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油田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分离系统、过滤系统及电控系统;
所述分离系统内部包括相互连通的污水蓄水池、格栏沉降池、污水蓄水池及油水分离池;
所述过滤系统包括相互连通的一级过滤器、二级过滤器、三级过滤器、四级过滤器;
所述电控系统包括转换控制器、高频脉冲电源、电磁阀门及总控装置,所述转换控制器、高频脉冲电源、电磁阀门均与所述总控装置电连接;
所述分离系统中的油水分离池与所述过滤系统中的一级过滤器相连通,所述油水分离池与所述污水蓄水池、格栏沉降池、污水蓄水池均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油田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蓄水池的高度为2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油田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栏沉降池的高度为1.8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油田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蓄水池大高度为1.5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油田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油水分离池的高度为2.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