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生料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分解炉、输煤管和与所述分解炉连通的烟室,所述分解炉上设置有第一燃烧器、第二燃烧器和第三燃烧器,所述烟室靠近所述分解炉的一端设置有第四燃烧器,所述第一燃烧器、所述第二燃烧器、所述第三燃烧器和所述第四燃烧器均与所述输煤管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料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料分解装置还包括三次风总管和三次风分管,所述三次风总管与所述分解炉的下部连通,所述三次风分管的一端与所述三次风总管连通,所述三次风分管的另一端与所述分解炉的上部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生料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三次风总管和所述三次风分管上均设置有用于控制流量的阀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生料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三次风分管中的三次风流量为所述三次风总管中的三次风流量的2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生料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三次风总管的外直径为2000mm,所述三次风分管的外直径为800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料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燃烧器、所述第二燃烧器和所述第三燃烧器均设置于所述分解炉的锥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生料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燃烧器、所述第二燃烧器和所述第三燃烧器在所述分解炉的炉壁上按120度的间隔角度均布。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生料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燃烧器、所述第二燃烧器和所述第三燃烧器与所述分解炉炉壁之间的夹角为40度。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料分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烟室上设置有用于监测CO和NOx的废气分析仪表。
10.一种预分解窑,其特征在于,包括回转窑和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生料分解装置,所述回转窑与所述烟室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