,发条的上劲方向与齿条向上移动带动的齿轮旋转方向相同。

优选地,齿条背离齿轮的一侧竖向均布设有楔形槽,壳体上插有拉杆,拉杆靠近齿条的一端固定有楔形爪,所述楔形槽与楔形爪配合形成齿条单向向上移动的结构,楔形爪和壳体之间设有压簧,所述压簧套在拉杆上,所述拉杆背离齿条的一端伸出壳体,所述拉杆与壳体滑动配合。

优选地,拉杆背离齿条的一端端部设有拉帽。

优选地,横杆两端部均套有弹性的缓冲套。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造价低廉,在无人机落地时能产生很好的缓冲,使无人机落地平稳,避免无人机内部零件损坏,对无人机的敏感零件有很好的保作用,延长无人机的使用寿命,效果十分显著。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俯视示意图。

图3为图1A处的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由图1至图3给出,一种新型防震无人机脚架,包括安装在多旋翼无人机下部的安装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1两相对侧的底部对称安装有向外侧同时向下方倾斜的斜杆2,两所述的斜杆2下部均固定安装有缓冲机构3,两所述的缓冲机构3包括壳体4,所述壳体4内通过齿轮轴转动安装有齿轮5,齿轮轴上套装有发条6,发条6一端与齿轮轴连接,其另一端与壳体4连接,齿轮5啮合连接有竖向的齿条7,所述齿条7上下两端均伸出壳体4且与壳体4上下滑动连接,所述,齿条7的下端部固定连接有竖杆8,竖杆8上端与齿条7固定连接,且下端连接有纵杆9,发条6的上劲方向与齿条7向上移动带动的齿轮5旋转方向相同。当无人机着地时,纵杆9先着地,与地面产生的缓冲力带动竖杆8上移,竖杆8带动齿条7上移,齿条7带动齿轮5旋转,此时齿轮5的旋转方向与发条6的上劲方向一致,无人机落地时产生的冲击力被发条6上劲时吸收了很大一部分,这样无人机落地时产生的冲击力传到无人机上就大大减少,有效地保护了降低冲击对无人机的影响,特别是对无人机上敏感贵重的零件,增加无人机的使用寿命。

所述齿条7背离齿轮5的一侧竖向均布设有楔形槽701,壳体4上插有拉杆10,拉杆10靠近齿条7的一端固定有楔形爪11,所述楔形槽701与楔形爪11配合形成齿条7单向向上移动的结构,楔形爪11和壳体4之间设有压簧12,所述压簧12套在拉杆10上,所述拉杆10背离齿条7的一端伸出壳体4,所述拉杆10与壳体4滑动配合。楔形槽701、楔形爪11、压簧12配合,使得齿条7只能单向向上移动。在地面不平时,无人机的两个缓冲机构3受到的冲击力不同,发条6产生的变形和齿条7向上移动的距离也不同。而楔形槽701和楔形爪11配合使得齿条7不会在落地冲击力消失后再向下移动,不会对无人机产生反弹,使得无人机的落地更加平稳。无人机平稳落地后,向外拉动拉杆10,在发条6的带动下齿条7竖杆8就能复位了。

所述拉杆10背离齿条7的一端端部设有拉帽13。拉帽13便于拉动拉杆10。

所述横杆两端部均套有弹性的缓冲套14。缓冲套14能产生一定的变形,缓冲无人机产生的冲击力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造价低廉,在无人机落地时能产生很好的缓冲,使无人机落地平稳,避免无人机内部零件损坏,对无人机的敏感零件有很好的保作用,延长无人机的使用寿命,效果十分显著。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构思的前提下,本领域所述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纳入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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