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免预热气化燃烧器及具有该燃烧器的家用燃油灶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67219阅读:861来源:国知局
一种免预热气化燃烧器及具有该燃烧器的家用燃油灶具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用灶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免预热气化燃烧器及具有该燃烧器的家用燃油灶具。



背景技术:

生物醇油是以价格低廉、来源广泛、配置简单的生物质原料,以甲醇为主要原料,按特定工艺配方,经化学勾兑合成的一种高清洁生物质液体燃料,可替代液化气、煤气、天然气并适用于家庭、酒店、宾馆等场所;其燃烧充分、无黑烟、无积碳、不黑锅底、无残液残渣,具有良好的环保特性和稳定性,而且无腐蚀性,在常温常压下储存、运输以及使用,无需高压钢瓶,用普通铁桶或塑料桶封口储存即可,使用方便,万一失火,水浇即灭,不会引发爆炸的危险,也不会因泄漏而引发中毒事件。

由于生物醇油这项新的技术还没被普遍使用,目前使用该燃料的专用灶具不够完善, 弊病较多:在使用时需要对燃料进行气化,但现有的气化方式采用单一的盘管结构,导致气化不彻底,从而造成其节能效果很差;有的采用估计的方法添加预热燃料,很不方便,预热燃料加少了,又无法气化,加多了又会从预热室中溢出,容易发生火灾,所以至今仍没能全面推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免预热气化燃烧器及具有该燃烧器的家用燃油灶具,使用更加方便,安全性能更高,能够有效提高燃油的气化效果,使气化更加充分,从而提高燃油的燃烧效率,进而有效提高节能效果。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这样的:一种免预热气化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燃烧室、气化室、燃烧芯以及点火器;所述燃烧室为筒状结构,其下端为封闭端,上端为开放端;所述气化室呈环形,其内部具有绕其一周的空腔,并且气化室的底面为斜面,使气化室下部的内径从上至下逐渐增大,该气化室的下端与燃烧室上端可拆卸连接在一起;

所述燃烧芯与位于燃烧室内,并与燃烧室中部固定连接;该燃烧芯内部为中空结构,其上部逐渐缩小形成锥形段,在该锥形段的侧壁上绕其一周设有数个气孔;在燃烧室内竖直设有一燃料管,且该燃料管的上端位于气孔下方,在燃烧芯的侧壁底部设有一溢流孔;在气化室上设有一进油管和一出油管,所述出油管的一端与气化室侧壁的底部相连,另一端向下倾斜,并通过连接油管与燃料管的下端相连;

所述点火器安装于燃烧室的侧壁上,其点火端伸入燃烧室内,并靠近燃烧室底部;在燃烧室的侧壁上,还绕其一周设有数个通风孔。

进一步的,在燃烧室的底部设有一回流孔。

进一步的,所述燃烧芯包括芯座和芯帽,其中,所述芯座为筒状结构,所述芯帽为锥形结构,该芯帽与芯座可拆卸连接在一起;所述气孔绕芯帽一周均匀分布。

进一步的,所述溢流孔里端与燃烧芯底面平齐,外端与燃烧室底面平齐。

进一步的,所述出油管的轴心线与气化室底面平行。

一种具有上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免预热气化燃烧器的家用燃油灶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托架、燃烧器、自吸式油泵、电源总成以及点火开关总成;所述托架安装于壳体上方,所述燃烧器、自吸式油泵以及电源总成通过连接支架安装于壳体内,所述点火开关总成安装于壳体的操作面板上,其包括油路控制阀、点火控制器以及油泵启停开关;所述自吸式油泵的进油口与供油管相连,其出油口通过连接油管点火开关总成的油路控制阀相连,该油路控制阀通过连接管道与燃烧器的进油管相连;所述电源总成经点火开关总的点火控制器后与点火器相连,同时经油泵启停开关与自吸式燃油泵相连。

进一步地,还包括火力显示器,该火力显示器安装于壳体的操作面板上,并与点火开关总成相连,通过该点火开关总成能够控制火力显示器的开关,该火力显示器能够根据油路控制阀的开度显示当前火力等级。

进一步地,所述电源总成包括交直流转换器、蓄电池以及充电器,所述交直流转换器能够将220V交流电转换为7V直流电,该交直流转换器经充电器后与蓄电池相连,并且,该交直流转换器和蓄电池均能够对点火器和火力显示器供电。

进一步地,在燃烧器与托架之间还设有一节能罩。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1)本燃烧器结构简单,点火效率快,在燃烧过程中同时对气化室进行加热,实现燃油的气化,无需额外增加预热装置,从而能够有效降低使用成本。

2)本燃烧器在燃烧过程中持续对气化室进行加热,从而保证了燃油的气化效率,使燃烧更加充分,从而大大提高了节能效果。

3)本燃油灶具操作简单、方便,火力调节方便,响应速度快,节能效果好,并且安全性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燃烧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家用燃油灶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燃烧室,2—气化室,3—燃烧芯,4—气孔,5—燃料管,6—溢流孔,7—进油管,8—出油管,9—通风孔,10—回流孔,11—壳体,12—托架,13—自吸式油泵,14—电源总成,15—点火开关总成,16—火力显示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参见图1,一种免预热气化燃烧器,包括燃烧室1、气化室2、燃烧芯3以及点火器。所述燃烧室1为筒状结构,其下端为封闭端,上端为开放端。所述气化室2呈环形,其内部具有绕其一周的空腔,并且气化室2的底面为斜面,使气化室2下部的内径从上至下逐渐增大,该气化室2的下端与燃烧室1上端可拆卸连接在一起;其中,气化室2与燃烧室1同轴心线设置,其(上部)内径小于燃烧室1内径。具体实施时,在燃烧室1的上端设有上凸沿,在气化室2的下端设有下凸沿,所述气化室2下凸沿套设在燃烧室1的上凸沿上;为使燃烧器整体结构更加美观,气化室2的外侧面与燃烧室1的外侧面位于同一圆柱面。

所述燃烧芯3与位于燃烧室1内,并与燃烧室1中部固定连接;该燃烧芯3内部为中空结构,其上部逐渐缩小形成锥形段,在该锥形段的侧壁上绕其一周设有数个气孔4;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燃烧芯3包括芯座和芯帽,其中,所述芯座为筒状结构,所述芯帽为锥形结构,该芯帽与芯座可拆卸连接在一起;所述气孔4绕芯帽一周均匀分布;加工和装配更加方便。

在燃烧室1内竖直设有一燃料管5,且该燃料管5的上端位于气孔4下方,在燃烧芯3的侧壁底部设有一溢流孔6;所述溢流孔6倾斜设置,其里端与燃烧芯3底面平齐,外端与燃烧室1底面平齐。在气化室2上设有一进油管7和一出油管8,所述出油管8的一端与气化室2侧壁的底部相连,另一端向下倾斜,并通过连接油管与燃料管5的下端相连。加工过程中,所述出油管8的轴心线与气化室2底面平行,从而使燃油能够更快地流入燃烧室1内。

所述点火器安装于燃烧室1的侧壁上,并与溢流孔6的位置正对,其点火端伸入燃烧室1内,并靠近燃烧室1底部;且点火器的点火端靠近溢流孔6,使点火更快,点火效率,为使点火效果更好,该点火器采用脉冲式点火器。在燃烧室1的侧壁上,还绕其一周设有数个通风孔9。在燃烧室1的底部设有一回流孔10;使用时,通过连接油管与燃油箱相连,在燃烧过程中,点火初期多余的燃油以及(少量)未气化的燃油能够通过该回流孔10回流到燃油箱内,从而进一步节约燃油。

在工作过程中,未点火前,燃油进入气化室2后,快速经出油管8流至燃料管5,经燃料管5进入燃烧芯3,并快速从溢流孔6溢流至燃烧室1内,然后通过点火器进行点火,直接引燃燃油;当燃油燃烧后,迅速对气化室2进行加热,使气化室2内的燃油受热气化,同时产生较大压强,气化后的燃油经出油管8和燃料管5后进入燃料芯内,由于燃油已经气化,并且具有较大压强,因此,气化后的燃油从燃烧芯3上部的气孔4喷出,并被点燃,使燃油正常燃烧。在燃烧过程中,进入气化室2的燃油越多,气化后的燃油压强越大,从而使燃烧芯3的火力越多,进而使气化室2的温度更高,从而始终保证进入气化室2的燃油瞬间被气化,大大提高燃油的气化率、气化效率以及燃烧效率,从而使燃烧更加充分,并且节能效果更好。

参见图2,一种具有上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免预热气化燃烧器的家用燃油灶具,包括壳体11、托架12、燃烧器、自吸式油泵13、电源总成14以及点火开关总成15。所述托架12安装于壳体11上方,所述燃烧器、自吸式油泵13以及电源总成14通过连接支架安装于壳体11内,所述点火开关总成15安装于壳体11的操作面板上,其包括油路控制阀、点火控制器以及油泵启停开关。在燃烧器与托架12之间还设有一节能罩,从而进一步提高节能效果。

所述自吸式油泵13的进油口与供油管相连,其出油口通过连接油管点火开关总成15的油路控制阀相连,该油路控制阀通过连接管道与燃烧器的进油管7相连;所述电源总成14经点火开关总的点火控制器后与点火器相连,同时经油泵启停开关与自吸式燃油泵相连。

还包括火力显示器16,该火力显示器16安装于壳体11的操作面板上,并与点火开关总成15相连,通过该点火开关总成15能够控制火力显示器16的开关,该火力显示器16能够根据油路控制阀的开度显示当前火力等级。

所述电源总成14包括交直流转换器、(7V)蓄电池以及充电器,所述交直流转换器能够将220V交流电转换为7V直流电,该交直流转换器经充电器后与蓄电池相连,并且,该交直流转换器和蓄电池均能够对点火器和火力显示器16供电。

使用时,通过按压点火开关总成15使点火器和自吸式油泵13工作,然后转动点火开关总成15,调节油路控制阀的开度,从而使燃油进入燃烧器内,完成点火;点火后,通过转动点火开关总成15,能够调节火力大小,并通过火力显示器16进行活力等级显示(根据油路控制发预先设定好的等级)。本实用新型采用交直流转换器与蓄电池的结合,从而能够实现民用电接入后直接对灶具供电,同时对蓄电池充电;当民用电停电后,由于蓄电池的存在,也能保证灶具的正常使用。

本家用燃油灶具能广泛适用于醇基燃油,并且使用安全性高,成本低廉,节能效果好。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技术方案,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那些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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