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空气驱动反应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47533阅读:20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化工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空气驱动反应釜。



背景技术:

现代化工生产过程中,搅拌器的应用已很广泛,合适的搅拌速度对反应效果非常有利。但是,当反应介质是强腐蚀性液体时,这对反应釜机械搅拌装置就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当机械搅拌器有轻微损伤点时,整个搅拌器就很快会被腐蚀坏。

磁力驱动搅拌器能够较好的解决机械搅拌装置的某些缺陷,但是,磁力驱动搅拌器价格昂贵并且维护费用也比较高。

另一方面,无论是普通的机械搅拌器或是磁力驱动搅拌器,因其比较笨重,安装和拆卸都比较困难。

因此,设计制造出一种能够取代机械搅拌器,又能够使反应介质均匀混合、又能够强腐蚀的装置,是我们使用者的迫切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空气驱动反应釜,其特征在于在常压工艺条件下能够利用离心鼓风机取代机械搅拌器而使反应介质均匀混合、快速混合。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空气驱动反应釜,特别适合于无固体物料参加的液-液、气-液反应介质。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空气驱动反应釜,具有结构简单、制作方便、操作容易、成本低廉、效果好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空气驱动反应釜,包括:反应釜主体、离心鼓风机、气流管道、气流分布器、1#旋流调节阀、2#旋流调节阀、旋流端口A、旋流端口B、进料口、放空口、反应釜底阀。

优选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空气驱动反应釜所述的反应釜为普通的不锈钢反应釜或搪玻璃反应釜。

优选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空气驱动反应釜所述的离心鼓风机为中压离心鼓风机,其材质为砚钢,功率为2.2-7.5KW,工作压力为1.5-3.0mpa。

优选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空气驱动反应釜所述的气流管道和气流分布器为PP材质,气流管道长度5-15m,直径25-65mm。

优选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空气驱动反应釜所述的1#旋流调节阀和2#旋流调节阀为直径25-65mm的球阀,其材质为PP。

优选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空气驱动反应釜所述的旋流端口A和旋流端口B均指向顺时针或反时针旋转方向。

优选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空气驱动反应釜所述的温度计套管直径为50-150mm,长度1.5-2.5m。

优选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空气驱动反应釜所述的旋流端口A和旋流端口B可连接气流加速器。

优选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空气驱动反应釜,其优点在于。

1.取代机械搅拌器后,反应釜在运行过程中基本无震动,这对反应釜的保护非常有利。

2.强有力的离心鼓风机和特制温度计套管的阻尼作用使反应介质能够快速、均匀地混合。

3.与相对沉重的机械搅拌器比较,本实用新型的装置安装和拆卸容易。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的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的技术人员来讲,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空气驱动反应釜示意图。

图1中:1-离心鼓风机、2-气流分布器、3-1#旋流控制阀,4-2#旋流控制阀,5-特制温度计套管,6-旋流端口A,7-旋流端口B,8-反应釜主体,9-放空口,10-加热与降温系统,11-加料口,12-反应釜底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本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所述的一种空气驱动反应釜,包括:离心鼓风机-1、气流分布器-2、1#旋流控制阀-3,2#旋流控制阀-4,特制温度计套管-5,旋流端口A-6,旋流端口B-7,反应釜主体-8,放空口-9,加热与降温系统-10,加料口-11,反应釜底阀-12。

本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的详细工作过程如下:先把液体原料按工艺比例和顺序加入反应釜-8,启动离心鼓风机-1,打开旋流控制阀3和4,空气流通过气流管道、气流分布器-2进入反应液液面下,通过控制1#旋流控制阀-3和2#旋流控制阀-4的开度,反应液就会在反应釜内形成涡流.借助特制温度计套管-5强有力的阻尼作用,物料就会快速均匀地混合。根据工艺要求,可打开加热和降温控制阀门-10,对反应液进行加热和降温.反应完成后,通过反应釜底阀-12把产品转出。

进一步地,本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旋流端口A和旋流端口B均指向顺时针或反时针方向,其垂直距离为0.5-1.5m。

进一步地,本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离心鼓风机为碳钢材质,功率为2.2-7.5KW,工作压力为1.5-3.0kpa。

进一步地,本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空气驱动反应釜适合于液-液、气液无固体物料参加的反应介质,特别适合强腐蚀的配酸反应。

如此装置,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空气驱动反应釜,具有结构简单、制作方便、操作容易、成本低廉、效果好的优点。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本实用新型将不会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凡是在本实用新型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所保护范围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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