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汽车发泡零件部生产合模装置,所述合模装置包括支撑腿,其特征在于:所述合模装置还包括台面、立架、合模架、第一锁扣、第二锁扣;所述台面连接在所述支撑腿上端;所述立架连接在所述台面的上端四角位置;所述合模架设置在所述立架上端,合模架与所述立架一侧铰连接;所述第一锁扣设置在所述合模架与立架铰连接处,第一锁扣朝向所述立架的外侧;所述第二锁扣设置在所述立架的中部,第二锁扣与所述立架固定连接,第二锁扣朝向所述立架的外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发泡零件部生产合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腿的数量为4个,4个支撑腿分别连接在所述台面四角下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发泡零件部生产合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架一侧向外延伸形成有凸块,所述合模架对应于所述立架的一端向下延伸形成有扣手,所述扣手与凸块扣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发泡零件部生产合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合模装置还包括气缸,所述台面侧部设有支座,所述气缸下部与所述支座铰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汽车发泡零件部生产合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缸上端与合模架侧部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发泡零件部生产合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扣和第二锁扣分别设有扣孔,第一锁扣和第二锁扣通过螺旋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