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锅炉支承台,该锅炉支承台支承锅炉,其特征在于,具备:水平支承装置和倾斜支承装置,
所述水平支承装置包括:第1载荷承受部,该第1载荷承受部承受所述锅炉的载荷;以及水平支承部,该水平支承部具有水平支承面,该水平支承面将所述第1载荷承受部支承为能够沿着水平面滑动,
所述倾斜支承装置在竖直方向上与所述水平支承装置邻接设置,并包括:第2载荷承受部,该第2载荷承受部承受所述锅炉的载荷;以及倾斜支承部,该倾斜支承部具有倾斜支承面,该倾斜支承面将所述第2载荷承受部支承为能够沿着与水平面交叉的倾斜面滑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炉支承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倾斜支承装置构成为,在所述水平支承装置的下侧与所述水平支承装置邻接,并支承所述水平支承装置,
所述第2载荷承受部构成为,经由所述水平支承装置承受所述锅炉的载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炉支承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水平支承装置构成为,在所述倾斜支承装置的下侧与所述倾斜支承装置邻接,并支承所述倾斜支承装置,
所述第1载荷承受部构成为,经由所述倾斜支承装置承受所述锅炉的载荷。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炉支承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锅炉具备:火炉,该火炉设有主燃烧器;水锅筒;蒸汽锅筒;蒸发管组,该蒸发管组将所述水锅筒和所述蒸汽锅筒连接起来;再热炉,该再热炉在通过所述主燃烧器进行燃烧而产生的燃烧气体的流动方向上位于所述蒸发管组的下游侧,并设有再热燃烧器,
所述锅炉支承台构成为,支承所述再热炉的底部,该底部相对于所述水锅筒向下方突出地形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锅炉支承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再热炉的底部包括设于比所述水锅筒低的位置的底部集管,
所述锅炉支承台构成为,支承所述底部集管。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锅炉支承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锅炉的所述水锅筒由与所述锅炉支承台不同的支承台支承,
所述底部集管沿着所述水锅筒的轴向延伸设置,
在沿着所述水锅筒的轴向观察时,所述倾斜支承面沿着与如下的直线平行的线形成:该直线是将支承所述水锅筒的所述支承台对所述水锅筒进行支承的支承点和所述锅炉支承台对所述底部集管进行支承的支承点连结起来的直线。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锅炉支承台,其特征在于,
在沿着所述水锅筒的轴向观察时,所述倾斜支承面与直线平行地形成:该直线是将所述不同的支承台对所述水锅筒进行支承的支承点和所述锅炉支承台对所述底部集管进行支承的支承点连结起来的直线。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锅炉支承台,其特征在于,
在沿着所述水锅筒的轴向观察时,所述倾斜支承面与竖直线所成的角度比如下的直线与竖直线所成的角度小:该直线是将所述不同的支承台对所述水锅筒进行支承的支承点和所述锅炉支承台对所述底部集管进行支承的支承点连结起来的直线。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锅炉支承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水平支承部和所述第2载荷承受部成为两者间的相对位置不变的一体构造。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锅炉支承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倾斜支承部和所述第1载荷承受部成为两者间的相对位置不变的一体构造。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炉支承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载荷承受部具有沿着水平面延伸并且形成有螺栓孔的上侧水平板部,
所述水平支承部具有下侧水平板部,该下侧水平板部在所述上侧水平板部的下侧与所述上侧水平板部邻接,并支承所述上侧水平板部,且形成有螺栓孔,
所述水平支承面是所述下侧水平板部的上表面,
所述水平支承装置包括螺栓,该螺栓插通被设于所述上侧水平板部的螺栓孔和被设于所述下侧水平板部的螺栓孔,用于将所述上侧水平板部和所述下侧水平板部连结起来,
所述上侧水平板部的螺栓孔的直径和所述下侧水平板部的螺栓孔的直径中的至少一方比所述螺栓的轴径大。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炉支承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2载荷承受部具有沿着所述倾斜面延伸并且形成有螺栓孔的上侧倾斜板部,
所述倾斜支承部具有下侧倾斜板部,该下侧倾斜板部在所述上侧倾斜板部的下侧与所述上侧倾斜板部邻接,并支承所述上侧倾斜板部,且形成有螺栓孔,
所述倾斜支承面是所述下侧倾斜板部的上表面,
所述倾斜支承装置包括螺栓,该螺栓插通被设于所述上侧倾斜板部的螺栓孔和被设于所述下侧倾斜板部的螺栓孔,用于将所述上侧倾斜板部和所述下侧倾斜板部连结起来,
所述上侧倾斜板部的螺栓孔的直径和所述下侧倾斜板部的螺栓孔的直径中的至少一方比所述螺栓的轴径大。
13.一种锅炉装置,其特征在于,
该锅炉装置具备锅炉和权利要求1~1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锅炉支承台。
14.一种船舶,其特征在于,
该船舶具备权利要求13所述的锅炉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