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余热回收蓄热式熔铅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98548阅读:29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熔铅炉,特别涉及一种多功能余热回收蓄热式熔铅炉。



背景技术:

余热是指受历史、技术、理念等的局限性,在已投运的工业耗能装置中,原始设计未被合理利用的显热和潜热。余热是指受历史、技术、理念等因素的局限性,在已投运的工业企业耗能装置中,原始设计未被合理利用的显热和潜热。它包括高温废气余热、冷却介质余热、废汽废水余热、高温产品和炉渣余热、化学反应余热、可燃废气废液和废料余热等。根据调查,各行业的余热总资源约占其燃料消耗总量的17%~67%,可回收利用的余热资源约为余热总资源的60%。现有的金属铅余热回收不方便,且对金属铅进行熔融处理也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将待处理的金属铅放置在炉体内的第一熔融床上,第一温控器可以控制第一熔融床从而使金属铅熔融,且通过第二熔融床可以使熔融状的金属铅再次进行熔融处理,从而滴流到炉体的内底部内,通过取料门方便对熔融状的金属铅进行回收,且方便对余热进行回收的多功能余热回收蓄热式熔铅炉。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多功能余热回收蓄热式熔铅炉,包括炉体,炉体的端部设有进料口,进料口的端部设有端盖,端盖的内表面设有保温层,炉体的端部内部设有第一熔融床,第一熔融床呈水平布置,第一熔融床为微孔结构,第一熔融床的表面设有陶瓷层;炉体的外侧壁设有第一温控器,第一温控器与第一熔融床为电连接,炉体的外侧壁设有第一支撑板,第一温控器设置在第一支撑板上,第一支撑板的外侧壁设有第一扣板,第一扣板扣在第一温控器的外侧;炉体内设有第二熔融床,第二熔融床呈水平布置,第二熔融床为微孔结构,第二熔融床的表面设有陶瓷层;炉体的外侧壁设有第二温控器,第二温控器与第二熔融床为电连接,炉体的外侧壁设有第二支撑板,第二支撑板呈水平布置,第二温控器设置在第二支撑板上,第二支撑板的外侧壁设有第二扣板,第二扣板扣在第二温控器的外侧,炉体的底部侧壁设有取料门;炉体的底部侧壁设有排气泵,排气泵外接有排气管。

进一步地,所述排气管为S型形状。

进一步地,所述排气泵的外表面设有网罩。

进一步地,所述网罩为镂空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进料口设有端盖。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可以将待处理的金属铅放置在炉体内的第一熔融床上,第一温控器可以控制第一熔融床从而使金属铅熔融,且通过第二熔融床可以使熔融状的金属铅再次进行熔融处理,从而滴流到炉体的内底部内,通过取料门方便对熔融状的金属铅进行回收,且方便对余热进行回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多功能余热回收蓄热式熔铅炉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多功能余热回收蓄热式熔铅炉,包括炉体1,炉体1的端部设有进料口2,进料口2的端部设有端盖3,端盖3的内表面设有保温层4,炉体1的端部内部设有第一熔融床5,第一熔融床5呈水平布置,第一熔融床5为微孔结构,第一熔融床5的表面设有陶瓷层;炉体1的外侧壁设有第一温控器6,第一温控器6与第一熔融床5为电连接,炉体1的外侧壁设有第一支撑板7,第一温控器6设置在第一支撑板7上,第一支撑板7的外侧壁设有第一扣板8,第一扣板8扣在第一温控器6的外侧;炉体1内设有第二熔融床9,第二熔融床9呈水平布置,第二熔融床9为微孔结构,第二熔融床9的表面设有陶瓷层;炉体1的外侧壁设有第二温控器10,第二温控器10与第二熔融床9为电连接,炉体1的外侧壁设有第二支撑板11,第二支撑板11呈水平布置,第二温控器10设置在第二支撑板11上,第二支撑板11的外侧壁设有第二扣板12,第二扣板12扣在第二温控器10的外侧,炉体1的底部侧壁设有取料门13;炉体1的底部侧壁设有排气泵14,排气泵14外接有排气管16;排气管16为S型形状,排气泵14的外表面设有网罩15,网罩15为镂空结构,进料口2设有端盖3。

本实用新型多功能余热回收蓄热式熔铅炉,可以将待处理的金属铅放置在炉体1内的第一熔融床5上,第一温控器6可以控制第一熔融床5从而使金属铅熔融,且通过第二熔融床9可以使熔融状的金属铅再次进行熔融处理,从而滴流到炉体1的内底部内,通过取料门13方便对熔融状的金属铅进行回收,且方便对余热进行回收。

其中,排气泵14的外表面设有网罩15,网罩15为镂空结构,所以方便对排气泵14进行保护。

其中,进料口2设有端盖3,所以方便对进料口2进行保护。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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