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焚烧炉排烟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497783阅读:13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焚烧炉排烟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焚烧炉排烟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垃圾焚烧炉的排烟装置一般都是采用旧式的烟囱,烟囱竖直设置在焚烧炉的炉体顶部,通过烟囱腔体对炉体内的烟气进行引流,进而将烟气排出。这种旧式烟囱的缺点是功能单一,只能将烟气由一点引流到另一点,对排放烟气不能再次净化,同时,烟囱内部不便清扫,长期烟尘积累导致烟 排烟能力变差,甚至堵塞而造成停产。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焚烧炉排烟装置。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焚烧炉排烟装置,它包括至少两个排烟管道,所述至少两个排烟管道由下至上依次水平设置在焚烧炉炉体内部,且相邻两个排烟管道相连通,每个排烟管道的两端均设有开口,所述开口伸出焚烧炉炉体外部并通过法兰密封,在至少一个排烟管道的侧壁上设有烟气入口,且在位于焚烧炉炉体顶部的排烟管道上设有排烟口。进一步的,它还包括隔离室,该隔离室设置在焚烧炉炉体的上部,且所述至少两个排烟管道设置在该隔离室内,所述隔离室上设有与烟气入口位置相对应的烟气口。进一步的,在至少一个排烟管道的一端连接有燃烧器,且连接有燃烧器的排烟管道由耐高温材料和保温材料制成。进一步的,在至少一个排烟管道上设有除尘装置。进一步的,所述除尘装置为丝网、织物、布袋中的一种或几种。进一步的,在至少一个排烟管道上设有净化装置。进一步的,所述净化装置采用耐高温的多孔材料制成,所述耐高温的多孔材料为活性碳。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焚烧炉排烟装置增加了焚烧炉烟气在排烟管道中的停留时间,但没有增加排烟装置的垂直高度和使用空间,可以使烟气在排烟管道中在要求的环境下停留时间超过2秒,符合国标烟气排放要求,每一个水平放置的排烟管道都可以完成一个独立的功能,当烟气由烟气入口进入后,经过燃烧器火焰的高温处理,可去除绝大部分可燃烧物质,分解有毒物质,经过除尘装置处理和净化处理后排出,只要适当的选择和定期检测更换除尘、净化材料,使其功能有效,就可苻合各种排放标准,同时,每个排烟管道两端均设置有开口,方便清理。

图1为本实用新型焚烧炉排烟装置的结构示意图。附图中,各标号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0014]1、炉体,2、隔离室,4、燃烧器,5、烟气入口,6、除尘装置,7、净化装置,8、法兰,30、
开口,31、第一排烟管道,32、第二排烟管道,33、第三排烟管道,9、排烟口。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如图1所示,一种焚烧炉排烟装置,它包括隔离室2和排烟管道,该隔离室2设置在焚烧炉炉体1的顶部,排烟管道包括由下至上依次水平设置在隔离室2内部的第一排烟管道31,、第二排烟管道32和第三排烟管道33,且在位于最下方的第一排烟管道31的一端侧壁上设有烟气入口 5,其另一端和第二排烟管道32的一端相连通,第二排烟管道32的另一端和位于最上方的第三排烟管道33 —端相连通,第三排烟管道33的另一端侧壁上设有排烟口 9,且该排烟口 9位于焚烧炉炉体1的顶部,每个排烟管道的两端均设有开口 30,开口 30伸出焚烧炉炉体1外部并通过法兰8密封,在隔离室2上设有与烟气入口 5位置相对应的烟气口。在位于最底部的第一排烟管道31的一端还连接有燃烧器4,且该第一排烟管道31 采用耐高温材料和保温材料制成,在第二排烟管道32和第三排烟管道33上分别设置有除尘装置6和净化装置7,该除尘装置6可以为丝网、织物或布袋等,净化装置7可以采用耐高温的多孔材料制成,优选为活性碳。本实用新型焚烧炉排烟装置增加了焚烧炉烟气在排烟管道中的停留时间,但没有增加排烟装置的垂直高度和使用空间,可以使烟气在排烟管道中在要求的环境下停留时间超过2秒,符合国标烟气排放要求,焚烧炉炉体1内的烟气经隔离室2的排烟口进入第一排烟管道31的烟气入口 5,经过安装在第一排烟管道31—端的燃烧器5火焰的高温处理,可去除绝大部分可燃烧物质,分解有毒物质,再经过除尘装置6处理和净化装置7处理后排出,每一个水平放置的排烟管道都可以完成一个独立的功能,只要适当的选择和定期检测更换除尘、净化材料,使其功能有效,就可适合各种排放标准,同时,每个排烟管道两端均设置有开口 30,取下法兰8即可对每个排烟管道进行清理。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焚烧炉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至少两个排烟管道,所述至少两个排烟管道水平设置在焚烧炉炉体内部,且相邻两个排烟管道相连通,每个排烟管道的两端均设有开口,所述开口伸出焚烧炉炉体外部并通过法兰密封,在至少一个排烟管道的侧壁上设有烟气入口,且在位于焚烧炉炉体顶部的排烟管道上设有排烟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焚烧炉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隔离室,该隔离室设置在焚烧炉炉体的上部,且所述至少两个排烟管道设置在该隔离室内,所述隔离室上设有与烟气入口位置相对应的烟气口。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焚烧炉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至少一个排烟管道的一端连接有燃烧器,且连接有燃烧器的排烟管道由耐高温材料和保温材料制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焚烧炉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至少一个排烟管道上设有除尘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焚烧炉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装置为丝网、织物、布袋中的一种或几种。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焚烧炉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至少一个排烟管道上设有净化装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焚烧炉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装置采用耐高温的多孔材料制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焚烧炉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耐高温的多孔材料为活性碳。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焚烧炉排烟装置,它包括至少两个排烟管道,所述至少两个排烟管道水平设置在焚烧炉炉体内部,且相邻两个排烟管道相连通,每个排烟管道的两端均设有开口,所述开口伸出焚烧炉炉体外部并通过法兰密封,在至少一个排烟管道的侧壁上设有烟气入口,且在位于焚烧炉炉体顶部的排烟管道上设有排烟口。本实用新型焚烧炉排烟装置每一个水平放置的排烟管道都可以完成一个独立的功能,可以适合各种排放标准,同时,每个排烟管道两端均设置有开口,方便清理。
文档编号F23G5/44GK202002117SQ20112010888
公开日2011年10月5日 申请日期2011年4月14日 优先权日2011年4月14日
发明者薛强 申请人: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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