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清洗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软性材料的洗涤装置。
背景技术:
在对软性物料进行清洗时,通常需要使用到夹持装置或者清洗篮对其进行夹持或者限制,以保证其在清洗空间内保持稳定,但是此种方法或者装置对软性物料的清洗效果较差。
因此,针对以上问题研制出一种既能够对软性物料进行有效限制,同时保证清洗效果的装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所急需解决的难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软性材料的洗涤装置。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软性材料的洗涤装置,包括洗涤桶与洗涤机构;洗涤桶包括桶体与桶盖;桶体的底部开有出水孔;桶盖与桶体的开口相配合,桶盖的一侧转动连接于桶体的顶部边缘,并且桶盖的中心处开有安装孔;
洗涤机构包括洗涤电机、夹持搅拌轴以及伸缩杆;夹持搅拌轴包括支撑轴、搅拌丝杠、搅拌滑杆以及夹持辊;支撑轴呈开口向下的Y形,包括呈直杆状的旋转端以及呈V形或U形的安装端;旋转端的一端与洗涤电机的输出轴相固定,另一端连接安装端;搅拌丝杠水平转动连接于安装端的中部,搅拌丝杠的中部配合设有丝杠螺母,并且搅拌丝杠的任意一侧固定有夹持环,丝杠螺母两侧螺纹反向设置;搅拌滑杆水平连接于安装端的底部;夹持辊的一端套设于搅拌滑杆的表面,并与搅拌丝杠连接,另一端竖直朝向桶体的底部设置;伸缩杆的两端分别连接洗涤电机以及桶盖。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软性材料的洗涤装置,由洗涤桶以及洗涤机构组成。其中洗涤桶由桶体以及桶盖组成,桶体底部开有用于出水的出水孔,桶盖与桶体的开口相配合,一侧转动连接于桶体的顶部边缘,并且通过在中心处开设的安装孔对洗涤机构进行安装。本发明中的洗涤机构由洗涤电机、夹持搅拌轴以及伸缩杆组成,其中夹紧搅拌轴由支撑轴、搅拌丝杠、搅拌滑杆以及夹持辊组成,其中支撑轴选择为开口向下的Y形,由上部直杆状的旋转端以及下部呈V形或U形的安装端组成,支撑轴一端与洗涤电机的输出轴相固定,通过洗涤电机带动整体旋转,搅拌丝杠转动连接于安装端中部,搅拌丝杠中部还配合设有丝杠螺母,搅拌丝杠的任意一侧固定有夹持环,并且丝杠螺母两侧螺纹反向设置,使得两侧搅拌丝杠能够相对转动,带动连接于搅拌丝杠表面的夹持辊进行远离松开或者靠近夹紧;本发明中伸缩杆的两端分别连接洗涤电机以及桶盖,保证了在旋转打开桶盖进行软性材料的夹持之前,能够通过延长伸缩杆将洗涤机构进行提升,防止桶盖进行转动时,洗涤机构与桶体发生碰撞。
作为优选,夹持辊的表面分别设有凸起以及与凸起相配合的凹槽。
本发明在夹持辊的表面分贝设有凸起以及与之相配合的凹槽,进一步提高对软性材料的夹持效果。
作为优选,旋转端上位于桶盖的上下两侧分别固定有上限位板与下限位板。
本发明在旋转端上位于桶盖的上下两侧分别固定安装上限位板以及下限位板,保证洗涤机构在使用时,不会过于上位或者下位,保证本发明在使用时的稳定性。
作为优选,桶盖的底部边缘配合设有一圈橡胶圈。
为了保证桶盖与桶体之间的密封性,本发明在桶盖的底部边缘配合设有一圈橡胶圈。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实现对软性材料的夹持搅拌清洗,以提高对软性材料的洗涤效果,保证后续加工质量,并且结构简单、易于生产推广。
附图说明
图1、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列表:桶体1、桶盖2、出水孔3、洗涤电机4、伸缩杆5、支撑轴6、搅拌丝杠7、搅拌滑杆8、夹持辊9、丝杠螺母10、夹持环11、上限位板12、下限位板13、橡胶圈14。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应理解下述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本发明为一种用于软性材料的洗涤装置,包括洗涤桶与洗涤机构。
洗涤桶包括桶体1与桶盖2;桶体1的底部开有出水孔3;桶盖2与桶体1的开口相配合,桶盖2的一侧转动连接于桶体1的顶部边缘,桶盖2的中心处开有安装孔,桶盖2的底部边缘配合设有一圈橡胶圈14。
洗涤机构包括洗涤电机4、夹持搅拌轴以及伸缩杆5;夹持搅拌轴包括支撑轴6、搅拌丝杠7、搅拌滑杆8以及夹持辊9;支撑轴6呈开口向下的Y形,包括呈直杆状的旋转端以及呈V形或U形的安装端;旋转端的一端与洗涤电机4的输出轴相固定,另一端连接安装端;旋转端上位于桶盖2的上下两侧分别固定有上限位板12与下限位板13;搅拌丝杠7水平转动连接于安装端的中部,搅拌丝杠7的中部配合设有丝杠螺母10,并且搅拌丝杠7的任意一侧固定有夹持环11,丝杠螺母10两侧螺纹反向设置;搅拌滑杆8水平连接于安装端的底部;夹持辊9的一端套设于搅拌滑杆8的表面,并与搅拌丝杠7连接,另一端竖直朝向桶体1的底部设置,夹持辊9的表面分别设有凸起以及与凸起相配合的凹槽;伸缩杆5的两端分别连接洗涤电机4以及桶盖2。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性技术方案,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那些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