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脂质体挤出器温度控制装置。
背景技术:
脂质体是由卵磷脂和神经酰胺等制得的脂质体(空心),具有的双分子层结构,其内部可以包裹药物。脂质体的药效和毒性受很多因素影响,其粒径是其重要参数之一。脂质体的制备可以采用注入法:将制备原料通过挤出装置、使其通过一定孔径的聚碳酸酯膜而获得粒径小且均一的脂质体。温度对挤出过程有很大影响,当温度低于制备材料相变温度时,脂质体很难挤出,因此挤出过程需要控制挤出器温度在相变温度以上。
目前实验室所使用的微挤出器采用的温控装置普遍为单侧的电热板,通过将微挤出器放置在置于电热板上的导热块上而达到加热的目的。电热板所控制的温度波动范围较大,导致在一段时间内温度高于或低于预期温度很多的情况出现,不利于操作和脂质的稳定性;温度过高时,电热板的高温金属面对操作者可能造成烫伤;微挤出器仅下半部分与热源接触,导致受热不均且散热快,且对于挤出仪的固定作用较差,由于实验过程中可能需使用较大的推力,容易发生因用力不均而导致注射器针头折损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脂质体挤出器温度控制装置,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脂质体挤出装置温度控制不便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脂质体挤出器温度控制装置,所述温度控制装置至少包括上盒体和下盒体,所述上盒体和下盒体都为中空壳体,所述上盒体的底面和所述下盒体的顶面在扣合后形成适于容置两端安装有注射器的脂质体挤出器匹配,所述上盒体上分别设置上进水口和上出水口,所述下盒体上分别设置下进水口和下出水口,所述上盒体和下盒体都采用导热材料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导热材料选自导热金属或者玻璃纤维。导热金属可以铜、铝、合金等。导热材料采用现有技术。
所述上凹槽和所述下凹槽围成的凹槽与两端安装有注射器的脂质体挤出器匹配是指凹槽的形状与两端安装上注射器的脂质体挤出器的形状一致或者略大,使得脂质体挤出器正好可以置于其中,并且注射器能够自由的被推挤。
进一步地,所述上盒体和下盒体都是规则六面体。当然也可以是其它形状。
进一步地,上盒体和下盒体,所述上盒体和下盒体都为中空壳体,所述上盒体的底面和所述下盒体的顶面分别设置上凹槽和下凹槽,所述上凹槽和所述下凹槽围成的腔体呈长条性且两端形成注射器出口,所述腔体的中央部直径大于两侧直径
更进一步地,所述上盒体的长宽高为180~195mm,45~55mm,25~35mm。
更进一步地,所述上进水口和上出水口分别设置在上盒体的左右两端,所述下进水口和下出水口分别设置在下盒体的左右两端。
更进一步地,所述上盒体和所述下盒体长宽高一致。
进一步地,所述脂质体挤出器温度控制装置还包括可塑性导热材料,所述可塑性导热填充料填充在凹槽中。
更进一步地,所述可塑性导热填充料为导热泥。
更进一步地,所述脂质体挤出器温度控制装置还包括4个水管,分别连接上进水口、上出水口、下进水口、下出水口。
进一步地,所述上凹槽和下凹槽都是横截面为半圆形。
更进一步地,所述上凹槽的中央部直径依次递减形成定位阶梯。
更进一步地,所述下凹槽的形状与上凹槽的形状一致。
本实用新型的另外一个方面提供了上述脂质体挤出器温度控制装置在制备脂质体中的应用。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脂质体挤出器温度控制装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使用时,可以将脂质体挤出器置于凹槽中,在上盒体和下盒体中充入温水,因此可以对脂质体微挤出器挤出过程中温度进行精准控制,减小了其温度波动范围,防止了实验装置出现不必要的高温,有利于脂质体的稳定性,增加了实验的安全性。
本装置对微挤出器注射器具有较好的固定作用,减少了挤出装置折损的可能性,实现了实验室小规模脂质体制备的准确性和方便性。
附图说明
图1显示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显示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参考图。
图3显示为本实用新型上盒体结构示意图。
图4显示为实施例2中采用传统加热板和采用实施例1中装置控温每次实验粒径的变化。
图5显示为实施例2中采用传统加热板电热板上的温度。
图6显示为实施例2中采用传统加热板导热块上温度以及注射器上的温度。
图7显示为实施例2中采用实施例1装置水浴设定温度与注射器上的温度。
元件标号说明
1 上盒体
101 上进水口
102 上出水口
103 上凹槽
1031 左侧凹槽
1032 右侧凹槽
2 下盒体
201 下进水口
202 下出水口
203 下凹槽
3 脂质体挤出器
301 第一注射器
302 第二注射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图1至图7。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实施例1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脂质体挤出器温度控制装置,所述温度控制装置至少包括上盒体1和下盒体2,所述上盒体1和下盒体2都为中空壳体。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上盒体1和下盒体2都是规则六面体。所述上盒体的底面和所述下盒体的顶面在扣合后形成适于容置两端安装有注射器的脂质体挤出器的腔体。
一般地,所述上盒体1的底面为平面,所述下盒体2的顶面为平面,所述上盒体的底面和所述下盒体的顶面分别设置上凹槽103和下凹槽203,所述上凹槽103和所述下凹槽203围成的腔体呈长条性且两端形成注射器出口,所述腔体的中央部直径大于两侧直径,与安装有第一注射器301以及第二注射器302的脂质体挤出器3匹配,形状一致。所述上凹槽横跨上盒体,所述下凹槽横跨下盒体,因此可以将脂质体挤出器以及脂质体两端的注射器置于凹槽中并且两个注射器都可以自由的被推动。
更进一步地,所述上盒体1和所述下盒体2长宽高一致。一般地,所述上盒体的长宽高为180~195mm,45~55mm,25~35mm。在本实施例中长宽高为190mm、50mm、31.5mm。
如图1,所述上凹槽103的中间部分可以容纳脂质体挤出器,两侧的长条形凹槽(左侧凹槽1031和右侧凹槽1032)正好可以容纳注射器,并且使得注射器的活塞推杆的头部置于凹槽外部,进行自由的推动。
在本实施例中,由于被包裹的物体整体呈长条形,因此凹槽整体也呈长条形。上凹槽103和下凹槽203横截面都为半圆形。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凹槽的中间部分直径较宽,两侧部分直径较窄。如图3所示两侧的上凹槽103包括中央部以及左侧凹槽1031和右侧凹槽1032,中央部位于左侧凹槽1031和右侧凹槽1032之间。在本实施例中,左侧凹槽和右槽凹槽直径为10mm,长度为71.5mm。中央部最宽处直径为30mm。为了进一步地优化设计,在本实施例中,中央部部凹槽的直径形成阶梯,从右边到左边依次为30mm,28mm,22mm,可以与一般的脂质体挤出器外形匹配。
所述上盒体上分别设置上进水口101和上出水口102,所述下盒体上分别设置下进水口201和下出水口202,所述上盒体和下盒体都采用导热材料制成。一般地,所述导热材料选自导热金属或者玻璃纤维。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上进水口101和上出水口102分别设置在上盒体1的左右两端,所述下进水口201和下出水口202分别设置在下盒体2的左右两端。因此,可以使得盒体中的水的温度均匀。
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脂质体挤出器温度控制装置还包括可塑性导热材料,所述可塑性导热材料填充在凹槽中。例如,所述导热材料为导热泥。因此,可以将导热泥涂覆整个凹槽内部或者置于凹槽的中央、或者下凹槽中部。由于导热泥可以塑性,因此,可以与脂质体挤出器以及注射器充分接触。
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脂质体挤出器温度控制装置还包括4个水管,分别连接上进水口、上出水口、下进水口、下出水口。
为了进一步地优化设计方案,在其他实施中还包括固定装置,例如上下盒体合上之后,利用尼龙绳子将上盒体和下盒体困住,使得挤出器可以较为稳固的置于凹槽内部。也可以在上盒体上的下部设置凸起,在下盒体上设置活动固定环,当上下盒体闭合后将固定环向上掰起,扣在凸起上。
使用时,先将导热泥涂覆在凹槽内,然后将安装有注射器的脂质体挤出器置于凹槽中,然后合上上盒体和下盒体,将上进水口和下进水口通过水管进入外部的恒温水浴,将上出水口以及下出水口通过水管接入恒温水浴,恒温一段时间后即可进行过膜挤出操作。
实施例2称取一定质量的HSPC脂质,吸入微量注射器中,将100nm孔径的聚碳酸酯膜装入微挤出器中。以传统的电热板加导热块的方式以及实施例1中的装置进行同样的制备操,作将恒温水浴锅的温度设置为59℃。结果如图4,可见两者均能顺利完成过膜操作,其对粒径控制的效果基本相当。
图5显示了电热板上表面温度在50℃到85℃之间波动,其高温区域易于造成操作者烫伤。电热板上的热传递给导热块,利用导热块给注射器加热。
从图6可见,电热板装置上导热块温度在66-73℃,微量注射器上表面温度为53-61℃,波动大且两者差距也很大,操作人员需多次摸索才能找到最佳设置值,控温效果也不够稳定。而采用实施例1中的装置,如图7,水浴温度为59℃,微量注射器上表面温度为56℃,波动极小,控温效果非常稳定。
所以,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