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起重吊装设备视频监控的随动电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65174阅读:253来源:国知局
一种起重吊装设备视频监控的随动电缆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起重吊装设备视频监控的随动电缆装置,属于电缆领域。



背景技术:

电缆:通常是由几根或几组导线组成。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CN201420193165.0的一种起重吊装设备视频监控的随动电缆装置,是由一种起重吊装设备视频监控的随动电缆装置,是由电源线、视频线、信号线、细钢丝绳、滑动环构成;滑动环至少设置两个,滑动环相扣设置小环,小环中设置硅橡胶电缆护套,硅橡胶电缆护套中分别设置电源线、视频线、信号线、细钢丝绳;视频线一端设置视频监控,视频线另一端设置视频监控的摄像头;司机室与小车和吊钩串联电缆装置。依附在吊机钢丝绳上的电缆,能跟随吊钩和小车的移动而随之伸长和收缩下垂,实现在吊机上摄像机与显示器之间的电信号传输,能够确保吊机安全运行。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无法通过感应使之间保持间距,易造成碰撞。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起重吊装设备视频监控的随动电缆装置,以解决现有的随动电缆装置无法通过感应使之间保持间距,易造成碰撞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起重吊装设备视频监控的随动电缆装置,其结构包括把手、转轴、马达、挂杆、感应器、挡板架、滑轮、牵引头、夹口、防撞块、电缆、随动盒,所述转轴活动连接挡板架,所述马达设在挡板架内,所述挡板架设有感应器,所述感应器由探测器、传感线、外壳、电路板、感应器主体、芯片组成,所述探测器与传感线相连接,所述传感线固定连接外壳,所述外壳设在挡板架上,所述外壳设有电路板,所述感应器主体与电路板相连接,所述芯片固定连接感应器主体,所述滑轮设在转轴上,所述牵引头与挂杆相连接,所述挡板架设有防撞块,所述电缆设在随动盒内。

进一步地,所述把手固定连接随动盒。

进一步地,所述挂杆与滑轮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挡板架活动连接滑轮。

进一步地,所述夹口固定连接随动盒。

进一步地,所述随动盒与挡板架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感应器,可通过感应使之间保持间距,具有很强的抗干扰能力,运行平稳、噪音低、使用寿命长,耐用、不易磨损,不惧高低温气候影响。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起重吊装设备视频监控的随动电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感应器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把手-1、转轴-2、马达-3、挂杆-4、感应器-5、探测器-501、传感线-502、外壳-503、电路板-504、感应器主体-505、芯片-506、挡板架-6、滑轮-7、牵引头-8、夹口-9、防撞块-10、电缆-11、随动盒-1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起重吊装设备视频监控的随动电缆装置,其结构包括把手1、转轴2、马达3、挂杆4、感应器5、挡板架6、滑轮7、牵引头8、夹口9、防撞块10、电缆11、随动盒12,所述转轴2活动连接挡板架6,所述马达3设在挡板架6内,所述挡板架6设有感应器5,所述感应器5由探测器501、传感线502、外壳503、电路板504、感应器主体505、芯片506组成,所述探测器501与传感线502相连接,所述传感线502固定连接外壳503,所述外壳503设在挡板架6上,所述外壳503设有电路板504,所述感应器主体505与电路板504相连接,所述芯片506固定连接感应器主体505,所述滑轮7设在转轴2上,所述牵引头8与挂杆4相连接,所述挡板架6设有防撞块10,所述电缆11设在随动盒12内。所述把手1固定连接随动盒12。所述挂杆4与滑轮7相连接。所述挡板架6活动连接滑轮7。所述夹口9固定连接随动盒12。所述随动盒12与挡板架6相连接。

请参阅图3,在进行使用时,将感应器5安装在挡板架6上,启动马达3带动滑轮7在挂杆4上移动,探测器501探测前方的间距,通过传感线502传递到电路板504上,经过芯片506处理使感应器主体505控制马达3速度,保持与前方的间距,提高安全性。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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