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胶带提升机上轴水平调整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86676发布日期:2018-06-02 05:26阅读:225来源:国知局
一种胶带提升机上轴水平调整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胶带提升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胶带提升机上轴水平调整装置。



背景技术:

输送机械胶带提升设备广泛应用化工、冶金、发电、建材等领域中的各种非高粘结性、非高磨琢性、非高温、粉状类物料的垂直输送中。它具有运行能耗低、噪音小、提升高度大、维护简单等优点。但是,提升机安装时,上轴往往会带来水平误差,这样胶带运行时会偏离运行中心线,当这种情况严重时,会影响胶带的正常运行。因此,对于安装完成的提升机进行一定的上轴水平调整,是保证胶带正常运行的必要措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提升机安装完成后,对提升机上轴进行水平调整的技术,能有效的防止胶带跑偏。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胶带提升机上轴水平调整装置,包括对称固定于提升机上轴两端的固定轴承座与高度可调轴承座;所述高度可调轴承座包括与上轴左侧连接的轴承座,轴承座座底两侧设有的水平向外延伸部分别通过左水平调节螺栓、右水平调节螺栓连接于固设在调节底板上的左固定螺母、右固定螺母之间;所述调节底板底部左、右两端分别设有连接底板的固定铰座、经固接于底板上的底板螺母连接的高度调节螺栓导向的用于调节底板高度调节的高度调整装置;所述轴承座底座左侧水平部通过左安装螺栓穿过调节底板所设左侧通孔与底板固接,右侧水平部通过右安装螺栓穿过开有通孔的调节底板、高度调整装置与底板固接。

进一步的,所述高度调整装置包括固设于底板上的固定楔形块、通过高度调节螺栓与固设于底板上的底板螺母连接的滑动楔形块;所述滑动楔形块与固定楔形块通过光滑斜面上、下滑接。

进一步的,所述调节底板右侧、滑动楔形块与固定楔形块开有通孔为竖向上、下对应的腰型通孔。

进一步的,所述轴承座与左水平调节螺栓、右水平调节螺栓之间为转动连接;左水平调节螺栓与左固定螺母、右水平调节螺栓与右固定螺母之间为螺纹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左水平调节螺栓、右水平调节螺栓两螺栓轴线共线。

本实用新型优势在于:本实用新型结构精巧、设计巧妙、可根据实际的上轴偏离距离进行调整,实现上轴的水平;另外本实用新型实用方便,可方便调节相应轴承座的高度与水平偏移,有利于实现胶带居中,提高提升机运行的平稳性和可靠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上部驱动上轴正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上部驱动上轴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轴承座调整装置示意图。

1、轴承座; 2-1、左安装螺栓; 2-2、右安装螺栓;3、左安装螺栓;4、左水平调节螺栓;5、调节底板;6、固定铰座;7、底板;8高度调节螺栓;9、底板螺母;10、固定楔形块;11、滑动楔形块;12、右固定螺母;13、右水平调节螺栓;14、上轴。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3所示,一种胶带提升机上轴水平调整装置,包括对称固定于提升机上轴两端的固定轴承座与高度可调轴承座;所述高度可调轴承座包括与上轴14左侧连接的轴承座1,轴承座1座底两侧设有的水平向外延伸部分别通过左水平调节螺栓4、右水平调节螺栓13连接于固设在调节底板5上的左固定螺母3、右固定螺母12之间;所述调节底板5底部左、右两端分别设有连接底板7的固定铰座6、经固接于底板7上的底板螺母9连接的高度调节螺栓8导向的用于调节底板5高度调节的高度调整装置;所述轴承座1底座左侧水平部通过左安装螺栓3穿过调节底板5所设左侧通孔与底板7固接,右侧水平部通过右安装螺栓2-2穿过开有通孔的调节底板5、高度调整装置与底板7固接。

进一步的,所述高度调整装置包括固设于底板7上的固定楔形块10、通过高度调节螺栓8与固设于底板7上的底板螺母9连接的滑动楔形块11;所述滑动楔形块11与固定楔形块10通过光滑斜面上、下滑接。

进一步的,所述调节底板5右侧、滑动楔形块11与固定楔形块10开有通孔为竖向上、下对应的腰型通孔。

进一步的,所述轴承座1与左水平调节螺栓4、右水平调节螺栓13之间为转动连接;左水平调节螺栓4与左固定螺母3、右水平调节螺栓13与右固定螺母12之间为配套螺纹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左水平调节螺栓4、右水平调节螺栓13两螺栓轴线共线。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根据实际现场情况,调节高度调节螺栓8与底板螺母的旋合长度,推拉滑动楔形块11,滑动楔形块11在固定楔形块10与腰形通孔的导向下滑动楔形块11沿滑块光滑斜面滑动实现高度增减;从调节底板5传递到轴承座1,实现轴承座1高度的调节。通过调节左水平调节螺栓4与左固定螺母3、右水平调节螺栓13与右固定螺母12的旋合长度实现轴承座1的左、右移动,水平方向的位置调整完成后,由左安装螺栓2-1、右安装螺栓 2-2竖直固定。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披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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