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适用于火电机组深度调峰的液态储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态储能系统包括低温熔盐储罐、高温熔盐储罐、熔盐吸热器、熔盐放热器、蒸汽减压器及连接管道,其中,
低温熔盐储罐通过低温熔盐吸热管道与熔盐吸热器连接,所述熔盐吸热器通过高温熔盐吸热管道与高温熔盐储罐连接,所述高温熔盐储罐通过高温熔盐放热管道与熔盐放热器连接,所述熔盐放热器通过低温熔盐放热管道与低温熔盐储罐连接;
所述熔盐吸热器通过蒸汽旁路管道和蒸汽放热回路管道与火电机组的锅炉和汽轮机组相连接,所述汽轮机组和凝汽器与火电机组的高压加热器和低压加热器连接,所述熔盐放热器设置在锅炉与高压加热器之间并与高压加热器串联,所述蒸汽减压器设置在所述蒸汽放热回路管道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适用于火电机组深度调峰的液态储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态储能系统与火电机组配合进行深度调峰,其中,通过来自于火电机组的汽源加热低温熔盐实现能量的储存,并通过高温熔盐加热来自于高压加热器的给水实现能量的释放,其中,所述汽源为高温过热蒸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适用于火电机组深度调峰的液态储能系统,其特征在于,当火电机组为无再热系统的机组时,所述汽源为高温主蒸汽;当火电机组为有再热系统的火电机组时,所述汽源为高温主蒸汽和/或再热蒸汽,其中,所述再热蒸汽为一次再热蒸汽和/或二次再热蒸汽。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适用于火电机组深度调峰的液态储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放热后的高温过热蒸汽参数降低变为低温过热蒸汽或饱和蒸汽,经减压后进入锅炉再热或进入汽轮机组继续做功。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适用于火电机组深度调峰的液态储能系统,其特征在于,当火电机组为无再热系统的机组时,所述熔盐吸热器通过主蒸汽旁路管道和主蒸汽放热回路管道与锅炉和汽轮机组相连接;当火电机组为有再热系统的一次再热机组时,所述熔盐吸热器通过主蒸汽旁路管道、主蒸汽放热回路管道和/或一次再热蒸汽旁路管道、一次再热蒸汽放热回路管道与锅炉和汽轮机组相连接;当火电机组为有再热系统的二次再热机组时,所述熔盐吸热器通过主蒸汽旁路管道、主蒸汽放热回路管道和/或一次再热蒸汽旁路管道、一次再热蒸汽放热回路管道、二次再热蒸汽旁路管道和二次再热蒸汽放热回路管道与锅炉和汽轮机组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适用于火电机组深度调峰的液态储能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蒸汽放热回路管道、一次再热蒸汽放热回路管道和二次再热蒸汽放热回路管道上均设置有蒸汽减压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适用于火电机组深度调峰的液态储能系统,其特征在于,当火电机组为无再热系统的机组时,所述熔盐吸热器的数量为至少1台;当火电机组为有再热系统的一次再热机组时,所述熔盐吸热器的数量为至少2台;当火电机组为有再热系统的二次再热机组时,所述熔盐吸热器的数量为至少3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